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自二零二零年以来,原广东省茂名市政法委书记赵广辉(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和现任茂名市政法委书记王土瑞,操控茂名市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茂名市610,积极追随江泽民,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指使派出所和居委等人员,跟踪、监控、骚扰、威胁恐吓、随意抄家、关押、扣社保、非法起诉、判刑、勒索罚金等,疯狂迫害善良修佛向善之人。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四年多里,茂名市骚扰、监视、绑架、关押茂名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六人被非法判刑,八人被关押在看守所,给茂名地区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一、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69岁的法轮功学员黄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两万元。
黄惠芳女士,一九五四年十月出生,茂名高州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原本体弱多病的她,修炼后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
为了让乡邻也明白真相受益,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黄惠芳来到高州市桂园路,免费向世人派发真相资料,遭到高州市公安局和南关派出所警察绑架。晚上八点,高州市公安局和南关派出所警察一行至少十二人,闯到黄惠芳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办案中心。第二天,黄惠芳被高州市公安局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回家。
但高州市公安局并没有停止对黄惠芳的构陷。二零二零年十月,黄惠芳被构陷到茂南区法院。十月二十六日,茂南区法院作出非法逮捕的决定。二十七日,黄惠芳被茂南公安分局非法逮捕。
二零二零年底,黄惠芳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黄惠芳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茂名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2、七旬老太罗基被枉判三年、罚金一万元。
茂名市法轮功学员罗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生,今年75岁,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罗基曾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广东省三水妇教所受尽种种酷刑折磨,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罗基被送到茂名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迫害,被保安郑国伟用手铐把罗基双手反铐在背后,连续几天锁在窗口上。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恶警撬门入屋,把罗基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上午,罗基因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而被茂南区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绑架后抄家,什么也没有抄到,晚上被放回家。八月十日下午一点,方兴居委会一男子拿了三张表,要罗基签名。罗基一看,上面写的是“保证书”,罗基不签。来人说:“你不签,那好,那我们就送检察院起诉你”。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罗基被茂南区公安分局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起诉。同年十一月十一日,茂南区检察院罗广森非法把罗基起诉到茂南区法院。十一月二十五日,罗基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再次签逮捕,送看守所体检血压高压218,低压140,冠状动脉硬化,身体不合格,放回家。十二月八日,茂南区法院下达对她监视居住六个月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上午九点半,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对罗基开庭。茂南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吕妙玲出庭公诉。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茂南区法院下达逮捕令。二月五日上午,有二辆公安车、一辆法院车来到罗基家楼下,把罗基带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点,在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对罗基非法宣判:罗基被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审判长:谭卫,审判员:周晋锋、吴碧洁,书记员:涂源。非法宣判后,强制把罗基关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罗基老人当庭就表示上诉。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上午,茂名市中级法院不讲法律,作出不开庭维持原判的裁定。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林景朴、邹辉球,法官助理:梁倍宁、周靖茵。书记员:柯倩雯。罗基和家属聘请律师继续维权申诉。
