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两次对法轮功学员刘丽杰的非法庭审,都是在没有辩护律师到庭的情况下强行推完非法程序,而草草结案。
在第一次非法庭审结束后,刘丽杰与亲友辩护人、控告代理人对此案审判长、刑庭庭长宋涛的违法行为提起控告投诉,宋涛迫于上级压力不得不承认第一次庭审无效,为了掩盖其违法行为,决定于十一月十六日再次非法开庭,依然把法律当成儿戏般将所有非法程序又强推了一遍,并在次日速下非法判决书,对刘丽杰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刘丽杰 |
刘丽杰在接到非法判决书后,提出上诉,并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将上诉状邮寄给宋涛。刘丽杰在上诉状中提出:撤销(2021)黑0803刑初134号判决;发回重审。理由如下:
上诉人自始至终坚持所聘请的辩护人参加庭审,一审在上诉人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推进庭审。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在上诉人多次要求辩护人出庭的情况之下,一审宋涛为审判长的合议庭无视上诉人的正当请求,强行推进庭审至结束。严重侵犯了上诉人获得辩护的法定权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事后,刘丽杰和亲友辩护人、代理人控告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宋涛滥用职权的不法行为,辩护律师与亲友辩护人、代理人针对这场严重的司法事故联名发出法律意见书,并将这些法律材料邮寄到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的相关部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将刘丽杰的上诉案分派给刑一庭庭长郭建峰承办,当天下午,郭建峰约见刘丽杰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郭建峰和书记员刘天阳在第四审判庭给刘丽杰做了个笔录,询问刘丽杰对一审非法判决是否有异议,上诉的具体要求,对所谓的自述证词、证人证言、非法抄家罗列的所谓事实是否有异议,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或亲友辩护人,是否需要法院指派所谓的法援律师等。刘丽杰对被强加的所谓罪名、事实、自述内容、证人证词、尤其是一审法院存在的程序问题等等都有异议,指出其中的自述内容、证人证言、事实等等都涉及警察造假。因为一审法院故意非法剥夺自己和律师、亲友辩护人的辩护权,所有程序都未真正展开,为此自己提出上诉的理由都在上诉状中。
郭建峰分别与刘丽杰的两位亲友辩护人电话沟通时,得知他们都是被邪党注销了律师证的前律师,为此让他们来中院时,要带上注销律师证的证明,没再坚持让他们出具所谓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无理要求。
两位亲友辩护人如约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中午来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将委托手续交给了郭建峰,并要求阅卷。郭建峰说此案的所谓案卷已被拿给检察院去阅卷,得等下午才能从检察院拿回到市中院。
当天下午,两位亲友辩护人又分别与郭建峰多次电话沟通要求阅卷,郭建峰却详细盘查了他们的律师证被非法注销的经过及个人情况等,并说等下午五点会给他们可否阅卷的确切消息,在亲友辩护人的一再坚持下,终于得到可以于次日(周六休息日)上午九点去阅卷,中院为此安排了加班。两位亲友辩护人于十八日上午顺利完成阅卷。
郭建峰与亲友辩护人经过电话沟通,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两位亲友辩护人已将联名辩护意见发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郭建峰指定的电子邮箱里。
通过阅卷了解到的情况,亲友辩护人从不同角度详细论证了一审法院多处违法操作规程、匆匆非法下判决的草率之举,完全没有一个法律工作者严谨办案的工作作风,是对法律的亵渎,对生命的不负责任,没有了公平公正的法律意识,把自己当作了老大,独断专行,忘记了法律在上,身为法官,知法懂法,更应该尊重法律,所以,辩护人要求对一审法院的错误必须纠正,以还法律的尊严。
辩护人指出:
一、原审庭审程序违法,严重影响了公正审判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在上诉人多次要求辩护人出庭的情况之下,一审审判长宋涛的合议庭无视这一合理、合法的正当要求,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强行推进一审庭审至结束。严重侵犯了上诉人在一审法庭审理中获得辩护的法定权利,并且严重影响了公正审判。
根据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25条:法院确定案件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出庭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并书面通知律师。律师因开庭日期冲突等正当理由申请变更开庭日期的,法院应当在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况下,予以考虑并调整日期,决定调整日期的,应当及时通知律师。
二、原审判决“剥夺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深层问题。
三、原审法院力图以重新开庭,掩盖前一次庭审的程序违法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原审审判长宋涛发现原先庭审程序违法后,再次组织重新开庭,上诉人的原审律师辩护人拒绝出庭参加庭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庭审程序不合法的法定法律后果是:发回重审。重审要重新组成合议庭。这表明:一、法庭不能自行纠正庭审程序违法的问题,二、即使重审,原先的合议庭也不能再次参与审判。
四、二审法院不要代替一审法院的工作
辩护人对原审案卷全部阅卷完毕,重要证据皆已摘录下来,发现原审法院剥夺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七种证据的举证、质证和认证都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皆存在严重问题,辩护更不用多说了,从证据证明力的有无或大小、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到中国法律现代化方向问题、量刑辩护等等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辩护,都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但是一切实体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在一个程序公正的前提下进行,此处我们不涉及。
