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南省郴州市柿竹园法轮功学员曾琴玲、唐雪英、唐江南近日遭郴州市苏仙区法院枉法诬判,曾琴玲、唐雪英都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唐江南被非法判二年缓刑三年,勒索罚金六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郴州市北湖区政法委、“610”等部门多人闯到曾琴玲家非法抄家,抄走许多大法书和资料、电脑和多台手机等等。曾琴玲一直被非法关到郴州下眉桥洗脑,后被非法关押到郴州市梯子岭看守所,与十多人关在一起。曾琴玲的丈夫怕受牵连早已与她离婚,一个女儿远在浙江杭州。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郴州柿竹园法轮功学员朱志雄、唐雪英夫妇被警察绑架到下湄桥洗脑班。主导绑架唐雪英的是区政法委李书记、区公安局张兵、白露分局侯振东等,他们非法抄家、抓人、审讯(诱骗恐吓),朱志雄、唐雪英夫妇被强制坐戴锁铁椅,腰部、双脚全锁住,不能动弹,被锁了六个多小时。之后,朱志雄被放回家。唐雪英被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梯子岭),被单独一人关在一房间,门上写了:不能见律师。所以律师也见不到人,家人更见不到人。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唐雪英被构陷到检察院。据说,湖南省政法委、公安厅、郴州北湖国保大队、郴州苏仙国保大队、白露分局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迫害唐雪英。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近五点钟,苏仙区法院视频开庭,非法庭审曾琴玲、唐雪英、唐江南,没有通知家属参加。律师、法官等都在郴州法院;曾琴玲、唐雪英两人都在看守所里;唐江南一直是取保候审在家。
唐江南的律师是法院指派,她家人在害怕中要她认罪。曾琴玲不要法院指派的律师,唐雪英也不要律师。当法官宣布曾琴玲、唐雪英两人的律师后,她二人都表示不要聘请律师,并不认罪,要求自己辩护,表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第36条:信仰无罪、言论无罪、打印、出版无罪。张姓法官见她们二人不认罪,就结束开庭,前后总共只花了几十分钟。
最后,苏仙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据悉,这个所谓的“案子”是由湖南省省政法委书记督办,听说还有郴州市委书记参与。
郴州市白露区公安分局
侯振东:18873535865
邵田启:18207353481
苏仙区公安分局
张兵:18107353086
郴州市看守所
地址:郴州市白露塘镇香山坪村梯子岭郴州市监所管理中心
郴州市苏仙区法院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城东新区郴县路与观山大道交汇处,邮编:423000
值班电话:0735-289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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