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天津法轮功学员冯庆瑜先生,六十六岁,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平和谦卑,乐于助人,是单位、邻里、亲朋好友等称颂的好人。然而,即使这样的好人,在中共恶首江泽民挑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也难以幸免,尤其是二零一二年被绑架、枉判八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以下是冯庆瑜先生诉述近年来遭受的迫害:
被绑架至天津市东丽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在我工作的单位,我被到两个不知姓名、身穿便衣的警察绑架,其中一个掏出腰牌向我亮明身份,并问某某在你这放东西了吗?接着他们翻箱倒柜将我的现金、打印机、电脑、刻录机等等私人合法物品全部抄走,并将我绑架到天津东丽区华明镇派出所,非法审问我时说:你有什么要求?我说:党员回避。(因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当夜,中共江泽民发信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称“共产党如果战胜不了法轮功,那将是天大的笑话”。这封信被当作中共内部机密文件层层向下紧急传达。而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的性质属于违背《宪法》的信仰自由,当事人双方是法轮功学员与中共党员,法庭中的执法人员,往往都是中共党员或者拥护迫害法轮功政策人员,依据法律原则,属于当事人的一方。而坐在法官位置的并不是公正的第三方,而是由一方当事人审问另一方当事人,这在法律上是违背法律常识的非法审判。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共党员应当被视为本案当事人,必须“自行回避”。)他们换了三波人(非党员),最后一个所长级别的说:太晚了(当时是半夜十二点左右),我们没有人换了。
他们问了很多,我始终就说三个字“不知道”。在便衣进入仓库那一时刻起,我就绝食抗议他们非法入侵仓库的行为。转天,他们就把我送到天津市东丽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继续绝食抗议,到了第五天,看守所警察把我送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准备灌食。那儿的大夫说:你们(警察)干的事,是法西斯行为。大夫没给灌食。他们又联系了东丽医院,到那几个警察按住我,对我强制灌了食。灌完食之后,其中一警察和我单独说:你的事我没有动手。灌食的插管没有往出拔,并以防止我拔灌食管为由,捆上了约束带,使我双手动弹不得。
回来后,所长将我叫到了管教室,对我说:我给你一本《转法轮》书好吗?我想,既然被关在这里,不如看一看《转法轮》宝书吧,我答应了。他还说:你得吃饭啊。这样,我停止了绝食。一个星期过去了,他还没给我《转法轮》。我又第二次绝食,四天后他害怕我出事,才给我拿来《转法轮》。
大约在被非法关押第三十六天时,华明镇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一个瞪着很大的眼睛,当时我质问他们:你们拿我四千多块钱、十九个半导体、七、八个U盘,没有给我扣押清单,你们把这钱、东西,拿哪去了?他们一听一惊,那个人的眼睛立刻变得很小,想要问的事情连问也没有问扭头就走了。
遭非法开庭 枉判八年
大概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在东丽看守所内对我进行非法开庭。东丽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代号菊念了非法起诉书。东丽区法院审判长叫张亚玲、审判员刘士军、代理审判员张哲、书记员夏阳、速录员黄维玲。在庭上既没有律师,也没有家属等在场。我刚开始念自己写好的辩护词,就被法官打断了,然后将我的辩护词要走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底,一审对我非法判刑八年。在看守所,我提出上诉,这时走过来一个警察,叫我写一式三份的上诉状,我写完他就拿走了。但一直没有上诉结果。
劫持到天津滨海监狱五监区 强制转化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 ,我被劫持到天津滨海监狱五监区。一到监区,几个警察强行给我穿上囚服,他们安排四个包夹犯人,每天强制对我播放污蔑大法与师父的视频,要求我一动不动地在小板凳上坐着。
转年二零一三年,副大队长周威为了转化我,就找来六个犯人带我进了转化室。其中一个姓宋的犯人手里拿着手铐,一边颠着手铐,一边走过来说:你要转化,你就写三书。你要不转化,我跟你去八大队(八大队是严管队),我说:“走!”他们一看吓唬不住我,其他五个犯人很恐慌的样子围上来劝我,犯人手里拿着手铐本身就是不允许的,那不是大队长让他们干的吗?队长违反了警察法律条例。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有一天,五大队的犯人大杂役叫我擦学习室的玻璃,我就去了。在擦玻璃的过程中,他说:你二零零一年转化了,这次你为什么不转化呢?你不是出尔反尔吗?他们为了激怒我,一连两天用此事对我进行侮辱。当时我就顶了他两句。此时,周威在办公室一直盯录像,一看我俩发生口角,立即作出决定:扣大杂役的减刑票、扣包夹人五分。此事让人传到了我这里,我听后找大队长周威:你为什么断了他的票扣包夹人的分呢?大队长说:没有你的事,你走吧!
