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获知5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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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明慧网四月份报道数据统计,二零二二年四月份获知又有57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其中14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

迫害最严重地区依次为:山东省12人,辽宁省8人,黑龙江、湖北省、云南省各5人,北京市4人。四月八日,北京市延庆区法轮功学员吴方玲、杨进香、韩仕民、郭金山,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延庆区法院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表示:“真、善、忍三个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三个字”,“法轮功学员是最善良的人”。

今年四月份天津籍法轮功学员褚继东先生,被非法判刑十三年,湖南武警总队退休军医朱翠华被枉判三年,山东海阳市公安局刑警队痕迹检验工程师梁耀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原空军航空大学外语教官刘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图1:2022年4月获知57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注: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余下类推)

信息采集时间: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包括以前月份没有发表的判刑数据。

二零二二年一至四月份非法判刑296人。其中,一月份132人,二月份33人,三月份74人四月份57人。

一、四月份57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二年四月份有5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2:2022年4月获知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57人遭非法判刑

迫害案例

1、传褚继东遭判重刑十三年 在银川看守所绝食反迫害

天津籍法轮功学员褚继东先生,现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据悉已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褚继东绝食抵制迫害至少有九十天,他被拉到看守所医务所野蛮灌食。有人经常能听到褚继东大声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二十多年的迫害中,褚继东在天津时曾遭非法劳教。他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九日结束三年非法劳教,但天津双口劳教所却不放他,就地办洗脑班迫害他。

据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信息,天津双口劳教所所长郑金东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三日在大会上对法轮功学员叫嚣:“我们已经等不了了!劳教是有政策,加期最多只能加一年,告诉你们,加满一年你也走不了,褚继东不就是个例子吗?礼拜日(二零零一年九月九日)已经给他办了解教手续,但是他仍然走不了!就地给他办班,还不‘转化’,就地逮捕,然后撤捕,再劳教三年,再加期一年,那就是四年,两次,你就看不到二零零八年的奥运会了!我看你这一生有几个八年?我老了,退休了,我们还有年轻的,让你的一生就在这里度过!”足以见证中共的邪恶狠毒无人性。

2、山东胶州市法轮功学员于柏青被枉判八年

青岛市胶州市法轮功学员于柏青,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在租房处被胶州市北关派出所绑架,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他被青岛市黄岛法院枉判八年重刑,并勒索罚金五万元。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胶州市公安局出动百名警察大肆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于柏青在租房处被胶州市北关派出所绑架,室内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一并被劫走。

当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三、四十人。其中,于柏清、徐衍忠、纪金睦被非法批捕关押在胶州杜村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胶州市检察院对于柏青下达了批捕通知书,两个多月后,构陷他的卷宗移送到黄岛检察院,于柏青的律师阅卷后,认为批捕证据不足,随递交了退卷申请书,黄岛检察院将其卷宗退回胶州市公安局。没想到胶州市公安补充侦查的结果竟变成了漏洞百出的“团伙案”。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黄岛法院非法对于柏青进行三方远程视频开庭。律师对所谓的“团伙案”提出质疑,并从程序法违法及犯罪四要素缺项等多个方面做了无罪辩护。于柏青也从法轮功不是邪教,修炼法轮功合法,以及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没有产生法律后果等方面做了无罪辩护。庭审两小时,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黄岛法院竟然非法对善良守法的于柏青判八年重刑。

3、黑龙江鸡西市陈维权、潘西华夫妇被诬判七年、四年

黑龙江省鸡西市法轮功学员陈维权、潘西华夫妇,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遭滴道区国保金辉等警察绑架抢劫、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被密山市法院非法开庭,诬判陈维权七年、潘西华四年。

鸡西市滴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金辉等人,由于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在明慧网上曝光后,很恼怒,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绑架了滴道区法轮功学员吴宝库(曾经任水利局局长,遭七年冤狱迫害),又在八月十一日上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焕英。吴宝库、刘焕英二人各被非法拘留了八天。

九月十五日,鸡西市滴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金辉等人,非法闯入鸡西市滴道区法轮功学员陈维权、潘西华夫妇家,绑架并抄家抢劫,抢走私人物品,家中的五千元现金被窃走,家属找金辉要被偷窃的现金时,金辉说:“不知道。”
陈维权、潘西华夫妇被非法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

陈维权、潘西华夫妇累遭迫害,潘西华曾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经常受到骚扰,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被鸡西市麻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中共对社会精英的迫害

1、云南女副教授刘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刘艳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去年九月三十日被当地警察绑架,近日被昆明市五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刘艳,原云南文理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主任、副教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中共迫害。

刘艳和丈夫、女儿幸福的一家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当地法院对刘艳进行非法庭审。一个多月后,对刘艳非法判刑三年半,罚款五千元。

刘艳的女儿在加拿大发起营救母亲的行动

刘艳在加拿大留学的女儿刘铭园从去年十月开始,在加拿大发起营救母亲的行动,引起了加拿大社会各界关注,刘铭园收到来自加拿大议员、媒体、教授、学校的帮助和声援,很多加拿大正义人士帮助她向加拿大总理写信,督促加拿大政府对这场发生的中国大陆的人权迫害采取行动。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刘铭园在中领馆前举行新闻发布会,谴责中共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长达二十三年的残酷迫害,要求中共无条件释放她的母亲刘艳。