二零二一年八月底,罗基老太太被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之后,家属得知,罗基被迫害得了五种病。
3、茂名电白区65岁的法轮功学员林立盛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去茂名站乘搭高铁,因带了一本《转法轮》和几张真相币,被茂名市高铁站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警察把林立盛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当时,家属心急,用钱把林立盛救出来了。出来后,林立盛不敢学法炼功了。不久,他中风了,家属把他送医院治疗。医生说:“不行了,治不好。回家吧。”回家后,林立盛醒悟过来,唯有法轮大法能救自己。他又开始修炼,结果身体慢慢康复了。
警察知道后,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再次绑架林立盛。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茂南区法院对林立盛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4、潘冬梅,一九八零年七月出生,今年43岁,家住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坡仔村。她有四个孩子,一个孩子打工,三个孩子在读书。潘冬梅勤劳、贤惠,在袂花镇市场经营蔬菜摊位谋生。她对老人孝顺,对乡邻友善,是村里有名的善良好人。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时年20岁的潘冬梅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鸣冤,被警察绑架到北京市朝阳区长营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折磨及性虐待:四月五日至四月八日在612监号,潘冬梅被强行绑在木板架上,遭鼻饲灌食。禽兽警察脱掉她的袜子,一只塞进阴道,一只塞进肛门,还指使刑事犯给她嘴上粘胶条,潘冬梅被迫害致不省人事。四月八日至四月十日,预审警察采用疲劳战术,白天晚上多次提审潘冬梅,七十二小时不让她睡觉。四月十一日,032004号预审警察康建军对潘冬梅进行提审时,把她和另一男学员铐在一起,强行脱下男学员的裤子要潘冬梅看,潘冬梅坚决不从,康建军又要强行脱潘冬梅的裤子让在场的人看,遭到潘冬梅的抵制后,康建军气急败坏地用打火机烧潘冬梅的下巴颏,烧出很多燎泡。潘冬梅和那位男学员的脸都被烧得乌黑。随后不顾其伤痛,康建军用又脏又硬的厚公文纸擦两人面部的黑烟。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潘冬梅被高袂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茂名市河西中队洗脑班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十月六日至十月七日,袂花镇“610”人员吕建国和袂花派出所警察几次闯到潘冬梅家逼迫她签字,遭潘冬梅拒绝。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广东省“610”专案组的指使下,袂花镇“610”成员、派出所警察闯到袂花镇市场潘冬梅的蔬菜档,将她绑架到派出所,几个人强行抓住潘冬梅的手在所谓“三书”上按手指模。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潘冬梅和法轮功学员杨淑兰骑电动摩托车到七迳镇(茂名市高新技术公安分局管辖),在路灯杆上张贴了几张告诉民众如何自救的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监控拍摄,她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跟踪监视。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潘冬梅和杨淑兰被茂名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七迳派出所警察等十多人绑架。潘冬梅第二天被刑事拘留;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茂南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潘冬梅,并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对潘冬梅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据悉,在这个法院阶段的过程中,潘冬梅家属听取了法院的建议聘请的律师周丹梅(广州金鹏茂名律师事务所)收取了一万五千元律师费用后,却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做有罪辩护,还哄骗潘冬梅要认罪,并没有上诉,导致非法判决生效。二零二三年一月,潘冬梅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5、70多岁的杨淑兰,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潘冬梅带杨淑兰骑电动摩托车到七迳镇(茂名市高新技术公安分局管辖),在路灯杆上张贴了几张告诉民众如何自救的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监控拍摄,她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跟踪监视。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潘冬梅和杨淑兰被茂名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七迳派出所警察等十多人绑架,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茂南区法院,并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茂南区法院对杨淑兰判刑十个月。
