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李晓霞未经开庭被枉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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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法轮功学员李晓霞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没有经过开庭,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李晓霞,本溪县小市镇下堡村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李晓霞被本溪县小市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当时去了四辆警车,抢走她很多私人物品。当天本溪市邬成均、李飞鹏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因身体原因,李晓霞取保在家。本溪市南芬区法院和小市派出所到李晓霞家去过两次,李晓霞未修炼的丈夫也被骚扰“问话”。

现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也没有说要开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南芬区法院到李晓霞家送了判决书,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判决书上声称给李晓霞指定了辩护律师。但对于这些,李晓霞却丝毫不知情。

审判长杨春玖:024-42885921
陪审员:郭颖、李贵军
书记员:苏展
送判决书:18641468996
小市派出所:于飞、孟大鹏
小市派出所:024-46481081
所长赵立科:13941479977
副所长李玉彬:13504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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