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三年五月份获知,中国大陆有13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布于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有26名60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最长者85岁。中共法院、公安警察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人民币666942元,美元6400元。
至此,从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五月份已获知,共603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一、按地区、非法判刑刑期分布表
图1:2023年5月获知13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
信息采集时间,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注: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余下类推。另注:非法判刑发生的时间可能在数月或数年前,今年五月获知消息并在明慧网报道。)
五月份获知,13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二三年85人,二零二二年8人,二零二一年13人,二零一九年7人,二零一八年6人,二零一七年9人,二零一六年5人。
图2:2023年5月获知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133人被非法判刑 |
信息采集时间,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部分迫害事实
1、山东胜利油田工程师周德勇被非法判刑八年,美国联邦议员持续关注
法轮功学员周德勇是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高级地质工程师,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被东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警察绑架,后遭东营区法院两年三次非法庭审,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十万元。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美国国会国际宗教自由核心小组(IRFC)在众议院瑞本办公楼举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简报会,三位法轮功学员在国会讲述了他们的家人因修炼法轮大法而遭到中共非法抓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而这些案例都是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目前居住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法轮功学员周游是一名软件工程师,他在国会简报会上说,父亲周德勇近日被中共非法判刑八年。
美国国会国际宗教自由核心小组(IRFC)举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简报会 |
周游说:“我的父亲已经62岁了,他的牙齿都掉光了,他不能吃肉,不能吃菜,甚至连米饭都不能吃,每天只能喝汤。请帮助我的父亲,请帮助所有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周游说,在他父亲被抓捕的同一天,在东营市,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中共非法抓捕。
美国国会议员指出,这场迫害一直持续至今,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美国将采取一切力所能及的行动,以阻止迫害继续发生。美国国会众议员、智库专家及国会工作人员出席了简报会。
多位佛罗里达州联邦参、众议员持续关注周德勇的状况。佛州联邦众议员戈斯·比利拉基思就此案件三次致信美国总统拜登。佛州联邦参议员鲁比奥两次致信美国国务院,八名佛州联邦议员联名签署了第二封信。
2、辽宁鞍山设计师赵玉博被枉判三年,中共法庭执法犯法
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赵玉博,二零二二年九月被警察非法入室绑架、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开庭,近悉被立山法院枉判三年。家属呼吁正义人士关注。
现年39岁的赵玉博是一位室内设计师,他14岁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开智开慧,学习成绩一跃名列前茅,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凡事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处事有责任感,却因为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迫失学,小小年纪,只好在家自学。步入社会后,赵玉博自学室内设计,他的作品,无论是艺术审美、施工图、效果图绘制,皆获得好评,在老板及同事中口碑极好。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赵玉博正在设计图纸,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山南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他家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抄走赵玉博工作用的电脑等物品以及6400美元、18000元现金。《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赵玉博在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当庭指证公安警察违法办案的犯罪行为。辩护人依法要求法庭质证公诉人提供的所有“证据”包括书籍、音像、视频等。但法庭没有依法质证公诉人所提供的“证据”。律师要求公诉人按法定程序提供起诉赵玉博利用国家公布的14种邪教中的哪一种?他在组织中是什么职位?是怎么破坏的国家法律实施,过程是什么样的?破坏的后果是什么样的证据。但公诉人拿不出证据。
《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修炼法轮功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法轮功和个人拥有的钱财是合法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而且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50号令》第99、100条规定废除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上网即可查到)和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
中共的公检法司是执法犯法,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是真正的在犯罪。
3、哈尔滨王健遭诬判十年后上诉,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黑龙江省宾县法轮功女学员王健,哈尔滨市铁路局通信助理工程师,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王健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十万元。之后她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五月二十五日,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王健(佳木斯富锦人)从宾县家中去上班,正在下楼,被铁路公安局、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胜利街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她家中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手机等被劫走了。她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胜利街派出所办案人王成龙称铁路公安局跟踪王健很长时间了。