刘艳,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学习成绩优秀,一九九二年,获得美国全额奖学金,被美国一所大学录取,后因种种原因,刘艳放弃赴美留学的机会,为报效祖国,她研究生毕业后,到空军航空大学做外语教官。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刘艳被迫复原,离开部队后,刘艳在中国和加拿大联合办学的莱姆顿学院做外事办主任。刘艳先后担任两所大学外事办主任及公共外语教学部主任,由她主编的《大学外语教材》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获得多项大奖,现在已经第三次印刷。刘艳不但教学认真负责,对学生更是有母亲般的关心,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与资金帮助,每到逢年过节,她总是把不能回家的学生请到家中吃饭,一起包饺子,她的善良得到家长和学校领导的多次表扬。就是这样一位好老师,只因学炼法轮功,昆明市公安局逼迫学校将刘艳辞退。失去热爱的教学工作后,为了生活,刘艳和丈夫一起开雕塑工厂,同时也做公益事业,开设环保美术馆,展览环保油画和雕塑作品,用艺术作品向中外游客讲述中国的环保故事。

中共迫害法轮功,流氓逞邪恶,好人遭冤狱。(法轮功学员刘艳遭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云南刘艳被非法关押 女儿多伦多呼吁营救》、《国际人权日 加拿大议员谴责中共迫害》、《女儿多伦多领馆前呼吁营救母亲刘艳》)

2、山东海阳市公安局刑警队痕迹检验工程师梁耀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海阳市梁耀敏、于海勇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梁耀敏被枉判三年半,于海勇和王雪梅夫妇分别被枉判两年和一年半,孙明霞被判一年半。梁耀敏、孙明霞已提起上诉。

梁耀敏原本是海阳市公安局刑警队痕迹检验工程师,技术精湛,经她鉴定破获了许多大案、要案,是全省少有的女性侦察技术人员。脑力与身体经常超负荷付出,致使梁耀敏疾病缠身:冠心病、萎缩性胃炎、胆囊水肿、胰腺炎、神经性头痛、关节炎、颈椎骨质增生等等。一九九五年底,她被烟台毓璜顶医院、青岛山大医院等诊断为无药可医。所幸的是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日,朋友为让梁耀敏祛病健身,给她送来了法轮功资料。经过两周的学法、炼功,梁耀敏的身体开始见好,一个月完全康复。

梁耀敏的奇迹康复在当时的公安系统及海阳县城内都成了新闻,上门找她了解法轮功的人应接不暇。海阳市委的多名副书记、市长及家属找她教功,海阳市公安局的局长让她在公安局会议室放录像教功……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梁耀敏仅仅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继续修炼法轮功,经历了被非法关押、开除公职、关洗脑班、关精神病院、劳教、判刑、停发退休金等种种迫害。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四日,梁耀敏在给母亲送饭途中,再次遭烟台“610”和海阳“610”绑架迫害,被非法判四年,在山东省女子监狱遭受关押迫害。

3、公检法制造冤案 湖南武警总队退休军医被枉判三年

湖南省国保总队、长沙市国保大队和各区公安分局,根据长期网络与电信的监控及跟踪,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张灵革、孟凯、徐丽华、李志刚、陈阳、曹志敏、文静、朱翠华、章芙蓉、刘燕萍、喻辉、夏敬泽等二十多人。多位当时被绑架构陷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被非法判刑。目前了解到,湖南武警总队医院(366医院)退休军医朱翠华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扣发退休金,具体情况待查。

此前,法轮功学员张灵革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孟凯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文静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徐丽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李志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三个月;曹志方、杨芳夫妇十二月二十四日各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个月等。陈阳、曹志敏夫妇被劫持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浏阳市法院非法开庭。

三、对老年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四月份有14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80~90岁1人,70~80岁8人,60~70 岁5人。

2022年4月60岁以上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表
姓名 省份 市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60以上年龄
柳希华 湖北省 荆门市 1年 6000 80
童先珍 云南省 昆明市 管制两年 5000 76
许清芳 辽宁省 锦州市 5年 75
符中碧 重庆市 3年3个月 5000 75
孙玉斌 山东省 聊城市 3年 10000 74
王桂兰 山东省 淄博市 3年监外执行 74
陈锡南 湖北省 襄阳市 4年半 5000 73
袁王柱 湖北省 黄冈市 4年6个月 70
王淑云 辽宁省 抚顺市 5年 20000 70
赵恒德 宁夏 银川市 3年 66
李广清 湖北省 孝感市 3年 65
刘云凌 湖南省 益阳沅江市 待查 65
赫平 辽宁省 凤城市 1年 60
梁耀敏 山东省 烟台市 3年半 60

迫害案例

1、被诬判管制两年 云南昆明76岁童先珍已上诉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九日,昆明市童先珍老太太接到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决书,法官王清涛在无事实与法律根据的情况下,错用《刑法》“第三百条”对童先珍非法判管制两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童先珍当即表示不服非法判决,目前,已上诉至昆明市中级法院。

