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山东省招远市法院于十一月二十四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姜桂秀女士。据悉,有陪审员认为,判这个案子太牵强。而主持非法庭审的杨姓庭长则对姜桂秀的不配合非常生气,扬言要在十二月中旬的二次庭审时对她判刑三至四年。该杨姓庭长还恶狠狠地说:“这次开庭不准姜桂秀说话,要强判。”
姜桂秀今年六十四岁,她是在被非法取保候审半年后,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在招远市法院被非法开庭。旁听席上就姜桂秀表妹一个人。本来姜桂秀的老伴也要去旁听,书记员说他是证人不能参加旁听。
姜桂秀聘请的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期间,招远市检察院的公诉人高成娥明显地捏造事实,伪造证人,还给姜桂秀的老伴编造证词。律师说这些卷宗里都没有。律师要求出示国保刑讯逼供姜桂秀过程的录像时,高成娥说国保没有提供录像。律师质问:“为什么这么重要的环节不录像,认为对你们有利的就留下,没有利的就不要,这明显的不符合法律程序。”
当姜桂秀要求老伴当庭作证时,负责此案的杨姓庭长说:“算了吧,出庭作证对谁都不好,别难为他了。”并就此宣布休庭。据悉,当时在庭审现场的一大众陪审员对一熟人说:用这条法律(刑法三百条)判这个案子太牵强了,背后有什么目的就不好说了。
十二月上旬,姜桂秀的家人打电话问律师后续情况,律师说让姜桂秀有个心理准备,已和杨姓庭长沟通,本月十几号要第二次开庭,强制判决三到四年。杨姓庭长对姜桂秀的表现很不满意,说:“她不配合,态度不老实,本来想教育姜桂秀,没有想到她倒教育起我来了。这次开庭不准姜桂秀说话,要强判。”律师告诉家属,按照法律,姜桂秀无罪,可是现在他们不走法律程序。
姜桂秀女士遭绑架、构陷经过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上午九点多钟,招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四男一女闯入法轮功学员姜桂秀的家,非法抄家没有搜出东西后,又找到姜桂秀的丈夫(未修炼),非法搜查了小草屋,然后将两人劫持到公安局。国保警察用威逼诱骗等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了所谓的证据,强迫姜桂秀在口供上签名,对夫妻各自勒索了两千元钱,以“取保候审”的形式于当晚放人。
七月二十一日,一自称招远市检察院的人打电话给姜桂秀的丈夫,说国保已将姜桂秀的案子转交给了检察院,有关事情一个月后再说。从八月二十日开始,招远市检察院的人多次用办公室电话骚扰姜桂秀的家人。
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姜桂秀去了检察院,在12389平台接待室,女性检察官高成娥及一张姓男子接待了姜桂秀。期间,姜桂秀一直善意的和他们讲真相,并拒绝签字,最后女检察官告知姜桂秀可以请律师。
十月三十一日,姜桂秀家人接到检察官高成娥的电话说流程已到期,叫姜桂秀下午去签字,下午不去,就算自动放弃。十一月一日上午,家人给检察院打电话,高成娥说已交法院。
十一月二日下午,法院打电话给家人,叫姜桂秀十一月五日到法院拿起诉书(检察院的起诉书)。十一月五日,姜桂秀去招远法院拿到招远检察院的起诉书。法院告知要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四)非法开庭,并叫她聘请律师。
招远市检察院
七月二十日电话通知人:18596193510
八月二十日起办公室骚扰电话:0535-3012531
检察长张璇:0535-3012501、18353500056
副检察长张中斌:0535-3012507、18353502507
副检察长王宏伟:0535-3012505、18353502507
党组成员蒋丽琴:0535-3012506、18353502566
政治部主任路红梅:0535-3012508、18353502567
检察委员会杨平
专职委员:0535-3012521、18353502656
办公室主任付常利:3012558、18353502515
招远市法院
院长王玲丽:8248899、18563178827
副院长杨一梅:8225522、18660538256
副院长赵友智:8229339、18660539399
副院长王晓英:8252301、18615029286
党组成员路修稳:8245945、18615932899
办公室主任王洪江:8213543、18660539216
审判委员会秦丽娟
专职委员:8218118、18660539299
审判委员会张敬礼
专职委员:8222457、18660539309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