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对联福字与一场冤案

——大连市优秀工程师吕开利被构陷到甘井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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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子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吕开利。七月八日,吕开利被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常亮以所谓《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批捕,后案卷转至甘井子检察院。九月十七日,吕开利被甘井子检察院检察官袁志伟构陷到甘井子法院。

吕开利曾在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被冤狱迫害十年,惨遭迫害,九死一生。出狱时,吕开利架着双拐,带着导尿袋,只能一点点挪动,而且下肢皮肤呈黑色的,都是坏死的,他失去了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吕开利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警察闯入吕开利家,非法抄走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两天后,警察又上门,非法抄走了门上的对联和福字,对联上写着:“真诚善良忍为上,重德行善福临门”,福字上有“真善忍好”四个字,警察以此为借口,构陷吕开利。

吕开利在大连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五天后,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大连市姚家看守所。由于他现在身体健康原因,看守所开始时拒收,马栏子派出所警察硬是强行把吕开利送进去,并对家属说:“你们找也没有用,是上面叫抓的。”

一、修炼法轮大法 优秀技术骨干 福泽社会

吕开利,男,五十七岁,原辽宁省大连起重集团技术信息部工程师。一九八七年,他毕业于东北理工大学。一九九四年,他有缘修炼了法轮功。通过阅读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和修炼五套功法,他认识到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明白了人生的意义——返本归真。

之后,他的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吕开利的小腹部位经常性的痉挛不翼而飞,浑身轻松,走路生风,上楼梯都是两阶两阶的跨。那时的他,内心充满着喜悦,脸上总是乐呵呵。

修炼后,他严格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从做好人开始,不断修炼自己,家庭更加和睦,与同事相处更加和谐,工作中不计名、不计报,兢兢业业,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

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吕开利被聘为大连大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科技信息室主任,和同事们一起负责本行业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为公司决策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依据或参考。在业务上,他还努力钻研,数篇论文获奖,有的发表在《起重机》杂志上。

二、做好人 遭累计冤狱十三年半

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九年,有上亿的中国人与吕开利一样都从法轮功中得到了身心的巨大受益,从而带来了家庭的和睦、单位的受益、社会的和谐,使人们看到了信仰的力量,看到了中华民族道德回升的希望。

然而,就在此时,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及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滥用手中的权力,践踏宪法和法律,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利用他掌控的整部国家机器和全部的宣传工具,对法轮功造谣、诬陷、颠倒黑白、肆意抹黑,对法轮功炼功群众进行大肆抓捕、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因吕开利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遭遇多次绑架迫害,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家中的贵重物品:佛像、手机、法轮功书籍、现金等,还遭到警察殴打。

面对着这场无理的打压,作为一名法轮功的受益者和知情人,凭着自己的道德和良知,吕开利出于对政府的信任,为了不影响工作,他利用休息日去北京正常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谁知信访局没有进去,他被堵在信访局外的警察非法抓捕,送戒毒所关押,之后他被无辜的非法劳教一年。期间他被单位无理的开除公职,失去了生活来源。

1、两次被非法教养期间遭遇非人折磨

二零零零年五月,在马三家教养院第一次非法劳教期间,法轮功学员被强迫每天十几个小时高强度的大田奴工劳动。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信仰,吕开利他们遭受长时间烈日下曝晒、罚站军姿、拳打脚踢、电棍电击,长时间骑坐木楞,屁股硌烂了,木楞卡进肉里。吕开利绝食抗议迫害后,遭到野蛮灌食。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吕开利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了大连教养院。在大连教养院八大队,毫无人性的警察,在地上洒上水,将吕开利扒光了衣服,摁倒在地,双手铐在背后,身上架一个直背木椅,一个肥胖的警察坐在上面,几个警察用十几根各式电棍疯狂施暴,专门电击敏感部位:头、颈、耳、嘴、手心、脚心、腋窝、膝盖、腿内侧甚至生殖器。这一切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放弃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原则,进而与他们一样颠倒正邪的去诽谤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吕开利再次被非法关押到大连教养院八大队,非法劳教两年。在第二次非法劳教期间,吕开利拒绝奴工劳动,劳教所一直对他进行严管迫害。吕开利经常被铐在“死人床”上,他绝食抗议。恶警用两根电棍电击他的大腿内侧等敏感部位,还指使劳教人员将他扒光衣服,摁倒在地,两手铐在背后。在他的身上、腿上、小腹等部位写上污秽的文字,对他进行人格侮辱。

恶警景殿科、宋恒岳等人多次对他施以灌烈性白酒迫害。当时他已绝食多日,被铐在死人床上,肠胃空空,身体非常虚弱。他们边灌边说:“废了你的功。”

