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 内蒙古法轮功学员范美令被霸州市法院冤判一年六个月
- 河北曲周县七十多岁法轮功学员武学章被绑架关押
- 黑龙江绥芬河市刘冬梅被非法判刑6个月 已经回家
- 山东泰安市高新区房村镇法轮功学员董常展被骚扰
-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新华社区人员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茂忠
- 重庆市渝中区法轮功学员刘祖碧多次被骚扰
- 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法轮功修炼者李明被骚扰
- 北京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寇茹敏被通知到法庭
- 陕西省汉中市刘伟再被枉判八年 电话补充
- 江西省瑞昌市法轮功学员曹丽被绑架
- 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赵玉博上诉被非法维持冤判
- 长沙雷扬帆回家 妻子唐敏仍在被非法关押之中
7月27日,内蒙古法轮功学员范美令被霸州市法院非法开庭。霸州市法院在8月17日出的非法判决书,范美令被非法判决1年6个月,并被勒索罚金5000元。
2023年8月15日中午,河北邯郸曲周县法轮功学员武学章被里岳乡派出所绑架,曲周县看守出所因为武年龄大,不愿接收,里岳派出所警察就强行把武学章丢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2023年8月15日上午,武学章到曲周县炒寨村散发真相资料,散发到村支书门口时,村支书从家里走出来,说怀疑武学章是来偷汽车的(武学章,现年70多岁),不听武学章解释,把武学章带到大队部,并给里岳乡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来了后,闯到武学章家里,抢走电脑、打印机、几本大法书、师父法像,抢走现金10000多元(其中含真相币若干元)。
炒寨村村支书 陈振 手机 13730063838
里岳乡派出所所长 刘晓亚 手机 15833069911
曲周县邮编:057250
2023年2月17日,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晓义和几名警察绑架正在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刘冬梅,并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家属聘请律师在法庭为刘冬梅做了无罪辩护。
8月11日,海林市法院对刘冬梅非法宣判刑事拘留六个月,并于8月17日释放,现刘冬梅已经回家。
2023年5月5日上午10点20分,泰安市高新区房村镇董白塔村,会计董宗汶带领镇干部及派出所警察共七至八人,来到董常展家骚扰,警号为063122和警号为063664的警察和一个辅警跟随。
董常展问:你们都是什么人?干什么的?有工作证明没有?他们说没有。董常展说,你们没有工作证不能随便进入我家,就把他们撵出去了。
随后一名叫赵树雷(警号063122)警察拿来了警察证。让他进家后,其他人被拒门外。交谈中,警察赵树雷要录像,被制止,就信仰问题交谈了一会,就让他出去了。
随后,董常展让自称镇上的两人进家交谈。他们说这次来是回访。董常展说:信仰自由,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没错,你们虽是执法者不要执法犯法,法律不光管我,也同样管你们。你们这次骚扰,是干扰我的正常生活。交谈一会儿后,最后他们离开。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新华社区人员多次打电话,叫法轮功学员茂忠去一趟,茂忠没去。社区人员把茂忠恶意举报到城关派出所。
新华社区电话:03188388109 03188980186
重庆市渝中区河运路派出所,在5月至7月,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刘祖碧,并对其监控,扬言要将其“保外就医”,现刘祖碧不知下落,期望知情者给予帮助。
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法轮功修炼者李明,在2023年8月15日,开车由南往北行驶在京台高速公路上,在当日的时间18:25--18:30途径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京台高速鲁冀公安检查站时,公安设卡检查每一辆车,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在手持仪器上扫描身份证后,归还。
李明在由北往南返回时,在当日时间20:44,李明的手机接到居住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派出所(电话号码05388711110)的电话,一个自称叫张丰旭(音)和另一个自称叫吴泽(音)的两个警察,要求李明配合回答以下问题:(一)目的地去哪里?去干什么?(二)几个人一起去的?(三)什么时候回来?自称叫吴泽(音)的警察说,是上级让他问的。李明问他是哪个上级、是谁叫你问的,他不说。后来他又说“是我们这边自动推出来的线索。”李明没有配合警察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且指出这是警察对合法公民的非法监控、骚扰,是违法行为。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西村法轮功学员寇茹敏被通知,下周一(8月21日)上午9点半,让她到温榆河法庭宝泉三厅8号。
刘伟今年64岁,他是汉中粮油机械厂退休职工,家住陕西省汉中市。刘伟被非法关押四年以来,二零二三年,他的家人第一次在渭南监狱面见刘伟,惊奇地发现,刘伟被汉中市公检法暗箱操作、非法判刑八年,而不是之前佛平县看守所人员所说的“四年”。
电话补充:
陕西省司法厅
厅长杨政国15829626699
厅领导
