【圆明网】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日前对八旬法轮功学员刘桂碧老人进行了一场荒唐庭审。之后这个法庭忽而对老人判决刑期,忽而又说不算数,要重新再审。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上午十时,江北区法院在第二审判庭非法庭审刘桂碧老人,法庭不允许任何人旁听,就连刘桂碧的丈夫已经到了法院都不允许进去。
据悉,法庭由台上五人组成(望知情者提供五人信息),刘桂碧的自辩还没有说完,这五人就全部离席。当时法庭里只剩下刘桂碧老人一人在场,她还以为是休庭,等了一会儿,直到拉她去法庭的司机来告诉她庭审结束了,并将她送回家。后来法院送来判决书,称对刘桂碧老人判刑六个月。而刚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法院又来人说,要重新开庭,上次的判决不算数。
不得不说,江北区法院的这个法庭已经堕落到如此随意的地步了,怪不得不让人旁听。
据明慧网信息,刘桂碧家住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万寿桥村,今年已是81岁的高龄。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上午,她在北碚区静观镇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静观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警察于当天晚上十二点左右将老人送回家中实施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北碚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刘桂碧,并于四月二十六日将案子移送到江北区检察院。江北区法院在七月四日对老人进行了上述极不严肃的开庭庭理。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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