假如二审法院代为查清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实际上是纵容和掩盖了原审法院宋涛法官如下问题:1、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根本没有树立科学司法的理念;2、不尊重律师的执业权、无视其他法院的审判权;3、工作作风专断,缺乏司法民主观念。
综上所述,原审庭审程序违法,严重影响了公正审判;原审判决“剥夺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原审法院力图以重新开庭,掩盖前一次庭审的程序违法。原审法庭无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程序公正的极大违反,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判,二审法院应当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事情经过: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非法开庭前,刘丽杰的辩护律师与其它地区开庭发生冲突,而且其它地区通知在先,律师向向阳区法院申请对刘丽杰案延迟开庭时间,宋涛无视辩护律师的请求,还让律师去向先通知的法院改变开庭时间,来这里开庭,坚持自己开庭日期不动。刘丽杰的辩护律师赶不过来,法院又拒绝亲友辩护人进庭辩护,在开庭前宋涛告诉刘丽杰已给她指派了前进律师事务所的法援律师,刘丽杰说,自己不需要你们指派的法援律师,因为自己已聘请了辩护律师,并指出宋涛非法拒绝辩护律师的延期开庭申请。宋涛说,本地律师你不请,谁让你请了那么远的外地律师,又来不了。就这样法院强行推进非法庭审程序。
事后,宋涛迫于自己的违法行为被控告揭露,迫于上级压力决定于十月十六日二次非法开庭,辩护律师认为法院不能自我纠正错误,为此拒绝出庭,刘丽杰也拒绝配合这样的非法庭审,拒绝回答任何提问,拒绝自我辩护,所以一些实质问题没有展开论证,刘丽杰在二次非法庭审结束后,向宋涛提交了一份声明。但是向阳区法院在二次非法开庭的次日,就匆匆下了非法判决书。
刘丽杰女士,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现住佳木斯市前进区兴航小区。一九九三年七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生物系,任职于佳木斯市职教集团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该职业学院的前身是佳木斯市教育学院。同事曾经当众这样评价过:自刘老师修炼了法轮功之后,她身体上的变化自不必说,关键是看看人家的心态,无论面对多大的名利诱惑,她都心如止水;无论面对多大的迫害苦难,她都平和如常。我们谁能做到?!学院的主要领导曾对中层干部说过,在任期间不能提拔重用刘老师这样优秀的人才,是自己的终生遗憾。(因受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迫害所限)
关于刘丽杰女士遭受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屡遭迫害 佳木斯市优秀人才刘丽杰又面临庭审》《承认开庭无效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欲对刘丽杰再开庭》《佳木斯刘丽杰案被一审法院非法判决 已提出上诉》等。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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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利 8288278 1834547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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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李岫岩 18556626789 佳木斯市中院院长
吕志伟 13836661967 政治部主任、审判员
吴皓琨 13846167568 执行局副局长或(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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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冰 13359761777 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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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键 13904549296 宣传科科长、审判员
陈嵩 13836664833 庭长、审委会委员
陈曦 15344542666 干部科、副科长
陈阳 13946452788 副支队长
陈云飞 13946455831 副院长
丛子生 13734548178 副科长、审判员
崔崇波 13199150111 审判员
崔志明 13339440666 副局长、审判员
丁川 13803653340 副主任科员
丁思竹 13039635788 审判员
丁旭 13845403756 副主任科员
董广天 15645479566 副主任科员
高蕾 13089689777 副处级审判员
高明峰 13845404548 副庭长
龚万宇 13836649111 书记员
郭建峰 13512671999 庭长、审委会委员
韩国斌 13069938966 审判员
韩国丰 13846146767 副主任
何思禹 18845460001 综合科科长
侯玮 13136998998 副主任
霍红光 13846586888 副主任科员
贾文华 13704540499 审判员
姜广武 13644549732 副庭长
姜良 13304540051 副庭长、审判员
蒋本鸿 15545408777 副调研员
荆献龙 13945480324 副庭长
李大钧 13945479997 主任、审判员
李海艳 15464515065 审判员
李慧强 13304543456 副庭长
李韶伟 15845455678 庭长
李伊佳 15845452733 副庭长
梁劲松 13349547111 副处级审判员
刘大伟 13946169663 主任、审委会委员
刘建军 18003686589 副庭长、审判员
刘军 13836646186 庭长、审委会委员
刘世川 15145490646 副主任、审判员
刘文雨 13946443555 支队长、审判员
刘艳军 13845475987 副庭长、审判员
刘莹 13845475577 副庭长
卢伟艳 13846131333 副庭长、审判员
鲁晓薇 15904548577 副主任、审判员
栾禹韬 13846188870 纪检组长、审判员
罗亚红 13945444777 副局长、审判员
吕明 13836691333 副局长、审判员
马越 15663012888 干部科、副主任科员
潘晓霜 13946400555 副庭长、审委会委员
邱晶宇 18003684333 政委
桑立民 18745429333 审判员
石广玉 15945868858 庭长、审委会委员
宋国强 13359550555 副主任
宋宏伟 13684545068 副主任
宋雷 15945428777 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
孙伟 13945482288 副主任、审判员
孙应白 18903683099 副庭长
