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下午,四川泸州市合江县法院对关押看守所一年多的四名法轮功学员代群英、刘开胜、简红梅、李世芳下达非法判决:代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八个月,勒索罚金七千元;刘开胜被非法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六千元;简红梅被诬判三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李世芳被诬判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这又是一起中共法院以司法诈骗手段制造的迫害冤案。四名法轮功学员不服诬判,即刻上诉。
被合江法院非法判刑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李世芳、刘开胜、简红梅、代群英,都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好人。
1、奖状、证书一大堆的女企业家
李世芳,女,现年67岁,原泸州市毛巾床单厂厂长(曾兼书记),大学文化。任职时,该厂处于倒闭状态。李世芳临危受命,日夜操劳,呕心沥血十五年,硬将这个摇摇欲坠的企业扭亏为盈,企业资产新增十多倍,产品出口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就了该企业建厂以来最红火的时期。李世芳业绩斐然,被评为泸州市十佳优秀青年厂长,四川省百佳优秀青年厂长。李世芳还任过泸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四川省女企业家协会理事等民间职务。多家媒体书刊报道过她的事迹,得到过很多荣誉,如她所说,奖状、证书一大堆。
李世芳为了挽救、振兴国企,付出了十五年的心血,付出了宝贵的健康,弄得满身是病,如患脑供血不足、颈椎骨质增生、头昏痛、失眠、胆结石、胆囊炎、糜烂性萎缩性胃炎、胃窦炎、肠炎、内外痔、阴道炎、肝炎、乳腺纤维瘤、贫血、胸椎骨折、记忆错乱等病。用她的话说,自己的身体“就象一架破机器,没有一处是好的”。全国大医院跑了不少,知名专家学者找了不少,什么先进的医疗技术、民间单方都用过了,病没有好转,只能在痛苦的绝望中活一天算一天。一九九七年五月,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病入膏肓的李世芳厂长修炼了法轮大法,全身的疾病竟不翼而飞。她亲身体验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与美好。
2、与人为善、口碑好的总工程师
刘开胜,男,现年48岁,四川省地矿局一一三地质队高级工程师,技术顾问,水工环地质勘察院总工程师。刘开胜于一九九五年读大学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说:“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在学校读书时处处为别人着想,从身边的好事做起,认真学习。大学毕业服从学校分配到泸州工作。在工作中,我也处处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工作中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出差住的是便宜的旅店,工作中不收受别人的好处费,不贪污公家一分钱,深得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尊重,被单位聘为水工环地质勘察院总工程师。”
“这二十多年来,我没吃过一粒药,没生过一次病,每天都开开心心,精神饱满的为单位工作,与同事相处的很好,没有和领导、同事吵过一次架。在家里,在各种社会环境中都对别人好,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家庭、社会、单位都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好人。”
单位同事说,刘开胜是我们公认的好人,人品好,技术好,不打牌,不抽烟,整天乐呵呵地与人为善,是单位的顶梁柱。我们单位领导、员工都盼望他早日从监狱出来。
有人常回忆说,刘开胜大学毕业刚到泸州工作时,还是个小伙子,单位报到后立即就找当地的集体学法点。在几十、上百人的集体学法点上,年轻的学子英气勃勃,双盘学法可达两、三个小时,让人羡慕不已。
3、学生喜欢的音乐教师
简红梅,小学音乐教师。她说:“我原来满身是病:甲亢、重度贫血、妇科病、血色素只有5点几克,体重七十几斤。九五年在西南师范大学函授时,查出声带疲软,唱歌高不成,低不就,多唱一会儿就不行了,严重的影响了我的工作。一九九六年修炼了法轮大法,我的身体完全康复了。体重增加,脸色白里透红,声带恢复正常。我能正常上课了,用健康的身体搞好音乐教育,服务于学生,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修炼法轮功后,我的心境变化很大。我更关心学生,对他们象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学生们都喜欢上我的课,他们都感受到了我带给他们的善良。对学生的错误也不是和以前一样指责和乱骂,而是耐心教育,真心的帮他们解决问题,他们有什么想法都愿意和我交谈,对学校安排的工作如编排节目等,也认真的做好,不计报酬,不计名。我还放弃了对前夫的怨恨心,从心里原谅了他。”
4、见证大法神奇的代群英
代群英,68岁,下乡知青,泸州市纸箱厂退休工人。她说:“我是二零零九年八月修炼法轮功的。炼功前心口痛,病发时,痛得好像心脏在里面拧,难受至极。小肚子也经常痛,痛时用手按着才好过一些;还有颈椎痛,痛时不能睡枕头,痛得很厉害的时候,用拳头捶捶才好过一些。特别脚趾上长了个鸡眼。别看这小小的不起眼的鸡眼,折磨的人难受,还难治。几十年的鸡眼一直折磨着我,走路痛,穿不得高跟鞋,鞋紧了一点也痛。每周要用刀片削一次,如果不削,就痛得走不得路。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病全都好了,没吃一分钱药。有一次炼功,长鸡眼那个脚趾使劲痛了一下,从此以后鸡眼就不见了。我禁不住的感叹神奇,真的神奇,法轮功太神奇了。”
“有一次,锅里六、七两油烧开了,而且火很大,牛肉下锅一下溅了好多油出来,把我的整个手掌,整个手背烫得通红,火辣辣的,痛得钻心。第二天起了很多很大的水泡,水泡慢慢破了,流出许多黄水,黄水流到哪里,肉就烂到那里。皮掉了,现出了红红的嫩肉,谁看了都要吓一跳。但是我坚持学法炼功,没找医生看,没有吃药打针,没花一分钱,溃烂慢慢就好了。我不由得从内心深处发出一句话:法轮大法好!我要把大法的美好告诉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受益。”
“以前我脾气不好,急躁,为一点小事就骂人,常常和家人吵架。爱唠叨,听不得别人提意见,人家指出我的不足就不高兴,总和别人争执。几十年养成的坏脾气、坏习惯要改好,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几十年来没有任何人任何力量能改变我,只有大法改变了我,使我能变成一个更善良的更好的人。”
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揭露邪恶的迫害,是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他们愿明白真相的人们在末后难以预料的各种大灾大难中能得到大法的护佑平安度过劫难,特别希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司法人员,都能明真相,停止迫害,留下未来。这是修炼人的大善与慈悲。可是在中共检察官、法官的断案中,法轮功的善行义举,被诬蔑为“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由此可见,中共的法官连正邪都分不清了,普世价值观没有了,正常人的理性没有了。
