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环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脑血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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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孙艳环二零一六年被警察绑架,后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因孙艳环体检不合格无法收监,六、七年来警察不停对她抓抓放放。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警察强行将孙艳环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狱方对孙艳环实施强制“转化”迫害,不到两个月就将孙艳环迫害致脑血栓。

孙艳环女士,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六日出生,今年64岁,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发电厂技术骨干,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现住佳木斯市东风区。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迫害。

以下是孙艳环女士近八年来遭中共公检法迫害情况简述: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警察制造“建三江案”,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作为受害人的亲友,孙艳环当时走访个相关部门,对执法犯法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进行举报和控告,因此成为当局重点监控迫害对像之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孙艳环被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队、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警察合谋绑架,被劫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在看守所的孙艳环身体出现不适,胸腔憋闷疼痛,送医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告诉本人,但医生跟警察说必须立即住院治疗。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在办案单位明知孙艳环病情严重,东风区法院仍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于孙艳环的身体状况,佳木斯中级法院非法判她三年缓刑五年。

孙艳环回家后不长时间,身体极度不适,经医院诊断为肺癌晚期,做了手术,回家后一直卧床休息。

二零一九年五、六、七月,东风区司法局人员三次威胁孙艳环若再不配合洗脑就撤销缓刑,让法院送她去监狱。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东风区司法局人员、建国路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到孙艳环家,强行把她绑架到派出所。因为发现孙艳环的胸腔手术没有恢复好,东风公安分局和建国路派出所只好将她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撤销对孙艳环的缓刑裁定书,下令对她收监执行原判三年。当日,警察把孙艳环劫持到看守所。由于孙艳环的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孙艳环又被送回家,继续由东风区司法局人员监控。

在所谓“缓刑”期间,孙艳环遭东风区司法局人员高波恶意陷害,二零二零年九月,由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再次把孙艳环非法起诉到向阳区法院。主审法官宋涛询问孙艳环时曾问:“这不是已经在中院都判完缓刑了吗?怎么又回头再来一遍?”孙艳环:“说的就是,司法局人员硬是把我举报给了派出所,说我如何如何,就到了这种局面。”宋涛:“你被判缓就在家待着呗,还出去干这干那干啥?”孙艳环:“我根本就没出屋,是司法人员说我又在家炼功了什么的,就举报我,并多次要求中级法院给我撤销缓刑。”宋涛:“那你就别炼了呗。”孙艳环:“我若不炼了,身体能恢复这么好吗?在看守所时,医院大夫都给我判死刑了,说我是癌症晚期,要不看守所能主动找中院给我判缓吗?”宋涛问孙艳环认不认罪,孙艳环说不认罪。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孙艳环。最后法院裁定取消缓刑,重新非法审判,加上上次未执行完刑期,孙艳环共计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此次冤案刑期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开始起算,截止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孙艳环不服判决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佳木斯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由于孙艳环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关押,暂予监外执行,由东风区司法局人员监控。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孙艳环收到向阳区法院邮寄的《不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被告知要予以收监。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上午,向阳区法院对孙艳环强行采集了个人信息;三月二日上午,孙艳环被向阳区法院的人带去市宏大医院体检,但体检结果被篡改,当日下午,孙艳环被关入佳木斯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警察强行将孙艳环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狱方对孙艳环进行强制洗脑“转化”。近期得知,孙艳环被迫害致脑血栓。

关于孙艳环遭迫害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孙艳环被迫害卧床 仍遭司法人员威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面临重新被起诉》、《佳木斯中级法院维持对孙艳环的冤判》。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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