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广东省茂名市袂花镇法轮功学员潘冬梅女士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当地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据悉,在这个非法判决的过程中,潘冬梅的家属聘请的律师周丹梅(广州金鹏茂名律师事务所)收取了一万五千元律师费用,却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做有罪辩护,还哄骗潘冬梅要认罪伏法,并没有上诉,导致非法判决生效。
潘冬梅的家属决定再聘请律师维权。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维权律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潘冬梅。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维权律师到茂南区法院阅卷,被告知要做二十四小时核酸检测,否则拒绝进入法院。下午近三点,律师进入茂南区法院阅卷。
潘冬梅遭绑架、枉判情况简述
潘冬梅一九八零年七月出生,家住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坡仔村,在袂花镇市场经营蔬菜摊位谋生。她有四个小孩,一个小孩打工,三个小孩在读中学。她是一个诚实、善良、勤劳的母亲,贤惠的妻子,孝顺的儿媳。她的家人都说,她是村里有名的善良人、好人,对村里的人都好。可是,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潘冬梅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这样好的人曾遭多次骚扰和迫害,给她家里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她的家人常常生活在恐惧之中。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潘冬梅和杨淑兰(女,时年75岁,家住茂名市高新区七迳镇新屋仔村)骑电动摩托车到七迳镇(茂名市高新技术公安分局管辖),在路灯杆上张贴了几张告诉民众如何自救的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监控拍摄,潘冬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跟踪监视。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两点左右,潘冬梅骑电动摩托车送杨淑兰回家,刚到家,茂名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七迳派出所警察等十多人立即包围了杨淑兰的家。杨淑琼见此情形,不给他们开门,警察就气急败坏地撬门、破门而入,将潘冬梅和杨淑兰绑架,并对杨淑兰家进行非法查抄。随后,下午五点多,这帮人和袂花镇派出所等人员又去抄潘冬梅的家,抢走了潘冬梅的大法书和私人物品,将潘冬梅和杨淑兰两人劫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潘冬梅被绑架的第二天被刑事拘留,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被茂南区检察院逮捕。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她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茂南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潘冬梅。茂南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邓礼进、检察员助理杨蕴仪出庭公诉;主审法官柯学军,审判员江国伟与周晋锋,书记员周材佳;两律师是:1、法院安排的援助律师陈锐寿(广东尚情律师事务所);2、家属聘请的律师周丹梅(广州金鹏(茂名)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潘冬梅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
杨淑兰在被非法关押十个月后回家。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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