谭晓华 13504548555 主任、审判员
唐彩虹 13836661920 书记员
王成柏 18045181777 庭长、审委会委员
王海涛 13512646666 主任
王虹 13846192888 副院长
王佳森 13339448888 副庭长
王乐玲 13634542888 副书记、审判员
王丽艳 13946446567 副主任科员
王首佳 15046466699 副庭长、审判员
王雪洁 13904544353 审判员
王彦东 13946479696 主任、审委会委员
王有志 13945446666 科长
王云礼 13199110288 副庭长
武岩 13836666192 书记员
肖冬云 13664546662 专职委员
肖宇峰 18946468816 审判员
张洪咏 13704545577 副庭长、审判员
张月 13846164100 副庭长、审判员
张云戈 13946458633 执行一庭庭长
赵文华 13208403777 副庭长、审判员
赵晓华 18745488887 副处级、审判员
郑玉祥 13704862666 庭长、审委会委员
周晨 13039606622 副庭长
周金星 15945439888 审判员
石云丽 18645506333 民一庭
纪检监察
姚强 13946458333 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曹更坡 15765354789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科长
郭玉海 13846188777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科员
吕向前 13208419111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调研员
王刚 13359549518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
于永东 13803662478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纪委监委
邓复佳 13704543777 市政府纪委监委
周磊 13204545454 市政府纪委监委
郑淼 13945441188 市政府纪委监委
魏翔 市政府纪委监委
尚志权 18946436888 市政府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工作
邓宗武 13704868068 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纪检组长
艾春晓 13349543000 主任科员
安波 13089669669 纪检监察二室主任
曹森 13039619369 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卫东 13946483888 主任科员
董效禄 15645410006 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冯伟斌 13945455548 正科级干部
盖英辉 13351657979 副科级干部
关红生 13124543456 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
郭伟光 18845455789 电教中心副科级干部
韩亮 13199115466 副主任科员
韩新天 13845489987 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
纪检监察组组长
郝全城 13512642451 正科级干部
胡进宇 13945411000 监委委员
黄大钺 13512669988 副科级干部
姜传广 18003686877 第四纪工委副书记
姜春丽 13945429955 纪委监委驻口岸外事管理
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焦健 13836608956 正科级干部
李桂余 13404544818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
李浩 13208419999 正科级干部
李宏伟 13945451164 监委委员
李丽敏 15694541000 纪委常委兼纪委监委驻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人杰 13512682333 副科级干部
李文俊 13069762244 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
李学顺 13845487240 海青乡中心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
李育洲 15946592888 纪委常委兼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监察委委员
梁昌霞 13284076098 市直机关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
刘宝钧 13159983666 执法监察室主任
刘常顺 13836619507 纪委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远来 13039619895 乌苏镇中心纪工委、监察分局副主任科员
刘志英 13394579777 监察委委员
卢上斌 15845408576 纪委常委、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
罗克魁 13351764899 正科级干部
马延文 13604868881 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
孟凡忠 13258613377 主任科员
孟玲华 13512673377 正科级干部
庞庆江 13836646830 副科级干部
钱久凤 18645453789 农、林、水、牧系统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
邵文新 15945870111 纪委监委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沈丽萍 13945463273 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
盛春凌 13199118999 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宋卫军 13945436966 正科级干部
孙义敏 13214549092 信访室主任、监察委委员
孙振国 18745462666 正科级干部
王宝玉 18745470001 电教中心主任
王成刚 13512683828 巡察办副主任
王红丽 13604699825 纪委常委兼纪委监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监察委委员
王菊斌 13644683789 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庆利 13349545809 纪委监委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维国 13945488315 副科级干部
魏旭林 15846998178 正科级干部
闫贺达 13945456123 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乐 15145466800 办公室主任