还有一次把他吊铐在二层床的上铺,也就是两手分别铐在两张二层床的上层,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一、二点,连续吊铐了二十多天。恶警指使犯人用床板猛砍吕开利的双腿,逼他放弃绝食反迫害。

2、为救众生 被诬判十年 遭迫害致残

中共喉舌广播、电视、报纸开足马力的打压法轮功,利用其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等假新闻栽赃、陷害法轮功,为江泽民集团的无理镇压制造借口,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以维持其邪恶的迫害。

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这是天赋人权。法轮功学员在没有任何公开渠道可以表达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张伟、杨春玲、朱本富、吕开利等法轮功学员为了让亿万民众免受谎言的毒害、了解真相,停止对法轮功学员升级迫害,在辽宁省辽阳县有线电视成功插播《九评共产党》之五“评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时间一个多小时。大法弟子向民众讲清真相,不仅仅是在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维护着民众的知情权,也是在维护着宪法的尊严。这种大无畏的大善之举,却让江氏邪恶流氓集团惊恐万状,继而丧心病狂的打压迫害。插播的大法弟子被抓捕、被酷刑折磨、被诬判重刑,吕开利被非法判刑十年。参与此次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张伟、杨春玲、朱本富、孙敬美后来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在盘锦监狱,恶警们把吕开利摁坐在地上,两腿弯曲并拢,用一根扁担从他两腿弯下穿过,将两小臂别在扁担下面,再将双手铐在膝盖前面,使他动弹不得,用多根150万伏电棍电击吕开利,从上午九点多一直折磨到十一点多钟。然后将浑身是伤的吕开利关进监狱小号,吕开利绝食反迫害,却遭受进一步的电击迫害,直到迫害的奄奄一息,才放出小号。

吕开利身体极度虚弱还被强迫每天奴役劳动十一个多小时。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吕开利绝食抗议奴役劳动和虐待。恶警副监区长管凤春电棍电刑吕开利,从下午一点直电到四点。恶警逼迫吕开利放弃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遭到吕开利拒绝后,恶警指使犯人扒光他的衣服,铐上背铐,用五根裤腰带把他捆绑在椅子上。副监区长管凤春带头用多根高压电棍电击吕开利的头部及全身,达四个多小时,七月九日至七月十三日,管凤春等连续迫害折磨他五天,每天电击长达四五个小时,吕开利身体上到处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九日,管凤春又开始了对吕开利新一轮的迫害。与上次一样,他用多根电棍电击他,并打算第二天对他进行更残酷的迫害。在这种酷刑的折磨下,吕开利精神与肉体达到了承受的极限。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晨,吕开利从劳动车间楼顶跳下(编注:这完全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是法轮功严禁杀生,包括自杀和自残。请法轮功学员不要以这种过激的方式反迫害)。

事件发生后,吕开利身体多部位骨折重伤,腰椎骨折、骶骨粉碎性骨、右踝骨折,马尾神经损伤,被送盘锦第二人民医院手术,身体内打了十几处钢钉和钢板。盘锦监狱为了掩盖迫害罪行,术后五天,就把他劫回监狱,一直把吕开利隔离在监狱病监,不许他人接触,严格封锁消息。

九死一生的吕开利,下肢瘫痪、神志不清,记忆力明显下降,生活不能自理。之后的几年间,他只能用双拳支撑挪动身体,手指关节皮肤磨成了厚厚的茧子,大小便失禁,自己连床都上不去,境况非常艰难。

二零一零年九月中旬,家属听到消息,多次到监狱要求见吕开利,监狱以各种谎言欺骗家属,隐瞒迫害实情,重重阻挠,非法阻止家属见人。副监区长管凤春还信誓旦旦的说:“吕开利好好的,不要听信谣言。”

在家属和律师艰苦的长达一年零两个月的努力下,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终于见到了饱受折磨的吕开利。吕开利是被犯人背出来的,脸色蜡黄,下肢根本不能动,身上带着导尿袋,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极其虚弱,十多分钟会见谈话,就已经支持不住。昔日健康开朗的丈夫被迫害成这样,妻子痛哭失声。

家属要求办理保外就医,却遭到狱方的无理拒绝。家属控告监狱和责任人,要求国家赔偿,省高法不敢立案。

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盘锦监狱不通知家属将吕开利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转押至锦州监狱,并剥夺了吕开利的接见、通话、通信权利达三年半之久。直到吕开利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到期释放,才与家人相见。出狱时,吕开利架着双拐,带着导尿袋,只能一点点艰难的挪动,右小腿和右脚几乎没有知觉,下肢皮肤都是坏死的,呈黑色的,失去了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三、出狱后面对苦难坚强的生活

吕开利父亲早逝,在他多次绑架、关押、判刑期间,他的母亲十多年来思念儿子,在担惊受怕中度日如年,精神上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在悲苦中离世。一向孝顺的吕开利十几年没能在母亲跟前尽孝,母亲临终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他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

