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被警察绑架,现得知,张为卿已被非法判刑(刑期待查),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范家台监狱入监区(十监区)。他因拒绝所谓“转化”,每天被罚站。还望知情者曝光张为卿遭迫害详情。
张为卿,男,一九七九年出生,现年四十三岁,家住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于一九九六年高中时期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佘庆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到汀泗镇给村民讲真相,遭人恶告后被警察绑架。丁晓兰、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张为卿先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关押,并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此后两年多,外界得不到张为卿任何信息。最近才获知,张为卿现被非法关押在监狱,这意味他已被当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据知情人透露,因张为卿拒绝所谓“转化”,狱方每天对他进行罚站等体罚。
这不是张为卿第一次遭中共判刑迫害,他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此前,他曾被迫流离失所,曾一再被迫失去工作,他曾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他曾被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迫害,曾被非法判刑两年,在囚禁地遭各种酷刑折磨。
二零零二年三月底,张为卿依法去北京上访,遭绑架后被北京警察打了近上几百个耳光,因绝食被绑在木板上不让活动(躺大板),被折磨性灌食,恶徒把塑料管从他鼻子插到胃里,管子拔出来都带血。后来被武汉警方带走非法关押在武汉市驻京办事处两天。后来张为卿正念逃脱,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底,张为卿流离失所至十堰市时被警察绑架,非法刑拘三十多天,期间遭酷刑折磨:“背宝剑”、圆珠笔戳脸、“双手斜背铐”吊在窗户上仅仅让脚尖沾地、捏住鼻子用漏斗野蛮灌食等等。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张为卿在咸宁温泉谷酒店电脑机房内上班期间,被咸宁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当晚被劫持至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点直接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板桥村洗脑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张为卿被转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约于二零一六年一月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咸安区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才是邪教组织,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非法庭审张为卿。咸宁市公检法不许当地律师为张为卿做无罪辩护,于是张为卿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张为卿指出法轮功根本不是邪教,并列举了相关文件,并揭露警察犯罪事实。但咸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无视张为卿拿出的证据,错用法律条文,诬判张为卿两年徒刑。
中共邪党二十三年的迫害,使张为卿这个当年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在身体、经济、精神上都受到严重的伤害。如今他又再陷囹圄,遭受折磨。
湖北被中共诬判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集中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沙洋范家台监狱共计分为十个监区,其中十监区也叫入监监区,所有刚被送到范家台监狱的人都先被关押在入监区,遭受强制洗脑。
(法轮功学员张为卿遭迫害更多事实请参看明慧网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张为卿遭受的迫害》)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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