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是八十岁的刘希永三年冤狱期满、重获自由的日子。然而,这也是一个令家人伤心欲绝的日子。这天,家人没有接到刘希永,他被大连市金州公安分局石河子派出所警察从沈阳东陵监狱劫持,强行体检后,直接非法关押在大连金州三里看守所。
刘希永老人 |
一百一十四天,刘希永杳无音讯,家人心急如焚。后来,家人得知,刘希永在此期间曾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遭到警察进一步的迫害。
直到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家人收到看守所让存钱的消息,才见到已被送到大连金州中医医院的刘希永。他躺在病床上,还被戴着手铐、脚镣,身体虚弱。家属被告知:刘希永胸内积水、糖尿病。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家人去医院探望刘希永时,得知,九月二十八日,警察要把他送到监狱,至于是哪个监狱,不知道。后经多方打听,家属才得知刘希永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第三监狱,已被再次非法判刑四年。
第三监狱通知刘希永家人十二月九日会见刘希永。
刘希永因病重,被要送去医院。十二月九日,刘希永家人在大连市中心医院门口看到,类似120一样的警车,后门打开一个铁笼子里,刘希永坐在轮椅上,然后,警察把刘希永送进到医院。
有四个警察看守着刘希永。刘希永的孙女看到刘希永眼皮肿的,把他的口罩往下挪一下,警察恐吓道:“这是会见啊!”不让家人靠近刘希永,就开始检查。
警察要求刘希永家人给付一切医疗费用。一警察说:刘希永这病是在家就得的,与我们没关系。刘家人要求保外就医。一警察说,刘希永不“转化”不行。
此时,家人看到的刘希永脸、手、脚都是肿的,已不能自理,言语表达不是太清楚,每顿只给点粥喝。
一、喜得大法身心健康 福泽乡邻
刘希永一九四一年出生,小的时候家里穷,经历过三年“大饥荒”的年代,身患多种疾病,特别是腿疼,去医院多次检查,也没有确诊是什么病,用各种方法医治也不见好转,以至于后来连活都干不了了。医院要开刀做手术,因家里穷就没做。后来病痛严重,导致刘希永瘫痪了两年多,全靠老伴照顾。身体不好,脾气也变得暴躁,经常与邻居闹矛盾。那时,他产生过轻生的念头,甚至常常想和邻居以死相拼,家人整天在提心吊胆中生活,就怕他什么时候干出傻事来。
一九九七年八月,刘希永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后,抽烟、喝酒的顽固嗜好都戒掉了,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他不仅改掉了坏脾气,在利益上,也不去跟邻居争了,主动化解了与邻居之间多年的矛盾。而且,折磨他几十年的腿疼毛病也消失了,身体恢复了健康。
刘希永性格变得乐观开朗,村子里谁家有事,都找这个“老刘头”帮忙。他不但吃苦耐劳,又懂得果树技术,是村子里果树技术骨干,邻居家的果树都愿意找他帮忙剪枝。他扶弄过的樱桃树结的樱桃又大又多。
刘希永自家的农活干完,还主动去帮助生产队和村民解决生产上的问题,处处为别人着想,默默地义务奉献,真是前后判若两人,村民们都称他是一个好人。
二、坚持信仰 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刘希永为法轮大法遭受到的无端诽谤和迫害而感到震惊,以自己亲身受益的事实去和世人讲明真相,此前,遭到金州石河派出所及石河镇政府先后三次迫害:二零零二年四月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遭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共遭八年半冤狱,这期间,刘希永遭到种种非人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在大连劳动教养院期间,恶人用木棍殴打、用鞋底抽打其头顶,把刘希永背铐在床上,使他连续四十多天不能翻身,不能洗漱,摁在铁床上毒打,牙被打掉了好几颗。
二零零六年四月,石河派出所所长郭鑫派警察徐广悦等七、八个人翻墙闯入刘希永家院内,撬开门又一次绑架刘希永及妻子。在金州三里看守所,被绑架、关押在看守所时,五、六个警察对他大打出手,拳打脚踢。刘希永绝食抗议,却被野蛮灌食,灌的是浓度极高的盐水及不明药物,导致刘希永肚子鼓胀,浑身发抖、全身缩成一团,腿不能行走。他多次被关“小号”,不让睡觉,强制“转化”,从禁闭室严管出来后,身体遭到严重的迫害,视力降低,连字都看不见了。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下午,大连金普新区派出所刘波警察再次绑架他,他们竟然说:“这回死也让他死里头!”并且在第二天,就对刘希永下了非法批捕令。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时年七十七岁的刘希永被强制收监。
如今,三年冤狱已满,已八十岁的老人却在走出监狱的当天又被中共绑架关押,以致再次被枉判。他的老伴每天都在痛苦煎熬中度日;他的儿女不能替父亲遭受痛苦的心情,更是无法与人诉说。
自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集团下令迫害法轮功至今,已有二十二年,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自己遭受痛苦时仍然本着善念给世人、公检法司、政府官员打真相电话、写劝善信讲清真相,改变了数亿的中国人。他们是在《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范围内,维护社会的公德。
作为迫害良善的直接参与者,心里应该更清楚:无数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证词中明明白白写着:查遍中国的现行法律,没有一条证明法轮功违法,也就是说,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修炼者都是守法的公民,是世人内心尊敬的好人。迫害这样的好人,你们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
所有参与迫害刘希永的公检法司的人员,你们也有父母,即使你不考虑八十一岁的古稀老人及他的家人,你也得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啊!你们这是在执法犯法!根据《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有涉嫌犯有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暴力取证罪、诽谤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侵犯通信自由罪、强迫劳动罪、超期关押罪等多项严重罪行。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在政法系统大整肃,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倒查二十年”又升至“倒查三十年”。要“刀刃向内”,查出“害群之马”;当不久的将来,正义得以伸张之日,你们将如何承担法律的制裁与良心、道义的审判?
不要再破坏这个历经磨难的不幸家庭了。你们也有父母、子女。立即释放正在被非法关押的刘希永老人,就是为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光明之路。
刘希永老人遭受迫害的详情,请见《累计八年半冤狱 大连81岁刘希永仍被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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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罗德宝
政治处主任:杜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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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政科副科长:黄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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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中心:李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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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区副监区长:张自轩、王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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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区副监区长:柴滨
五监区:孙大勇 刘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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