在吕开利被盘锦监狱酷刑迫害瘫痪后,吕开利的老岳父曾经历两次直肠癌手术的老人承受不住打击,癌病复发,住进医院做了第三次手术。家庭的重担,侍奉老人的责任全落在吕开利妻子一个人的身上。迫害使这个饱经魔难的家庭陷入极其痛苦的境地。

吕开利的妻子是一位幼儿教师,以她一副柔弱的肩膀,不仅要在营救丈夫的路程中艰辛的奔波,还要照顾自己年迈的双亲,还有一个患抑郁症的妹妹。在十几年担心、牵挂中煎熬,终于等到了痛苦结束的这一天,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吕开利冤狱期满回到了家。然而,那个乐观、豁达健康的才华青年,却变成了仅能靠双拐吃力挪动的残疾人。十几年历经磨难的妻子是何等的心酸!

1、在社会中 是家长、学生心中的好老师

十年冤狱回来后,吕开利没有消沉,虽然腰部和腿部的伤痛时常让他痛得夜晚一宿一宿睡不了觉,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忍受着身体上的巨大痛苦,坚持修炼法轮功功法,恢复身体运动能力。

日复一日,伴随着汗水和巨大的承受,通过炼功,他逐渐丢掉了双拐,能够依靠单拐走路了。即便身体状况不能外出工作,他还要为了减轻妻子的负担而尽自己的义务,辅导学生英语当家教贴补家用。他用心去教学生,收集各种教学材料,利用孩子喜闻乐见的动画、歌曲、游戏的方式使孩子在快乐学习中爱上了英语,提高了成绩。有两个孩子成为各自班级英语尖子,在考试中都考了第一名。教书育人过程中,吕开利按照“真善忍”作为指导,不但收费低,而且对学生特别耐心。他是家长、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

有一个孩子厌学,经常遭到父亲的责骂。为了表示不愿意补习,对老师破口大骂,吕开利一点也不生气,耐心地开导她,孩子的爸爸在门外听到了孩子的无理叫骂,就忍不住敲开门进屋要打孩子,被吕开利拦住,他耐心地引导孩子,给她讲道理,渐渐的孩子改变了厌学的状况,家长很是感动。

2、在家庭中 孝敬老人 是岳父母眼中的好女婿

吕开利的父母已不在世,他待岳父、岳母象自己的父母一样孝顺,看到岳母家由阳台改成的厨房狭小不堪,就主动跟妻子商量,要帮助岳父家改装厨房。他妻子每月只有两千多元的退休金,在他们自己经济不宽裕的情况下,两人花了将近六千块钱,把老人家厨房阳台改装一新,使厨房变得宽敞明亮了,让老人生活更加舒心。

四、中共不法人员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构陷吕开利

吕开利一家十几年历经磨难,终于团聚。然而,今年六月二十日父亲节那天,大连市沙河口区国保指使大连市马栏子派出所警察再一次绑架吕开利,枉法人员打着法律的幌子,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吕开利,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

1、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而这十四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在网上输入“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然后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全文)。

公安部颁布的这个通知,明确否定了江氏和媒体对法轮功的诬蔑之辞,表明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十四种邪教。这无疑等于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二次署务会议通过了第50号文件,该文件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签发,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务院公告了该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并将其刊登在《国务院公报》二零一一年第二十八期上。该文件废止了一六一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法轮功书籍合法,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合法。

所谓 “邪教”之说是迫害元凶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时首先抛出的。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元凶江泽民的诬蔑之辞。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道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

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的原则提升道德做好人,有益于家庭有益于社会,他们的行为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法规?没有。实际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或一个社会群体,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条件实施这种犯罪,以权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这才是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这才是真正的犯罪。

2、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犯罪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言论、出版、结社等权利也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民信仰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受法律保护,而利用公权力的人迫害法轮功是真正的犯罪,是真正的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迫害者的行为违反《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涉嫌构成“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

现今,很多中国人(包括公检法司人员)因为相信媒体宣传而被蒙在鼓里,或被利益左右而放弃良知,可悲的参与着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善恶果报,如影随形,参与者都将要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当年吕开利原单位的党委副书记张锡斌,正年富力强,前途无量,因在单位里积极推行迫害政策,于二零零二年大连“五·七”空难中丧生,尸骨无存。盘锦监狱主导迫害的监狱长宋万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被查。曾一直违法阻挡吕开利家人和律师探视他的锦州监狱副狱长王洪博(他在其它监狱任职期间也曾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五年年底在家中地下室畏罪自杀。

近年来,中央级别的“610”头目纷纷落马,如前中共中央“610”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中共前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前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前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前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前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彭波等。今年十月二日,中共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中共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长、中央“610”主任、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