麻仁伟18802990618,师建平18802959966,袁忠民13309271177
李艾平13572005818,郑建山13991399099,姚会芳13193358211
蒋展宏13319250066,唐锡明15002900011,郝茂成13891972233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
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蒋展宏13319250066
政委丁志军18809199369,副书记姚立国15399063666,
副局长柳万立13909260585,副局长孙飞熊13379273696,
政治部主任王洋13772023396,纪委书记王彦锋15399160958,
副局长刘伟杰18682901608,狱政处长朱智斌15229058508
狱政处副处长高振涛13709280106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
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75号
值班电话:029-87342474
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029-87348590
(二)政治部029-87317628
(三)刑罚执行处029-87311696
(四)狱政管理处(狱内侦查处)029-87369488
(五)教育改造处(罪犯改造研究室)029-87316969
(六)生活卫生处029-87318947
(七)劳动改造协调处029-87316528
(八)规划基建处029-87317268
(九)财务装备处(信息化工作管理处)029-87316138
陕西省渭南监狱(又名陕西省第二监狱)
监狱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乐天大街东段118号,邮政编码:714000
咨询电话:0913-2065299,0913-2065127
渭南市区号:(0913)
渭南监狱总机:0913--2065007
政治处:0913-2065361,教育科:0913-2065338
0913--2065383、2065389
0913--2065398,0913--2065393,0913--2065291,
0913-2065389,0913-2065398,0913-2065395,
0913-2065233,0913-2065316,0913-2065460,
0913-2065380,0913-2065366,
渭南监狱电话:区号:(0913)
2065389 2065459 2065470 2065398
2065387 2065072 2065393 2065365
2065395 2065466 2065176 2065233
2065256 2065301 2065467 2065468
2065465 2065073 2065358 2065338
渭南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苗军
政委张荣,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李宝安,
党委委员、企业副总李坚,副监狱长雷烽,
副监狱长李鹏琦,政治处主任刘大维,
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周平,纪委书记万双全,
副监狱长岳化奎(搞转化),
教育科科长孙争强(搞转化),吴尚铬(副科长搞转化)
十六监区 单忠林(搞转化),十六监区 张中秋(搞转化13571300326)
十六监区政治教导员 马东东(搞转化)
十六监区监区长王龙强(搞转化),办公室主任李东
二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杜慧峰,办公室党支部书记阮亮军,
一监区政治教导员屈凯,第十二监区监区长郭高红,
渭南监狱第十四监区监区长王亚菊(女)
狱侦科科长李鹏,政治处组干科二级警长李秋萍
技术防范科科长同非, 财务科科长刘军亚
纪委办(监察审计)副主任尚建丽,狱政科警察 同宏勃
十二监区监区长 许芝萍,五监区监区长 孙争强 董琪(狱警)
三监区监区长 野明东,生产科 李海英
医院业务副院长 王超
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负责着对渭南监狱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驻渭南监狱检察室副主任董纪伟18992350285
驻渭南监狱检察室副主任宜永峰18191391905
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检察长崔宏武13609234681
副检察长蒲亚丽15991175199,副检察长赵蓉15091231831,
副检察长陈琼18609230304,副检察长张燕13572701333,
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琨鹏18991697582,副检察长田大明18992375678,
政治部主任张峰13909130448,
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地址 :渭南市乐天大街东段 130号 邮编:714099 电话:0913-12309-2
汉中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0号
邮编:723000
联系方式:0916-2688840、2688800
汉台区委书记叶稳太18809165806
汉中市政法委书记杨记明18809162311
汉中市公安局督察长雷江声,原局长马卫东13519182107
汉中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爽15029660096
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江13892669911