6、83岁老太李顺华被非法判刑。
李顺华,一九四零年八月出生。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曾患多种严重疾病:类风湿、关节变形、肾炎、心脏病、心肌梗塞、美尼尔氏综合症、坐骨神经、肩周炎等等,每天心身在痛苦中煎熬,脾气又变得不好,搞得家庭不和,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一九九五年九月,五十五岁的李顺华修炼法轮大法后,懂得了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炼心性,与人为善,不到半年,她身体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近年来,李顺华遭到茂南区街道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警察等人的多次骚扰,他们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法轮功,签“三书”,遭到李顺华的拒绝。她给骚扰的人员讲,自己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希望他们不要错过这个万古难遇的珍贵机缘。真心的劝善,却成了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等警察构陷李顺华的“理由”。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左右,茂南区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李顺华的家,并抢走了她所有的大法著作和真相资料,将她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李顺华在派出所受到各种恐吓威胁。政法委、610人员、派出所警察再次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签“三书”。
由于李顺华拒绝放弃修炼,拒绝写“三书”,她被警察劫持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第二天,警察将她押到医院体检,准备后续迫害。检查结果是:高血压、心脏问题很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一点多,警察才叫李顺华儿子接她回家了。
虽然李顺华从看守所出来了,但是茂名市政法委、610、街道610人员江志雄等人员构陷她并没有停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她被茂南区检察院邓礼进快速地以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非法起诉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法院非法对李顺华开庭,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邓进礼和一个年轻的检察员的公诉没有法律依据,发言时语无伦次。律师把公诉人构陷李顺华的所谓“罪状”全部推翻,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李顺华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1、茂名市法轮功学员周华建,男,一九五零年出生,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健康,二十多年都没有吃药上医院,人品正直、善良,近两年做保安工作。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左右,周华建老人被警察戴上手铐,带回家抄家。参与抄家的警察等人员近30人,是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区分局、茂名市西粤派出所,抢走了周华建家里打印机、电脑、大法书、大法资料、现金九千多元等私人财物。他经常骑的电车被公安扣押。据称,周华建在向人发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短信时被监控到。
周华建被绑架后,在信宜看守所隔离十四天后,被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据律师说,此“案”已入广东省电脑网络,成为专“案”。周华建被绑架的第二天,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区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四月二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邓礼进,七月十七日把周华建非法起诉到茂南区法院。非法起诉周华建:把发送短信机放在摩托车肚子里,发送法轮功短信,非法设置频率,非法运营等罪名。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上午九点半,在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三楼第一审判法庭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当天上午九点十分,家属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来到法院门口,还没有进入法庭,主审法官周晋锋就要求两位律师取出手机和电脑,不准带入法庭,声称可用法院提供的电脑代替,被两位律师拒绝。周晋锋向上汇报,谭卫与周晋锋和律师交涉、协商,劝律师服从他们的要求,被律师拒绝。