此后,犯人大杂役,反复找我,并威胁我说:你要不转化,我叫我母亲找你的家人报复。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了他的票、为了包夹人的分、为了家人不受牵连,我违心地写了“三书”,后又写了严正声明,并跟大队长说明此意,大队长说:你写就写了呗。由此,大队长从副大队长升为正大队长。
长期高压恐怖下 出现三次脑梗状态
因长期处于高压恐怖下,二零一四年我在五监区出现了第一次脑梗状态,每七、八天出现一次,感到右边身体软绵绵的,浑身无力,得扶着东西才能站立,劲缓过来才能动,打饭时空饭盒掉在地上,我被送到监狱系统的新生医院(康宁监狱)。一天一个犯人让我写“三书”,结果我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投入监狱长信箱。二零一八年我在十监区(严管监区)再次出现脑梗状态。
二零一九年五月,新的一轮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又开始了。滨海监狱重新组建一监区(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几个包夹犯人看管我,特别是犯人王迪甚是嚣张,对我进行几个小时的谩骂、侮辱,使我出现第三次脑梗,半边身不会动了,需要他人搀扶。就是这样,他们还不让我正常睡觉(一般九点休息),可他们叫我十一点睡觉。还说:你要不转化就让你十二点睡,再不转化让你一点睡。一直到你转化为止。
有一天,我要去厕所,犯人王岩说:“憋着”,用这种方式来要挟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在吃饭时,一犯人说:听说你不爱吃肉,接着就把我碗里的肉捡到他碗里。还说:你饭量小,每顿饭给你一个馒头就够了;还有一次我说我绝食,他赶紧说:你可别绝食,因为他想到的是他这月的“分”,他也没有接到上边的命令。
一次监狱一监区中队长梁瀚文在全体大会上说:“注意啦,已经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是我的人了。”又告诉包夹犯人说:“不转化的人,你们对他们怎么做都不为过。”在监狱,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是不被允许说话的,在长期的这种非法关押中,渐渐的,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变得很弱。
即将刑满释放时,被释放者都是放在一起的,即出监室。可是他们把我放在独居里,那里空间狭小,环境恶劣,是关押违规违纪者或加重迫害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地方。过了一个多小时,一狱警领着犯人来量血压,一测高压230,他们怕出事才把我领到了出监室。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在遭遇八年的冤狱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后,终于回到家中。
法院没有当年上诉的档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我去了第二中级法院调档案,办事人员告诉我,没有你上诉的档案。直到此时我才知道,二零一二年我接到非法判决后第二天就写的上诉状根本没有在档案里。目前我正在申诉中,此事另叙。
在看守所时,我不穿号服,点名时,坐那不报到,因为我所做的事情,没有一点违反法律的,都是对他人好。我师父教我们的是真、善、忍,我也按照真善忍要求做一个好人,对国家对世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妒嫉,与中共相互利用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宣传机构和其它国家资源,绑架了所有的公检法司人员,用造谣欺骗的手法污蔑法轮功。并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泯灭人性的政策,制造了无数人间悲剧。可是法轮功的修炼者,为了让世人了解真相,让人们在大是大非面前,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却被非法劳教、判刑,被酷刑折磨,甚至造成失去生命。全世界只有在中国大陆才会发生,这是中国人的悲哀。
法轮功学员遭受如此严重的迫害,却没有一个报复社会的,并且仍然平和善良的告诉世人怎样在灾难中得救的方法。然而,谁是谁非、谁善谁恶、谁正谁邪,在长达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已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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