七月二十日,王健被依兰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六日被宾县公安局警察构陷到依兰县检察院。
九月二十六日,王健被检察院非法构陷并移交依兰县法院。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王健;三月九日冤判王健两年,勒索罚金十万元。王健上诉,四月十八日案件送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家属接到法院快递通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拒绝当事人和家属辩护人要求公开开庭的正当诉求,不顾一审诬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负责任的就枉下维持原判的决定。家属要继续申请再审。
4、北京朝阳区唐平顺、马秀云夫妇被非法判刑
北京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唐平顺、马秀云夫妇,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再次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夫妻二人均被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4000元。
北京公安局及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唐平顺、马秀云夫妇进行构陷,所谓拼凑的证据,均是警察非法抄家时,强行拿走的个人物品。作为法轮功学员,用于修炼的大法书,用于炼功的播放器,抄写的经文,甚至用于看日期的台历;还有过期的台历、年画等,都作为所谓“犯罪证据”。
二、26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五月份获知有26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年龄最长者85岁。其中,80~90岁2人,70~80岁12人,60~70岁12人。
二零二三年五月份获知26位60岁以上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情况
姓名 年龄 省份 市 区县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警察抢劫
廖玉英 85 广东省 茂名市 监外执行
王金贞 82 山东省 德州市 德城区 3年,监外执行 10000
董永慧 79 山东省 滨州市 1年半
仝瑞卿 78 河北省 邯郸市 大名县 4年半
赵龙英 78 江西省 鹰潭市 3年 20000
田秀芬 76 吉林省 吉林市 1年半
王君萍 75 北京市 丰台区 3年 3000
刘玉敏 75 河北省 保定市 涞水县 3年缓期4年
段在英 74 重庆市 巴南区 2年
顾星秀 72 云南省 昆明市 2年 5000
高玉兰 71 天津市 3年半
黄苗英 70 北京市 西城区 1年6个月 2000
杨淑兰 70 广东省 茂名市 10个月
温玉秀 70 宁夏 中卫市 2年4个月 3000
占友莲 69 江西省 九江市 永修县 3年、缓期4年 5000
陈桂莲 68 广西壮族自治区 钦州市 钦南区 4年 20000
夏洪民 67 河北省 保定市 涞水县涞水镇东关村 1年半
徐金荣 67 吉林省 吉林市 丰满区 1年缓刑1年
郑永新 67 宁夏 中卫市 5年10个月 15000
谈银珍 66 辽宁省 营口市 1年半
黄玉霞 62 宁夏 中卫市 3年6个月 5000
王玉香 61 吉林省 四平市 2年 40942
曹金娥 60 河北省 廊坊市 香河县 3年半监外执行
王文杰 60 河北省 秦皇岛市 青龙县 3年4个月
赵辛茹 60 黑龙江省 不详
温静 60 宁夏 中卫市 2年8个月 3500
部份迫害事实
1、广东茂名市85岁婆婆躺在床上被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报道,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廖玉英老婆婆,今年85岁,两年来受到茂名检察院、林头镇政府、林头派出所不断的抄家、绑架、恐吓与骚扰,大年三十也不放过。四月二十五日,婆婆在家躺在床上被“判刑”。
廖玉英老人,一九三八年九月生,家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大衙街道。她曾患胃病二十多年,很多东西都不能吃,经常胃痛难忍,备受煎熬,看了很多医生、吃了很多药都无济于事。一九九八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她终于感受到无病一身轻的幸福,她对大法感恩不尽。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廖玉英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抄家,曾被非法劳教、关洗脑班,经常遭派出所警察、居委人员等的骚扰,令廖玉英和家人无安宁之日。
四月二十五日,茂南区检察院一伙人逼迫廖玉英的儿子跟他们一起回家,拿着一份文件,到廖婆婆的床前念,说在她家抄家抄到多少本大法书等等,念完后逼迫她儿子签名了,又强迫她儿子抓着躺在床上的廖婆婆的手按手印;随后说是“监外执行”。这时她才知道自己被判了刑!
中共邪党这样对待一个85岁的病弱老太太,令人不齿。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
2、山东德州市八旬王金贞被非法判刑
山东德州市德城区法轮功学员王金贞,被非法判决三年,勒索罚款10,000元,监外执行。
三月五日下午,82岁的法轮功学员王金贞老太太,被德州市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长庄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走私人物品,以此当作“证据”迫害,将老人非法关押在平原,后转到德城区拘留所后取保候审。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初,长庄派出所警察曾两次去王金贞家骚扰。
现在得知,王金贞被非法判决三年,勒索罚款一万元,监外执行。情况待查。
三、经济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获知五月份,中共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人民币666942元,美元6400元。其中,法院非法罚金608000 元,警察抢劫美元6400,人民币58942元。
部分迫害事实
1、黑龙江省宾县法轮功女学员王健,哈尔滨市铁路局通信助理工程师,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王健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十万元。之后她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五月二十五日,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2、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高级地质工程师、法轮功学员周德勇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被东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警察绑架,后遭东营区法院两年三次非法庭审,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十万元。周德勇已提出上诉。
据明慧网报道,中共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常残忍,辽宁锦州监狱奖励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锦州南山监狱从二零二三年三月以来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如:每天从早上七点半到晚上九点,罚坐小凳子,放高倍噪音,不断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自焚录像等,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精神迫害。有多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入严管队迫害,一直持续到现在。据悉,如果强制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就给参与迫害的狱警记二等功,并奖励一至两万元。呼吁正义人士伸出援助之手。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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