之后,谭卫与周又找来了法律依据(二零二零年最高法院的一个文件),关于重大敏感案件可根据情况限制带电子设备出庭。律师看后,询问:“你们如何认定本案是重大敏感案件?应作出认定,才可以参照运用。”但是,谭卫与周晋锋不出具认定意见,律师仍然拒绝。谭卫和周晋锋又请来法院副院长阮志强,继续劝律师服从法院的要求。律师继续要求法院出具认定此案为重大敏感案件的意见。他们不出。律师进一步要求阮院长写一纸条认定意见也可考虑,但是,阮院长不答应。
最后,周晋锋宣布按法院文件执行,随后就去安排开庭了。但很快,又回来口头宣布:取消本次开庭,再次开庭时间另定。
构陷周华建的所谓“案子”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上午九点半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再次开庭。这次开庭虽然可携带电脑出庭,但必须有法院专业人员关闭电脑的音响视频功能,要用胶带贴住摄像头和喇叭,法院此举没有法律依据,涉嫌违法和歧视,仍然被正义律师拒绝。
最后,茂南区法院副院长谭卫、刑事庭庭长柯学军、主审法官周晋锋及他人一通密商请示后,将卢廷阁律师清到法庭外,法院强行开庭。
法官问周华建:”你们现在只有一位律师为你做辩护,你是否同意开庭?”周华建说:“我聘请的是两位律师,一位律师出庭,我不同意。”法官说:“你们在十五天之内要另找一个律师。”开庭约二十分钟结束。
律师说:“茂南区法院的限制,律师不仅不能配合,配合就是配合违法,而且还要积极地去举报控告,监督纠正,并要求赔偿,只有这样,法制才能真正建立。”
目前,周华建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经三年零一个多月了,老人近期经常出现头晕现象。
2、国家海运船员、电白法轮功学员林武,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大专毕业后分配到国家航海运输公司工作。一九九九年前,林武与妻子李素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无穷,工作得更轻松,身体也很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妻子李素真在迫害中离世,留下四个儿女,是林武把四个儿女拉扯大,一直没有再婚。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上午10:30分,茂名市高新技术公安分局范来表,先二人蹲在5-6楼之间埋伏,林武正好买菜回家,他们两人就冲过来,抱着林武。林武以为是打劫的,就挣扎,这时他们又打电话叫楼下三人冲上来,将林武按住,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抢林武的钥匙,非法进入林武家进行抄家。林武的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
接近中午十二点,不法警察把林武带到高新技术公安分局,锁在一个冰冷长满铁锈的铁椅子上,再将双手腕及双脚紧锁在铁椅子上,不能动弹,一直非法审讯到第二天(十五日)凌晨两点。非法审讯十几个小时,范来表等四、五个人威胁、恐吓、谩骂、辱骂等心理攻击,欺骗、诱骗等手段,逼迫林武回答问题。林武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始终说:“我是合法公民,非法关押”。然而范来表却在口供中用电脑打印出来说林武已回答所有问题。写上“是”或“不是”等,伪造证据、证词。
非法审讯完后,范来表将林武拉到(从家中一直戴手铐到看守所)茂南区医院做体检、抽血、做心电图,CT、量血压,检查结果如何,范来表不跟林武说,医生只是跟他说了一些林武的情况,临走赶快上车时,有个医生追过来叫林武签名,林武问医生,医生说:“心脏问题很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林武签了名曰后是证据)。
八月十六日,高新技术公安分局带林武到看守所医院做心电图检查,因发烧做不了。十八日下午,林武被带到茂名石化医院做心脏彩超照片及心电图,结果如何看守所不告诉林武。林武想知道身体状况如何?被剥夺。但是,林武感觉心脏疼痛、呼吸困难、手臂及手指发麻,从地上起来头晕等等。
九月十四日,上午七点三十分至十点四十五分,林武被带到看守所医院做心脏彩超及心电图,结果如何也不告诉林武。林武被绑架一个月里,总感觉头晕、心脏部位疼痛,手指麻痹等,体重65公斤瘦了20斤。
九月十五日下午四点~五点半,茂名检察院提审,所提到问题都是范来表所提供是歪曲事实的非法证据,问林武在高新技术分局的口供是否属实?在高新分局他一句话也没有说,电脑打印出了一切伪造证词。林武一字未签。也不回答。九月十八日,茂南区检察院非法对林武签逮捕。
九月十九日,范来表没出示证件,就开始提审。提审完之后,要林武签名时,看到签名单上有要求出示证件时,林武才叫他拿出警察证给林武看。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的。提审时,范来表已经做好了一切非法材料。
九月二十三日,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经多方努力,在看守所会见了林武,九月二十四日,律师面见了高新技术公安分局办案人员范来表。律师向范来表提出三点要求:(1)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要求撤诉,改变羁押强制措施。(2)关于林武的健康状况,我们要重视。他有心脏病、血压高,有什么问题,你们要负责;(3)现在实行办案终身制,你是办案人员,制造冤假错案,你是要负责任的。希望他们慎重考虑。
