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西安市新城区66岁的法轮功学员妙忠军三月二十三日上午被莲湖区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赵诗媛威胁说:妙忠军拒不认罪,要严惩。妙忠军坚定地回答:我没有罪,我为什么要认罪!如果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信仰被污蔑为邪教,那么请告诉我,什么是正教?
妙忠军二零二二年五月被警察绑架,同年七月遭非法批捕。家属委托律师维护妙忠军的权利。莲湖区检察院检察员赵诗媛刁难律师,不让律师阅卷,并迅速将妙忠军构陷到莲湖区法院。
妙忠军当庭表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律师当庭指出:起诉书中所列的法轮功宣传品及相关的视听资料是本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针对公诉人所称×教及宣传品问题,律师做了直接回答:公通字【2000】39号,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而这十四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十五年后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十四种邪教。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教。
妙忠军先生因给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被新城区公园北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到新城区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他被新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之后新城区检察院将构陷他的所谓“案卷”移交至定点迫害法轮功的莲湖区检察院。
据悉,妙忠军家属委托的律师去莲湖区检察院阅卷时,遭检察院经办人赵诗媛刁难,赵诗媛问律师是否与家属签过协议、律师费有无发票、司法局是否报备等;还说这是涉密案件,需向领导请示方能阅卷,并以座机有故障、手机是私人电话为由,拒绝告知自己办公室座机号码和手机号码,让律师等待通知。赵诗媛还问妙忠军家属委托律师的情况、核实委托人。律师说这完全是违法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投诉电话12309反映情况。上级检察机关接到电话后,询问得很详细。紧接着第二天,赵诗媛急不可待地将构陷座机有故障的案卷移交给莲湖区法院,使律师在检察院阶段无法阅卷。
莲湖区检察院经办人赵诗媛,在构陷妙忠军的非法起诉书中,多处污蔑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采用西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非法“认定”。赵诗媛还曾参与迫害过肖春红、刘彩贤、宋秋霞等多位法轮功学员。
西安市新城区看守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坡甲子1号,邮编:710032
张功武:13201630825
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49号,邮编:710003
检察官赵诗媛:15319702295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柴家十字88号,邮编:710002
法官权波蓉:17829751505、029-87627637、029-87627639
法官助理李维:19890986745
书记员桑彤:15129211170
公园北路派出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北路97号,邮编:710032
所长韩浩:82522110,13636815111
涉案警察:王勇、陈泽:13389115186、庞帅:13759900758、杨涛:13572588338、项雷:13259802876
东五路派出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69号,邮编:710004
所长李宇:029-87424095、13992877698
西安市新城区公安分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后宰门51号,邮编:710004
副局长赵军:13991975065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63号,邮编:710002
所谓认定人陈卫东:13669197336、苏求勇:13572079719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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