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法轮功学员顾超近日被南京市雨花区法院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她在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讲真相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诬告,被溧水区阳镇派出所绑架。
鉴于法轮大法的神奇给她家庭带来巨大的震撼,顾超二零一三年开始修炼大法。
顾超的丈夫刘宏辉,六十二岁,原石油公司职工,曾患尿毒症多年,每个月光医药费就要花去一千多元,且久看不愈,为治病卖掉了房子,病情也没有好转,不能正常工作与生活。当时还有两个子女读书,家里的生活只能靠顾超上班负担,生活非常困难。二零一二年开始修炼大法,修炼后一个月大法的超常在他身上展现,吃了多年的药停了,所有的病都消失了。
顾超修炼前也身患多种疾病,其中最严重的是心脏病,修炼法轮功后也无病一身轻。
为了让大家都受益于法轮功,顾超与丈夫刘宏辉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却遭到了中共不法人员的多次迫害,被非法关洗脑班、被非法判刑。刘宏辉、顾超夫妇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在讲真相时遭人构陷,被永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他们被国保大队及“610”人员绑架到白马洗脑班。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顾超因告诉人法轮功真相被永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撬门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当时顾超在家一直照顾生病的母亲,她被绑架后,母亲忧思成疾,不久去世。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顾超在讲真相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诬告,又被溧水区永阳镇派出所绑架。之后,多名便衣到她家非法抄家,抢劫走了她家的私人物品,包括电脑、打印机及多本大法书籍;同时又绑架了她丈夫刘洪辉。刘洪辉因身体的原因被看守所拒收,三天后回家。
顾超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女子看守所构陷,可能在三月一日被南京市雨花区法院非法开庭,近日得知已经被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
南京市溧水区法轮功学员王毕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永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抢劫,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南京市雨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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