林武的“案子”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被茂名市高新技术公安分局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茂南区检察院余华丹把林武的“案子”快速移送到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维权律师会见了林武,得知,林武在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下午收到茂南区法院延期审理通知。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两位维权律师收到茂南区法院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对林武开庭通知。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开庭或庭前会议,必须在律师收到通知间隔三天才能开庭。律师来不了。十八日,法院打电话给律师说,取消开庭。
林武是一个很有经验的海运船手,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把人生的大半生贡献给国家的航海运输事业。尤其是,出海运输物资到各个国家,行程远,半年多才能回家。每次出海,真是抛家弃子的感觉,思绪万千,真是难舍难分。林武一年有半年时间漂泊在海洋中,经历了多次惊涛骇浪,船只都转危为安。林武在几十年的工作中,随国家航海运输船运输物资到过四十七个国家,为国家海运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可是,这次被绑架后,不久,六千多元的退休金只给发九百元,第四个小孩上学生活费都不够,学费都需要借钱。目前,林武被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经二年八个多月。
3、年轻工程师黄柱峰被迫害致残黄柱峰被迫害致残,因不放弃信仰,现被诬陷到法院庭审。
黄柱峰,今年50岁,电气自动化专科毕业,有五级电工证和助理工程师证,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他是一个孝顺儿子,是一个好父亲,也是一个好丈夫。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黄柱峰被绑架,一个月后,被送三水劳教所,黄柱峰遭受种种残忍酷刑,被迫害致残,当时才33岁。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点左右,黄柱峰下班到家楼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610主任江志雄、居委等人突然放倒绑架。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几十本法轮大法书籍和法轮功资料。同时,妻子谢月珍和15岁小孩也被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到了站前路派出所后,警察要求黄柱峰的妻子谢月珍签“保证不炼法轮功”的“三书”。谢月珍不签。警察威胁、恐吓对谢月珍说:“你不签就送你到看守所”。被绑架的第二天中午,谢月珍和她的小孩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黄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公开开庭审理。当天九点多,看守所门口站了很多人,阵仗很大,如临大敌一般,仅特警就有十人左右,加上审判人员、公诉人、旁听人员及各种便衣,约30~40人之多,而仅仅是为了一个黄柱峰“案子”的开庭。
庭审现场旁听约六~七人。唯一的家属——黄柱峰的妻子谢月珍持旁听证旁听,中途被以是证人为借口请出法庭。法庭六、七人,多个摄像机和摄像头架设四周,似乎是全程录像并直播。
庭审过程,公诉人好像是闭着眼睛读完起诉书。公诉人及审判人员仍然用程式般的套路,应对每一个案件,象一个个机器人一样,对现场出现的质问、辩论没有任何的回应。但是,在律师最后辩论中论述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两个《通知》中均提到对法轮功进行“政治斗争”时,一下子触动了审判人员的神经,兴奋起来,频频打断正义律师的发言,不顾律师的抗议,强行进入下一环节,不给律师论述的机会。
公诉人根本无法证实黄柱峰有罪,审判人员负有众多的违法,这样的案件能有公正合法的裁判吗?律师提出最后的质疑,并要求书记员记录在案。
庭审约在中午十二点四十分结束。由于法官拒绝其中一个律师复制全程录像,律师拒绝签字。
自从,黄柱峰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绑架后,他的父亲为这个孝顺儿子忧伤抑郁成疾,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被查出肝癌晚期。家属和律师多次申请让黄柱峰见他父亲最后一面,都遭到茂南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柯学军的驳回,还威胁恐吓家属。黄的父亲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去世。目前,黄柱峰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经两年零四个多月。
4、高州市优秀教师俞涛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八个多月。
俞涛,男,一九七七年出生,今年45岁,广州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参军两年后,原在茂名高州市大井镇第一中学任数学等理科教学,从事教育工作十八年。俞涛由于身体原因,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多钟,高州市国保大队、城南派出所等八个人横冲直入到俞涛家里。俞涛刚好外出。高州市国保、城南派出所等警察站在俞涛儿子(在读高中,未成年人)身边逼迫打电话给俞涛,说城南派出所人员要他回家了解情况。俞涛回家后,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立刻遭到国保、城南派出所等警察绑架。当时俞涛叫他们自行介绍,但没有一个人出示证件,也不回答。之后所有办案人员就对俞涛围攻,你一句我一语大声吼威胁、恐吓,强行抄家,把俞涛妻子工作财务会计专用的私人财产办公电脑、打印机抢走。高州市国保以扰乱社会秩序传唤“问话”为由,要把俞涛强行带走,并欺骗家属说24小时俞涛就可以回家了。俞涛的母亲和一对儿女,眼睁睁的看着警察把俞涛强行带走,全程无出示传唤证、搜查证。
