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法轮功学员张翠芳被非法开庭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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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陕西省榆林市法轮功学员张翠芳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被榆林市榆阳区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她已经三次被非法开庭,目前没有结果。

张翠芳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被榆林市榆阳区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遭受近八个月的非法关押、构陷后,二零二三三月初第一次被非法开庭,因张翠芳在视频庭审中不配合说话,庭审被取消。

二零二三年三月中旬,明慧网曝光了榆林市榆阳区政法委头目对张翠芳的迫害后,他们恼羞成怒,三月二十三日前后,把张翠芳拉到法院,第二次开庭,据说还宣读了两位声称张翠芳给他们发送法轮功真相书册的所谓“证人”的“证词”。

近悉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前,榆阳区法院已经第三次对张翠芳非法开庭,目前没有结果。开庭前没有通知家属,所以开庭中也没有家属旁听。因张翠芳表示抗议,法院通知张翠芳在法院的一位侄儿(或外甥)旁听,但其侄儿(或外甥)未能参加;后又通知张翠芳的女儿旁听,但她女儿无法在单位即刻请假、也不能参加旁听;后来法院通知张翠芳的丈夫前来旁听。她丈夫因多年前煤气中毒、最初有多年时间丧失劳动能力,经过继续治疗后虽然恢复了部分劳动能力、但还有严重的后遗症,只能在单位听人指挥干活、而且连单位工作与个人工作等等都分辨不清,别人让干啥就干啥,实际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法院违反法律、未依法提前通知家属、所以导致家属不能提前准备旁听,法院临时找人前来凑数。

张翠芳,60岁左右,居住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她曾经身体虚弱,生了孩子后又患上气管炎和半身麻痹等疾病,长期治疗未见好转。一九九八年九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月就停止了药物治疗,身体状况逐渐好转。张翠芳曾说:“法轮功不仅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也挽救了我的家庭。我的丈夫因为煤气中毒成为废人,丧失了劳动能力,我曾经考虑离婚。但是我通过修炼法轮功,没有放弃他,我们的家庭依然完整。”

自中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张翠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遭受中共人员的骚扰、抄家、绑架和判刑等迫害。二零一四年,张翠芳遭遇府谷县“610办公室”人员的非法抄家,被抢走《转法轮》和真相台历等物品。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由于家中存放真相资料,张翠芳再次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现在,张翠芳女士再次遭中共公检法相关人员的迫害。检察院对张翠芳构陷中,向法院建议的量刑是四年半。张翠芳实质是全家的顶梁柱,她丈夫几十年以来就依靠张翠芳的照顾生活。如果照此判决,就等于要了张翠芳丈夫的命,导致家破人亡的后果。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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