事件经过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泸州市江阳区四名法轮功学员代群英、刘开胜、简红梅、李世芳到合江县自怀镇赶场被当地派出所绑架,随即被合江公安国保非法刑事拘留,过后关押于泸州市纳溪区看守所。期间,他们的家被非法查抄,家中属于个人信仰的私人物品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电脑、手机、U盘、内存卡等被抢走,并加倍折算成宣传单;就连台历、对联,吊坠饰品都折算成宣传单凑数,以扩大数量,加大“证据”,加重迫害。
代群英的家属聘请北京律师为亲人维权。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北京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代群英,又到合江县公安局向国保办案人王中和面谈释放代群英,并向他递交了《代群英无罪,应撤销案件予以释放的法律意见》的文书。得知代群英四人被非法构陷到了检察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代群英的律师再次从北京到合江,阅卷后向合江检察院递交了《对代群英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律师意见书》。律师在意见书中,从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犯罪构成的四要素,及行为的后果是否有社会危害性等等,多方位的详尽的阐明了法轮功学员代群英无罪,要求撤案并无罪释放。律师在意见书中,又从道德良知,及道德良知与法律的关系层面深入讲道理,告诫他们:“现在是案件终身负责制,警察执行上级错误的命令,也要负法律责任。你们可以不相信因果报应,难道你们就不为你们将来的前途着想吗?”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合江国保将四人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合江检察院参与构陷下达起诉书;合江法院经两次改期后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庭审。名曰“开庭”审理,可是当日手持身份证的民众根本不让旁听。一名要求旁听的女士在法院大门外被合江符阳派出所绑架,警察抢走她包里面的现金等私人物品,野蛮逼供,不准上厕所等。旁听名额只限于当事人的家属,一家只有一个。但是由于当事人的几名家属被办案警察诱骗录口供,被变成了该案的“证人”,手持旁听证也不能进场旁听,哀求没用,哭也没用。正如一名律师说,你配合他的工作,他剥夺你的权利。
法院对明知没有违法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审判,是枉法审判,所以法院一遇这类案子就如临大敌,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心虚和恐慌。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非法庭审的当天上午,手持盾牌的特警,全副武装的把持大门;法院门外,大街对面,便衣云集。当地的、周边市区、县区的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全都身着便衣,不戴胸牌,隐匿身份,混迹于各地区街道办、社区人员中。有的便衣人员来回蹓跶,对法院门口停留的路人进行盘查:你在这里站着干啥子?等哪个?你在这里坐着干啥子,你还不走?
法庭内,旁听席被安排来的二十多人坐满。最渴望、最应该旁听的家人被阻挡庭外,法庭被不明身份的人占据。再有二十多个法警充斥庭内,法警把两位北京律师夹在身边,大摄像机也对着律师。
法庭上,代群英、李世芳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从中国宪法、国际法《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依法阐述公民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从刑法论证剥夺公民信仰自由是犯罪;列举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决定”、及两高的“解释”均没有法轮功字样,说明这些文件不针对法轮功,不能作为司法打击法轮功的依据;列举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规定的邪教十四种没有法轮功,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解除江泽民时期禁止法轮功出版物出版的禁令的公告,证明了在中国,公民修炼法轮功及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合法。
最后律师说: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我的当事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当事人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尽管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无懈可击,法轮功学员的自辩也法理清晰,当事人无罪的事实已经清楚。但是合江法院对这些堂堂正正摆上法庭的正道理一律避之不理,自始至终坚持另搞一套以达到目的——即坚持执行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功的黑令,坚持走司法诈骗的歪门邪道,把迫害的冤案做实。
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余年,类似的司法诈骗制造的冤案已积重难返。二零二一年,泸州市至少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迫害。这些年,据不完全统计,合江公检法迫害法轮功非法判刑的案件就达十余例。其实,中共的法院、法庭、法官,尽管用诸多邪恶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强判、诬判,但是在法律、正义、良知的犀利挑战中,他们的内心是虚弱的,是恐惧的。
大家知道政法委610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几年前,由中央级别的政法委610头目周永康、李东生落马,到今年9月10月的傅政华、孙立军被查,期间从中央到省市,还有多少政法委610官员成为阶下囚?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公检法司人员,不管以什么方式遭到恶报,都是善恶必报的天理在人间的展现。真心希望合江、泸州市及全国的各级公检法人员,能抓住最后的机缘聆听真相,了解真相,找回正义与良知,摆脱中共邪教的操控,停止迫害,不再穿着冠冕堂皇制服而在欺欺诈诈的阴暗中度日,堂堂正正的走回正道上来,走向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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