童先珍今年76岁,云南省墨江县人,家住昆明市西城时代小区。在给中院的上述状中,她在开头写道:我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一个好人,浑身的疾病通过炼功痊愈,身体健康,同时,我多年来一直奉公守法,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因公诉人、法官都没有提供修炼法轮功不合法、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更没有明确我修炼法轮功造成中国哪条法律不能正常实施的具体事实,也没有明确因我炼法轮功对他人,或单位,或者国家有哪些危害的事实;只是列举出从我家中抄走的法轮功书籍等自己合法的个人物品。还以我在家中没有任何行为就被非法抄家,并判管制两年为由,称我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对我数罪并罚。以这些为依据,对我起诉,庭审,诬判我管制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此判决事实不清,法律依据错误,属于冤假错案。所以我提出上诉,恳请中级法院重新审理,还我清白。

2、善传避疫良方 辽宁抚顺市七旬王淑云被诬判五年

辽宁省抚顺市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云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讲真相、传避疫良方,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日她家属得知,王淑云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两万元。法院开庭没有通知她家属。
王淑云女儿给东洲区法院案管打电话,询问母亲王淑云案子的情况。得知母亲的案子是法官田浩负责,联系到法官田浩,表述想咨询一下母亲案子的情况。田浩很不客气地说:“你以为我这是啥呢?我这是法院。”王淑云女儿问:“你们法庭开庭怎么不通知家属呢?”田浩说:“这样的案子是不公开的,你妈上诉已经完事了,有什么事到看守所问去。”

王淑云家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千金街道。她以前自己身体不好,曾患多种疾病,如:心脏病、气管炎、风湿、偏头痛、胃炎等等。一九九六年有幸得大法,学法修炼时间不长,多种疾病不治而愈,她发自内心的感谢大法师父,感谢大法。
王淑云讲真相、传避疫良方救家乡百姓,被中共非法判刑,中共真是邪恶至极。

3、赠送明慧台历 锦州75岁教师许清芳被枉判五年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辽宁报道,辽宁锦州市75岁的音乐教师、法轮功学员许清芳女士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在早市发明慧台历时,被便衣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并把她未修炼的女儿和侄子带走,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许清芳与女儿孟涛和侄子许驰遭锦州市凌海法院非法庭审。许清芳被诬判五年,孟涛和许驰被诬判六个月。

许清芳是锦州市太和二中优秀的音乐教师,任教二十五年,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不到一个月,她身上的甲状腺瘤、妇女病、嗜睡性神经官能症、风湿痛、神经痛、脑血管硬化、萎缩性鼻炎、咽炎等多种疾病,都不翼而飞,她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这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使她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许清芳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深受师生的尊敬与爱戴,被评为区市优质课、优秀教案、优秀论文,得到了校、区、市领导的好评。

许清芳曾被锦州市大薛派出所警察非法关进洗脑班迫害四十天;被迫流离失所、遭威胁上网通缉。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她去了北京,带了一条写着真、善、忍三个字的条幅,被当地驻京警察搜身发现、绑架,后遭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暴打、坐小板凳、奴役等严重迫害。

虽然她在冤狱期间遭受的暴力殴打造成的大脑受损后遗症一直尚未完全康复,记忆力也明显减退,但是她始终不记不恨、不怨不报,她只有一个心愿:把法轮大法的美好传递给乡亲们,让大家都受益。
目前许清芳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关于许清芳老人的更多遭遇,参见明慧网文章《一位音乐教师的起伏人生》、《女教师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等

四、经济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二年四月份,中共法庭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罚金245000元。

2022年4月份中共法庭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明细表
姓名 省份 市 区县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年龄
顾超 江苏省 南京市 4年 50000
于柏青 山东省 青岛市 胶州市 8年 50000
王平创 陕西省 西安市 9年 50000
黄爱华 广东省 揭阳市 3年半 30000 59
王淑云 辽宁省 抚顺市 5年 20000 70
孙玉斌 山东省 聊城市 3年 10000 74
柳希华 湖北省 荆门市 1年 6000 80多
马娟 河南省 许昌市 禹州市 2年6个月 5000 30多岁
陈锡南 湖北省 襄阳市 4年半 5000 73
刘艳 云南省 昆明市 3年6个月 5000
童先珍 云南省 昆明市 管制两年 5000 76
符中碧 重庆市 3年3个月 5000 75
吕梅霞 北京市 北京市 3年4个月 4000

迫害案例

1、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顾超被枉判四年 勒索罚金五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法轮功学员顾超,近日被南京市雨花区法院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她在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讲真相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诬告,被溧水区阳镇派出所绑架。

2、广东揭阳市黄爱华在东莞遭枉判三年半,勒索罚金三万元

广东揭阳市法轮功学员黄爱华在东莞遭绑架、构陷,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三万元。

黄爱华,女,五十九岁,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梅云镇人,她与丈夫长期在广东东莞做生意。黄爱华利用做生意之便,向顾客讲法轮功真相。二零二一年,黄爱华遭东莞市警察非法抄家,被抢走大法书籍等财物,并被绑架到东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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