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法轮功学员张素琴去年六月因给民众讲真相而遭警察绑架,后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遭非法庭审。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被法官赶出法庭。张素琴坚持为自己做无罪陈述。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张素琴在北云门乡给民众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村民举报,随后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没有在张素琴身上搜到任何资料,去她家抄家也一无所获,但仍对她进行所谓取保候审,并监视居住,限制自由。
二零二三年二月上旬,辉县市法院非法传唤张素琴,当天将她非法拘押在新乡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上午,辉县市法院非法庭审张素琴。检方给张素琴安上“破坏法律实施”、“信仰邪教”的罪名。维权律师有理有据的为张素琴做无罪辩护,驳斥检方的污蔑,结果多次被法官打断发言,最后法官强行终止辩护,叫法警将律师强行带下法庭。
张素琴被剥夺律师辩护权后,仍坚定的为自己做无罪陈述,她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讲真话、祛病健身,却被构陷,呼吁法庭维护正义,保护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合法权益,并请检方指出自己到底破坏了那一条法律的实施?出示自己的信仰被污蔑成邪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审判员无语,拿不出。张素琴表示:拿不出法律依据,这罪名不能承认。
辉县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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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何勇
副检察长孙堂海
张莹辉:13903809394、办:0373-6230165(办案人)
卢天娇:13849388247、办:0373-6230168(办案人)
辉县市法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文昌路72号,邮政编码:453600
电话:0373-6292400、0373-6256213
书记、院长刘志飞
副院长高世阳(分管综合办、刑事审判庭)
副院长赵建红(分管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
副院长程淑芳(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以及信访、诉前调解、速裁审理)
执行局长魏新涛
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玉成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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