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十月初,中共为了“百年大庆”,继续维护其邪恶统治,不断制造冤假错案,打压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一年十月份获知,至少有10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布于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6个城市。非法判刑最严重地区是:四川省12人,广东省、黑龙江、吉林省、辽宁省各11人,山东省8人。
迫害最严重的城市是:长春市7人,哈尔滨、常德市、大连市、吴忠市、泸州市各5人;吉林市、南昌市、淄博市、内江市各4人。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任海飞、孙中丽,被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任海飞被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十年并勒索罚款十万元。孙中丽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
十月份有25名65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70~80岁15人,65岁~70岁10人。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226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476000元,警察非法抄家抢劫750000元。另,冻结资金30000多元。
图1:2021年1~10月获知1029名中国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
二零二一年一月至十月有102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一月份190人,二月份121人,三月份99人,四月份89人,五月份96人,六月份75人,七月份69人,八月份85人,九月份97人,十月份108人。
图2:2021年10月获知108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
表1:2021年10月份获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判刑迫害刑期分布表信息
非法刑期 人数
1年以下 4
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余下类推) 24
2~3年 16
3~4年 22
4~5年 10
5~6年 6
6~7年 2
7~8年 6
8~9年 6
9~10年 3
10年 1
刑期不详 1
缓刑 7
合计 108
信息采集时间: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其中包括以前月份没有发表的判刑数据。
一、十月份108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一年十月份获知,至少有10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3:2021年10月获知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108人遭非法判刑 |
表2:2021年10月份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数统计
区域 判刑人数
四川省 12
广东省 11
黑龙江 11
吉林省 11
辽宁省 11
山东省 8
湖南省 6
宁夏 6
湖北省 5
江苏省 5
江西省 5
河南省 4
上海市 3
北京市 3
重庆市 2
河北省 2
天津市 1
安徽省 1
云南省 1
合计 108
1、大连任海飞、孙中丽被冤判十年、七年,最高罚金十万元
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任海飞、孙中丽,被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和九月二十三日两次被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十月十四日,任海飞被非法判十年并勒索罚款十万元。孙中丽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目前他们正在提起上诉。
任海飞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后,遭到警察毒打,导致心、肾衰竭,经十九天抢救才得以活下来。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任海飞流亡海外的妻子王晶和海外的家乡亲友来到纽约联合国总部和中共总领馆门前抗议,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任海飞。
任海飞,今年46岁,因为向民众讲清真相,二零零一年被绑架、非法判刑七年半,曾辗转被非法关押在辽阳铧子监狱与大连监狱,期间被强制禁闭、关小号,遭受酷刑迫害。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任海飞在自己所租住的钻石湾寓所,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分局国保大队和甘井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逾55万元现金,以及价值20多万元的存储卡等电子产品。
任海飞和妻子王晶合影 |
同日,法轮功学员孙中丽也被绑架、非法抄家。孙中丽因为身体原因,第二天被释放回家。
任海飞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身体出现严重的糖尿病症状,被强制用药。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大连市甘井子街派出所将构陷任海飞、孙中丽的案卷转到甘井子区检察院。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下午一点半,任海飞、孙中丽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都是视频开庭,两位正义律师都到庭做了无罪辩护。
九月二十三日,大连甘井子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任海飞是视频开庭,孙中丽被胁迫到庭。期间律师做了无罪辩护。
孙中丽表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官方公布的十四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的《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我们是无罪的,迫害法轮功才有罪。