之后,家属去要人,公安人员又说:要行政拘留十五天。俞涛被劫持到高州市石鼓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十五天后的二十八日,家属接到通知去接人。当家属赶到拘留所接人时,却被告知俞涛已被大井镇派出所接走了。
在大井镇派出所,俞涛再次被警察逼迫签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俞涛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后,当即被转为刑事拘留,送高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俞涛遭强制关押的同时,他妻子梁文燕工作财务会计专用的私人电脑、打印机被无故扣押。除了二十八日拿刑事拘留证给俞涛妻子签名之外,整个过程没有给家属任何法律手续,包括传唤证、物品扣押清单、行政拘留证等等。
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分别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将所谓“案件”退回高州市国保办案单位。高州市国保不撤案,反而分别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重新构陷“新罪证”,移送到茂南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茂南区检察院余华丹把俞涛构陷茂南区法院,面临被非法庭审。
俞涛在被绑架之前,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610人员、高州市大井镇派出所多次找俞涛谈话,要求俞涛放弃修炼法轮功,俞涛就给来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坚信法轮大法(法轮功)。因坚持修炼,俞涛被高州市教育局从高州市大井镇中学贬到大井镇天堂小学当教师。
无论俞涛在哪里工作,都是一个工作认真、尽职尽责、责任心强的好教师,是学生家长喜欢的好老师,并多次获得好评和荣誉奖。俞涛人品正直、心地善良,诚实待人,公益献血,曾经资助过一位特困高中生生活费等。
俞涛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孝顺的孙子。二零零五年,他的父亲不幸去世后,工作之余,他经常抽空照顾60多岁的母亲和九十多岁的阿公、阿婆,很受三位老人家的喜欢。俞涛被绑架关押后,三位老人家也去国保要求放人,被国保糊弄回家。现在,阿公、阿婆两位老人家整天闷闷不乐,非常挂记他们的孙子俞涛。母亲为了营救儿子,四处奔波,控告。
俞涛是家中挣钱的顶梁柱,三位老人:母亲、阿公和阿婆都没有经济来源,俞涛在经济上给予三位老人极大的帮助,是个非常孝顺的子孙。俞涛和妻子育有一对儿女,学习都很优秀。俞涛的妻子打了三份工,还房贷、车贷、养育孩子、生活非常辛苦。曾多次写信请求上级无罪释放俞涛都没有音讯。
目前,俞涛被非法关押在茂名高州市看守所已经一年零八个多月。
5、孝顺善良媳妇被冤判四年,现又被非法起诉到法院。
吴有清,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生,今年56岁,高州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吴有清外出时,被高州市公安局国保便衣和警察绑架。九月二十七日凌晨十二点多,十多个警察,其中由高州市公安局陈飞带领,参与的有高州市公安局局长梁爽、国保队长罗毅、国保警察周维学、梁国明和两个是带盾牌的防暴警察等人,将被铐着手铐的吴有清带回她家,非法抄家。
当时,这帮警察到吴有清家敲门,她的妹妹吓得不敢开门,警察就拿着铁器把锁、门敲烂,破门而入,非法抄家到凌晨三点多,抢走吴有清的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
在警察抄家的过程中,吴有清问国保警察周维学:“你们为什么绑架我?是不是因为我控告你们才报复我?”周维学说:“我报复你又怎么样?”据悉,此前吴有清已经被国保警察跟踪十多天。九月二十八日,吴有清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因吴有清炼功,信宜市看守所警察给她戴脚镣折磨。十月十二日下午,吴有清被高州市检察院检察官邱静(音)非法逮捕。十一月二十二日,吴有清被高州市检察院邱静诬陷到茂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吴有清家属聘请的第二位律师来到信宜看守所,律师会见了已绝食11天的吴有清。吴有清身体非常虚弱,说话有气无力,表达不够清晰,呕吐。律师非常担心她的身体,亲人们对她的身体更是非常担忧。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吴有清的二哥接到公安局警察电话,说吴有清病危,已经送到茂名市茂南区医院抢救,谁都不能见。要求家属拿钱买白蛋白两只(五百多元一只),其它的医疗费公安出。吴有清被绑架时,身体没有病、非常健康、壮实,被非法抓去不到两个月,她的身体、生命怎么就需要进医院抢救?吴有清的二哥非常担心就买了二只白蛋白给公安。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吴有清家属聘请的第一位律师到茂南区检察院阅卷,被告知吴有清的所谓“案子”已经在上周五(十一月二十五日)转送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吴有清所谓“案子”在茂南区检察院仅呆了六天(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就被快速地构陷到法院。以疫情期间、医院没有会见设施等原因,不让律师会见。
家属看到自己的亲人吴有清才一个多月就被快速的构陷到法院,心里十分不安,非常担心吴有清的身体健康状况。二零二三年一月初,家属赶快聘请了第二位律师介入维权,并另聘请律师对绑架、起诉吴有清的公安局、检察院的十几个参与迫害的人员进行控告。律师和家属向中央、省、市等二十几个相关单位寄出了控告状四十多份。