杨占臣 18249256999 文教、卫生、广播系统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
于东风 13512658997 城建、工交、服务系统纪工委、监察分局副主任科员
于井波 13846194555 纪委常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
张利 13258600700 纪委常委、主任科员、监委委员
张仁霞 13945422223 主任科员
张少英 13845476789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张英 13846166333 正科级干部
赵猛 18745455456 监察局副主任科员
赵英波 15846970456 文教、卫生、广播系统纪工委、监察分局副主任科员
周春莉 13846195868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
周福新 13836645111 副科级干部
周海 15904541418 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监委委员
周洪琦 13945478818 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
周秀峰 13039625356 党风室主任
祝司民 15590950005 副书记、监察局长、监察委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刘臣 13359630336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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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峰 13845412315 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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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宇 18745485166 专门委员会一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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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 18724246111 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立群 13303682168 专门委员会三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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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 13359762611 秘书科副科长
李远 15145451608 专门委员会二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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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 18714542003 专门委员会二办主任
刘庆春 13836666662 离退休老干部科科长
刘绍义 13134543940 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祁俊峰 13144544687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荣成文 15145429777 调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孙金梅 15145431777 副调研员
孙长新 13945402567 秘书科科长
谭灵芝 13704543816 副主任
谭馨 13945467001 人事科科长
王加斌 18204545952 研究室主任
王晓东 13603697171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跃金 13329444006 财务科科长
温丽梅 13604543333 副处级干部
闫为军 13134541533 车管科科长
杨华 13512625555 信访办主任科员
杨松光 13604865456 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
张海春 13039605599 人事选举办公室主任
张强 13091630168 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世财 13846172999 信访办主任
赵然 15145493931 农林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仁庆 15765369111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赵天星 13945486066 人事选举办公室副主任
郑成业 13846464666 人事选举办公室副主任
仲微 13069929037 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周常盛 13803668583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雷 18204545678 副主任
朱春宇 13304547418 专门委员会一办主任
市委政法委
荆长财 18645468885 市政法副书记
韩京海 17704541286 三级调研员
宫景德 13846151789 主任科员
韩硬发 13946421888 副书记
姜丰 18604549229 副主任科员
姜富 13704549137 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李佳 18745400555 主任科员
刘松军 18946401990 科长
娄江凌 13298760929 副主任
卢军 13846180999 政治部主任
马军 13845439997 科长
米鹏 17758833456 科长
邱志银 13009762800 科长
王颖 13945478800 科长
王震 15645491984 副主任科员
徐富涛 13555587771 科长
徐佳才 13803653098 副书记
阴祖强 13136998267 副调研员
于海风 13504697951 党总支副书记
赵英 13199141134 科长
张晓伟 13945558287 市反*教办主任
李艳平 17704533966 13089881923 市610办副主任
王新平 13945365700 15174667517 17704539700 市610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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