2、四川合江法院诬判代群英等四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下午,四川泸州市合江县法院对关押看守所一年多的四名法轮功学员代群英、刘开胜、简红梅和李世芳下达非法判决:代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八个月,勒索罚金七千元;刘开胜被非法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六千元;简红梅被诬判三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李世芳被诬判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这又是一起中共法院以司法诈骗手段制造的迫害冤案。四名法轮功学员不服诬判,即刻上诉。
被合江法院非法判刑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李世芳、刘开胜、简红梅、代群英,都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好人。
◎ 奖状、证书一大堆的女企业家
李世芳,女,现年67岁,原泸州市毛巾床单厂厂长,大学文化。任职时,该厂处于倒闭状态。李世芳临危受命,日夜操劳,呕心沥血十五年,硬将这个摇摇欲坠的企业扭亏为盈,企业资产新增十多倍,产品出口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就了该企业建厂以来最红火的时期。李世芳业绩斐然,被评为泸州市十佳优秀青年厂长,四川省百佳优秀青年厂长。李世芳还任过泸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四川省女企业家协会理事等民间职务。多家媒体书刊报道过她的事迹,得到过很多荣誉,如她所说,奖状、证书一大堆。
◎ 与人为善、口碑好的总工程师
刘开胜,男,现年48岁,四川省地矿局一一三地质队高级工程师,技术顾问,水工环地质勘察院总工程师。刘开胜于一九九五年读大学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说:“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在学校读书时处处为别人着想,从身边的好事做起,认真学习。大学毕业服从学校分配到泸州工作。在工作中,我也处处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工作中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出差住的是便宜的旅店,工作中不收受别人的好处费,不贪污公家一分钱,深得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尊重,被单位聘为水工环地质勘察院总工程师。”
“这二十多年来,我没吃过一粒药,没生过一次病,每天都开开心心,精神饱满的为单位工作,与同事相处的很好,没有和领导、同事吵过一次架。在家里,在各种社会环境中都对别人好,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家庭、社会、单位都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好人。”
单位同事说,刘开胜是我们公认的好人,人品好,技术好,不打牌,不抽烟,整天乐呵呵地与人为善,是单位的顶梁柱。我们单位领导、员工都盼望他早日从监狱出来。
◎ 学生喜欢的音乐教师
简红梅,小学音乐教师。她说:“我原来满身是病:甲亢、重度贫血、妇科病、血色素只有5点几克,体重七十几斤。九五年在西南师范大学函授时,查出声带疲软,唱歌高不成,低不就,多唱一会儿就不行了,严重的影响了我的工作。一九九六年修炼了法轮大法,我的身体完全康复了。体重增加,脸色白里透红,声带恢复正常。我能正常上课了,用健康的身体搞好音乐教育,服务于学生,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修炼法轮功后,我的心境变化很大。我更关心学生,对他们象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学生们都喜欢上我的课,他们都感受到了我带给他们的善良。
3、曾被非法判刑四年的山东理发师姚桂华再被冤判三年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上路边,紧邻淄川农村商业银行,有一个不起眼的小理发店,数月前,屋里屋外顾客络绎不绝,门口停满了自行车、电动车,女理发师一边熟练的操作着手中的刀剪,一边热情的和顾客互动,欢声笑语,好不热闹。可如今,门前冷落,卷帘门紧闭,被落寞、荒凉所代替。
姚桂华 |
姚桂华被关闭的理发店 |
这个理发店是淄川区岭子镇法轮功学员姚桂华开的,已经营了十年。她以手艺精湛、服务热情、价格公道,深受乡邻们的喜爱。不幸的是,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当她再次被岭子镇和商家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后,红火的生意被迫中断。姚桂华被非法关押在淄博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姚桂华被淄川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所谓的原因是,在二零二零年三月,疫情蔓延威胁村民生命之时,姚桂华向村民传递远离病毒,保平安的福音。
不管中共的宣传机器怎么造谣污蔑,欺骗民众,乡亲们心里都明白着呢,法轮大法弟子是好人,都盼望她早点回来。每当熟知姚桂华的乡亲们从理发店门前路过,都会望一眼,摇摇头,叹一口气,唉!这样的好人也被抓,共产党真是坏事做绝了。
二、警察抄家抢劫 敲诈勒索 法官假以法律的名誉重罚重判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十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226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476000元,警察非法抄家抢劫750000元。另,冻结资金30000多元。
1、大连任海飞、孙中丽被重判重罚
十月十四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任海飞十年并勒索罚款十万元。孙中丽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任海飞在自己所租住的钻石湾寓所,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分局国保大队和甘井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逾55万元现金,以及价值20多万元的存储卡等电子产品。