过完年后的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对构陷吴有清的“案子”作出裁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谭卫;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潘创华;书记员:涂源。
吴有清于一九九七年六月有幸得到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一书,她欣喜有加,真、善、忍三个字深深的印在她的心里,此后,她就按照书中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在工作上,她认真负责,尽心尽力,得到单位领导、同事及亲友的好评。在家里是贤妻良母,教育儿子很有方法,以致后来,儿子考上重点大学,并且,研究生毕业。吴有清丈夫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一直都很支持她炼法轮功,还经常送她到外面参加星期六的集体炼功洪法活动,家庭和睦幸福。
但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她丈夫受邪党的谎言蒙蔽,在来自单位、社会的各种压力下,承受不住精神上、经济上的双重的巨大打击,是非不分,将满脑子的怨气全部往她身上发泄。自从吴有清被多次非法抓捕关押后,对她百般刁难,甚至痛打辱骂。尤其是她从三水被非法劳教回来后,经常对她一顿痛打,而每次都是往死里打,用拳、脚、鞋底往头部、脸部打,更是诉讼到法院以离婚来相威逼。在吴有清被非法关押期间,连亲人都担惊受怕,年迈的母亲也因为吴有清被迫害承受不了打击,在二零一四年底离世。在非法判刑四年期间,她丈夫两次向高州市法院申请离婚,最终在二零一五年被判离婚。原本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却因中共邪党对信仰真、善、忍的民众的迫害而遭此厄运,支离破碎。
吴有清从监狱出来以后,前夫早已结婚。吴有清不记丈夫的过错,过节,仍然和儿子去看望90岁左右的公公、婆婆。两位老人家都非常开心,只认这个儿媳妇。平时,吴有清儿子在广州工作,吴有清就每个周末都开车去看望、照顾两位老人家。而且,在经济上也给予两位老人家帮助。婆婆有心里话都给吴有清说,经常来吴有清这里住,一家人真是其乐融融。有幸的是在佛光普照下,两位老人家身体都还可以。吴有清善心照顾公公、婆婆的事情,在当地农村传为佳话。这次,吴有清被绑架后,两位老人家非常担心、挂记,多次问吴有清的情况。
目前,吴有清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经半年多。
6、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国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善良可亲的李顺华老太太曾遭到多次绑架、非法关押,家属遭到中共不法人员多次的施压和威胁。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李顺华被宣判,她的儿子和女儿这次甚至不敢去法庭旁听对母亲的非法宣判。李顺华聘请的二位维权律师由于多种原因不能到庭,李顺华一人被警察劫持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宣判后,直接就劫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7、70多岁的祝方霞在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因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绑架。由于,家属多次受到警察的威胁恐吓,不敢给祝方霞请正义维权律师。
祝方霞,在法轮功被迫害的二十四年中,曾经遭受过多次绑架和关押。其中,在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祝方霞在茂名市朝阳市场和同修说话时,被不明真相的恶人听到后,向站前派出所打电话构陷,祝方霞被茂南区站前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抄家二次。警察抢走二台电脑和一大批其它私人物品。同年十一月八日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祝方霞出狱后,身体被迫害得非常严重,连下床都很困难,基本上不能自理。经过深思熟虑后,认识到唯有法轮大法能救自己。于是,义无反顾的重新走进修炼法轮大法的行列。祝方霞的身体慢慢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再次亲身感受到大法的神奇,身体恢复了健康。自己心身受益无穷,想到大法还在被众人诽谤污蔑,看到众生在迷中不知真相,祝方霞不顾个人安全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救度众生,却被便衣跟踪、绑架、关押。
目前,祝方霞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一个多月。
8、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李均,男,70多岁,务农。二零二三年三月初,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恶警以所谓的保卫两会安全,绑架坡心镇两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个法轮功学员叫李均,被绑架后,被非法抄家,被警察非法抢走电脑,大法书籍,mp3播放器,dvd影碟机,大法真相光盘等。
目前,李均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电白区第二看守所已经一个多月。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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