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法轮功学员徐英于二零二三年四月末被绑架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此前几天,徐英的母亲含冤去世,未能见到徐英最后一面。她母亲曾做过两次支架手术,都是徐英照料,却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未能见到女儿。
现年54岁的徐英原是牡丹江海林市子荣小学教师,她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走入大法修炼,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身心受益。徐英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受益,却屡遭中共邪党的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她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丁玉华等恶警绑架、抄家,之后她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徐英女士再次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当日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十一月二十二日被海林市法院秘密非法庭审,非法判刑六年,徐英上诉。律师在二零二三年一月份到牡丹江中级法院阅卷,海林市法院还没有把徐英的上诉材料递交到中院,也不知在隐瞒什么。徐英就自己的冤案依法控告海林市法院审判长姜新昆。
徐英的母亲生前控诉说:“徐英二零一五年就是因为炼法轮功被判刑入狱三年,说真的她心地善良,没有做过坏事,就是因为这个连老师的工作都给开除了。你说再过几年她就退休了,你们说她伤害到你们了吗?她是抢劫了还是杀人放火了?工作都给她弄没有了,这公道何在啊!”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号我们请的律师递交材料,你们说开完庭了说是二十二号开的。我们是二十二号上午去的法院,你们怎么不说开庭?我也说了我家请律师,法院为什么不等律师来?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就私自开庭?如果没有通知家属开庭这是合法的吗?在这个大中国国家里难道法律只是给老百姓定的吗?只是来约束老百姓的吗?这让老百姓怎么活,这还是现在所谓的法治社会吗?”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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