2、江西省南昌市陈丽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最高勒索罚金三万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对南昌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万金莲送达了第二次庭审的刑事判决书:陈丽萍被判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三万元;杨金凤被判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二万五千元;万筱萍被判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二万五千元;万金莲被判一年,罚金五千元。
三、对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十月份有25名65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70~80岁15人, 65岁~70岁10人。
1、长春张秀云被非法判刑八年 崔玉秋被枉判一年半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秀云被非法判刑八年;崔玉秋被枉判一年半;董艳会被非法判刑两年,已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 张秀云被非法判刑八年
张秀云,七十多岁,被非法判刑八年,已上诉,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106房间,狱警王泽涵(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张秀云在外面贴真相粘贴救人,被人诬告,被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局下属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警察非法抄了她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粘贴。
张秀云的儿子当时也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儿媳离婚,两个上小学的孙女由她扶养。张秀云被绑架关押,孩子无人照顾。
◎ 崔玉秋被冤判一年半
崔玉秋女士,68岁,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绑架,被冤判一年半。崔玉秋的丈夫杜景义律师,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两年,在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再次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玉秋曾在吉林大学图书馆工作,因在单位勤勤恳恳,工作受到师生们的肯定,同事们都愿意和她在一个部门工作。一九九六年三月份,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原来有的疾病,包括心脏早搏、鼻炎、肾虚等不翼而飞。
2、82岁副教授安福子因信仰法轮功被劫入监狱
朝鲜族法轮功学员安福子,八十二岁,延边电视大学退休教师、副教授,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多次遭中共绑架、非法关押。今年九月下旬,安福子再次被劫持入吉林省女子监狱。
此次安福子老人再被绑架,原因是二零一六年三月三日,安福子和包括朱喜玉在内的六位法轮功学员,在吴春延家一起读教人向善的大法著作《转法轮》。
一大帮公安、国保警察突然破门而入,非法抄家,把吴春延家的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电脑等,当作违禁品收走,并把在场的七位法轮功学员都绑架到派出所。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安福子、朱喜玉、吴春延三人被非法判“监视居住”。当年,安福子七十七岁,朱喜玉六十三岁,吴春延五十八岁。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检法人员把安福子、朱喜玉、吴春延三人带到法院开庭,宣布“解除案件”。这本来是一件正当的举动,安福子、朱喜玉、吴春延重获自由,当场回家。然而,延吉市公检法人员对三位老人的迫害并没有停止。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法院人员以“去办手续”为名,把安福子、朱喜玉带到延吉市法院,吴春延因为身体原因未到。
延吉市法院法官金英玉,没有经过正常的开庭审理,突然宣布非法判朱喜玉四年,安福子三年有期徒刑。安福子因为身体原因,被“监外执行”。
安福子不服,决定上诉。安福子老人认为,她过去是个老病号,除胃全部切除之外,还被医院诊断为混合性贫血、双肺炎、呼吸衰竭、脑血栓、巨幼细胞性贫血、全身浮肿,出现过病危现象。其中一次在抢救室,医生已经对安福子放弃希望,是法轮大法挽救了她的生命。
安福子觉得,如果她没有修炼法轮大法,她不知死过多少回了。她说:“我不要紧,我不能看着那些孩子(指公检法人员)往火坑里跳啊!我现在就觉得他们太可怜了,所以,我还得上诉,让公检法人员明白大法真相。”
三年多过去了,本来就非法强加的三年刑期早就过去了,然而,延吉市法院仍然知法犯法,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再次将已经八十二岁的安福子老人绑架,把她送到延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这一次法院人员称“重新判”,实际就是“收监”,只重新改定日期,即从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绑架之日算起。约一个月之后,二零二一年九月下旬,八十二岁的安福子老人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内蒙古一夜之间抓捕819名贪官,其中曾在赤峰参与迫害诉江及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的公安局长李志斌在看守所畏罪自杀。
现在政法系统大整肃在持续升级。中央政法委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发文称,将“倒查20年”升至“倒查30年”。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一九九九年“610”办公室成立的日子),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通报:自二月以来,全国共有一万二千多个警察主动投案;两万七千多个警察被立案审查调查。七万二千多个警察被处理。据一县级市政法委工作人员透露,等待交代问题的公检法人员都排了很长的队。这个为江泽民犯罪集团残害好人“屡立战功”的政法队伍,正经历着“惶惶不可终日”的严厉考验。
有道是:“朗朗乾坤皎皎月 天网恢恢放过谁”。莫再迟疑,将功赎罪,你才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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