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法轮功学员尤海军因信仰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尤海军上诉,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被中卫市中级法院无理驳回。
尤海军今年53岁,原是工程车司机,和母亲、女儿祖孙三人相依为命。尤海军是因为女儿尤清的病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尤海军的妻子在女儿不到一岁就离婚走了。女儿从小体弱多病,三岁时又得了癫痫,时常抽搐、口吐白沫,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尤海军带着幼小的女儿四处求医问药,都没管用。二零零四年,尤海军听闻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开始学炼法轮功,炼了仅仅三天,四岁的尤清就不抽搐了,好了。尤海军以前有哮喘,修炼后也好了;从此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是亲朋好友眼中的慈父、孝子。
十年前曾遭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中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勇等伙同中卫市公安局多个警察,闯到尤海军的家,绑架了尤海军和法轮功学员丁乾。尤海军被绑架后,曾绝食抗议迫害,一度奄奄一息。
刘勇等为了“立功”,一方面给丁乾伪造证据,另一方面给尤海军找“罪证”。刘勇多次带人闯到尤海军女儿尤清就读的中宁县黄滨小学,恐吓仅十三岁的孩子。一次孩子被几个警察恐吓得两腿发抖,不会说话,几天后都无法恢复正常。刘勇逼迫尤清没有结果,就唆使尤清的数学老师陈秀玲作恶。有一次陈秀玲拿教鞭使劲在尤清身上头上乱打,直到把教鞭打折才住手。陈秀玲每次对尤清施暴,尤清的同学无不惊恐万状。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中宁县法院非法庭审,辩护律师为当事人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从法律层面阐述了修炼法轮大法是完全合法的,真、善、忍是普世价值,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当事人。然而在公、检、法人员合伙上演的这场伪证据、伪鉴定连连的庭审中,律师的辩护屡屡被审判长和公诉人无理打断,审判长张民鹏还可笑的说:“不要提敏感词语!” 中宁县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做出非法判决,丁乾遭三年冤刑,尤海军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尤海军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五日结束冤狱。
又遭五年冤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尤海军被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据悉此次绑架行动是中宁县国保大队警察长期监控尤海军骑的摩托车而实施的。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尤海军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到中卫市看守所。五月三十一日被中宁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尤海军被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沙坡头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尤海军。尤海军在庭上指出,修炼法轮功就是祛病健身,修心养性,按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真相小册子都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不是邪教!自己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任何人,也没有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
律师及亲属辩护人为尤海军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并向法庭控告中宁县国保指导员周旭在办案中肆意伪造证据,威逼恐吓嫌疑人屈服于警察造假的违法行为。在尤海军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中宁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周旭曾和一身份不明者去看守所,要尤海军在一份疑似笔录的文件上签字,尤海军不签。周旭气急败坏的说:“不签就别想活着出去。中国冤案千千万,多你一个也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死你一个又何妨。”在一审庭审时,尤海军对“你为什么不签”的问话时回答:“那是他们说的,不是我说的,坚决不签。”尤海军的亲属在旁听席也质问周旭作伪证,周旭立即起身离开法庭。
但沙坡头区法院无视法律,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对尤海军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尤海军遂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尤海军在上诉书中指出,自己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是合法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闻出版总署50令》允许的合法行为。两部手机中储存的电子书及音频文件,是自己学习法轮功、修炼法轮功的必备文件。修炼法轮功无罪。一审认定邪教宣传品是完全错误的,是陷害,应该判我无罪。然而中卫市中级法院无视中宁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周旭向法庭提出的伪证以及辩护律师提出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应法律错误”等意见,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无理驳回尤海军的上诉,维持非法原判。
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修炼者怎样做好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疯狂迫害,导致中国社会不敢提真、善、忍三个字,视宣扬真、善、忍为犯法,导致中国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以致中华大地假、恶、斗遍地,贪污腐败猖獗。这场迫害,给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苦难,同时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参与迫害尤海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中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指导员周旭:13739531123
高立峰:17795559719
中宁县检察院
非法批捕经办人陈幕
沙坡头区法院
审判长王静
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
书记员王婷
沙坡头区检察院
公诉人周洁
中卫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张瑜(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13723332245
审判员李明琮、刘晶
法官助理李志强
书记员高茹
中卫市中级法院部份人员信息:
书记、院长何莉:17795103566
副书记、副院长高永生
副院长雍振海:18809559555
副院长彭吉文:13723336858
政治处主任赵雪兰:13519239882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雍清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薛鹏飞:3629551832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文普:3739562552
审判委员会委员万生虎:13723355619
立案庭庭长韩金芳:13723330380
立案庭副庭长拓明娟:13739552424
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树田:13723336583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瑜:13723332245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明琮
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吕广飞:13629556916
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军:17709569677
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谈雪:18509554343
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孙静:15909564669
行政审判庭庭长李娟:18295159302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群杰
执行局局长王意宏:17752453999
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张艳霞:15809567856
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杨涛:18709552517
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黄滢:18795260206
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张艳霞
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陈敏
书记员高茹:17795589979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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