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政委门睿18809166601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王久理13659169966
汉台区政府
区委书记叶稳太18809165806,区政法委书记汤新军13891646906,
区长李剑歌18891609966,常务副区长汪军明18992689089,
公安汉台分局长黎明华13909168089
2023年8月15日,江西省瑞昌市法轮功学员曹丽被瑞昌市公安警察绑架。
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建设路18号,邮编332200
电话:0792-4236113、0792-4226110
局长刘强
国保大队长杜某
国保警察熊小雄15779295551
国保警察廖启阳
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赵玉博2022年9月被警察绑架、构陷,2023年4月25日被立山法院冤判3年,赵玉博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上诉到鞍山中级法院,要求撤销立山区法院(2023)辽0304刑初16号刑事判决,直接认定赵玉博无罪,并立即释放。中法没有依法立案调查,也没有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就维持了原判。
家属依法控告警察以巡访为名收走自家生活费6400美元和1800人民币不归还,没有明文法律依据就任意绑架、抄家、任意拘禁;构成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侵占罪;控告检察官不履行监督职责,对于警察的违法办案没有及时制止及纠正,没有按法定程序去看守所与赵玉博核实公安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却一错再错,直接起诉到了法院;构成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枉法追诉罪、破坏法律实施罪、剥夺信仰罪;控告法官执行上级错误指令,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对所搜钱财、书籍等合法物品,没有当庭依法做质证,滥用职权对赵玉博没有任何危害事实的情况下,没有明文法律,错用法律强加罪名,导致赵玉博被冤判3年,构成徇私枉法罪、破坏法律实施罪,违法办案单位各自违反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公务员法》。家属依法递交了控告状,并邮寄了劝善信。
法官了解事实情况后,定在2023年7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冤案。就在开庭的前两天鞍山市中级法院却突然通知不开庭维持原判,没能执行公正开庭、无罪释放。家属很遗憾,到中级法院找责任法官,法官助理接待了家属,同时家属递交《执行纠错机制申请书》,讲了真相,法官助理听了有半个多小时,并嘱咐这几天快点把公安、一审公诉人在执法程序中触犯法律的各条款提交上来。当家属在8月6日送去的时候,却不收,然后得到执行通知。
本案是执法人人为制造出的冤案。既没有明文法律依据、没有危害后果,也没有被害人、也没有危害事实和证据,那些所谓“证据”已让法官了解了,都是那些叫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书籍,这他们是知道的。相反,没有法律依据,以搜查证据为名把我家的钱拿走是不是犯罪?对这样假借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的错案就维持原判这是对工作不负责任,更是对公民的合法权利的践踏。
那些参与制造冤狱的人,你一旦在法律文书上签字,这个冤案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还不只是这些,佛家讲因果,人做了什么都是给自己做,做善事福寿临门,作恶事灾殃不断去偿还。为什么现在劫难重重,天灾人祸不断,就是因为真、善、忍这普世的道德价值被诋毁,人没有了衡量好坏善恶的标准,没有了自我约束,失去做人的标准,道德败坏造成的,是上天在淘汰人。法轮功是佛法,教人们按真、善、忍高道德标准做真正的好人,使人道德回升,免于被淘汰。如果法轮功冤案昭雪,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你的后代问:您怎么办的案?你怎么面对?谤佛、谤法的大罪,那种偿还的痛苦用人的语言都表达不了。请停止迫害法轮功,真正的守护善良、守护公平正义!
2023年2月12日,湖南省长沙法轮功学员雷扬帆、唐敏夫妇在步行街一家餐馆打零工,无故被自称是芙蓉区治安队王队长的一伙人绑架,劫持到文艺路派出所,户籍女警杨济与一秃发中年男子(个子不高,五十多岁)在文艺路派出所等候。而后,他们被转到芙蓉区公安局国保队被非法讯问。之后,夫妻两人在经历两天的非法关押后,被绑架到位于长沙长桥的长沙市看守所。雷扬帆被绑架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唐敏被绑架到长沙市第四看守所。
8月18日上午,身心疲惫的雷扬帆从一看守所出来回家,唐敏仍在被非法关押之中。
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雷扬帆有几次吃了汤饭之后,腹痛腹泻,估计里边就是有药。在床的斜上方,有一个特殊的监控摄像头。那个摄像头,把灯关了的时候,他就是有一个灯罩的LED灯泡,等通电的时候,这后面的铁质圆灯罩就不见了,出现一个摄像头,摄像头的LED光线直射到雷扬帆身上。雷扬帆的身体就越来越瘦,而且,皮肤起了黑色,手臂上一层死皮。后来,又出了状况:肚子疼,痛的几乎满地打滚。这样剧痛了三天。有几天,雷扬帆被谭姓警察拖去强行打吊针。还绑到床上固定过,手脚动弹不得。期间还经历过一种迫害,一天抽几管血,陆续抽了三天。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