多行不义必自毙,不管权力多大,势力多深,善恶果报的天理是谁都逃不掉的。

五、呼唤良知 制止迫害 还好人以安宁

吕开利刚出狱时,仅能靠双拐吃力的挪动,回家的几年中,通过炼功,才恢复到依靠单拐能行走,但常年大小便失禁,平时靠垫尿不湿或纸尿片生活。十几年没有生息的家庭,刚刚有了生机。大连市马栏子派出所警察再一次绑架吕开利。

现在他被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他没有拐杖,行走困难,也没有尿不湿,大小便失禁,每天只能靠垫毛巾艰难度日,健康和卫生状况得不到基本的保障,身体状况令人担忧。如今又被构陷到甘井子法院,家中老人悲痛万分。

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你们也有父母、妻子、儿女,当真相大白,正义伸张之日,你们何以面对?希望公检法人员立即停止迫害,用你们的善念和良知,帮助法轮功学员,同时也为自己和家人赢得未来。

参与迫害大连法轮功学员吕开利的相关单位信息

直接参与构陷吕开利的人员:
甘井子检察院公诉人袁志伟:13840906966、0411-86572014(案件移送法院的直接责任人)
甘井子法院法官高扬:0411-82793849、19104113631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
邮编:116039
举报电话:0411-82793899
投诉电话:0411-82793884
办公室:0411-82793996
值班室:0411-86571447(昼夜)
传真:0411-86583732
党组书记、院长温连生:13889629636、0411-82793701
副院长范芃:13190117900、0411-82793702
副院长、纪检组组长林迎春:13795191797、0411-82793705
执行局局长刘传霖:0411-82793708、13704091267
办公室主任孙博吉:0411-82793877、13700085246
刑庭庭长卢明利:0411-82793730
刑庭法官高扬:0411-82793849、19104113631
刑庭法官金华:0411-82793897、19104113632
刑庭法官段丽:0411-82793834、19104113776
刑庭法官郭丹华:0411-82793996、19104113633
刑庭法官卢丹丹:0411-82793826、19104113765
刑庭法官倪生军:0411-82793742、19104113708
刑庭法官李增兰:0411-82793776
刑庭法官娄玉珍:0411-82793733
刑庭法官蒋春艳:0411-82793757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邮编:116039
大厅电话:0411-86105065、0411-86105024
检察长林乐大:13940916916、0411-83891133
副检察长:王颖富
副检察长:战晓军
副检察长:卢美华
纪检组组长:范蕴迪
政治处主任杨春卿:0411-86105083
刑事执行检察科负责人袁志伟:13840906966、0411-86572014(案件移送法院的直接责任人)
检查委专职委员:张鑫钊
检查委专职委员:阎德伟

甘井子区检察院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物装备管理科负责人:蒋辉
纪检组负责人:谭艳
政治处负责人杨春卿:0411-86105083
侦查监督科负责人:纪晓慧(负责审查批捕、决定逮捕)
员额检察官:孙雯、邓芳
公诉科(负责向法院提起公诉)负责人:郭月
员额检察官:崔雅清、张少文
肖红:0411-86105083
刁鹏飞:0411-86105029
单文红:0411-86105027
孙媛媛:0411-86105047
赵翔:0411-86105024
于世明:0411-86105024
张富丽:0411-86105017
胡同军:0411-86105050
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成晓莹
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人:李胜林
检察技术科负责人:侯立行
法警大队负责人:刘洪寰
法律政策调研室负责人:王禹
案件质量管理科负责人:侯杰

沙河口区检察院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31号,邮编:116021
电话:0411-83891111、0411-83891123
检察官常亮:0411-83891112
检察长:王志鹏
副检察长:尹清元、崔卫军、李娟
纪检组组长:李俊才
政治部主任:邱航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永健、宋晓军
员额检察官:
刘英武、付红、张立、金卫赵健健、丁国志、徐英、李姗姗、肖阳、荆元广、唐绮雯、张昱、汪辉、常亮、陈诚、陈宁、张盈、周育、李社永、马卓然、刘佳雯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子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兰玉南街29-4号,邮编:116021
总机:0411-84516132、0411-84516709
所长张庆:13704118885,分机:8001
教导员于洋:18098872333,分机:8002
副所长朱丰:15698895222,分机:8013

主要办案人员:
副所长王云驰:13478594205,分机:8016
副所长安光勇:15641189777,分机:8014
林其琛:18341110086,分机:8011(社区片警)
耿渤:15524667281,分机:8016(刑警)
丛众:15698895330,分机:8016(刑侦负责人)
张国强:15042407899,分机:8016(刑警)
郑志超:18341110050,分机:8016(刑警)
王万琦:13390025153,分机:8015(治安)
薄艺超:18341110097,分机:8015(治安)
孙涛:18341110047,分机:8015(治安)
许强:18900997349,分机:8011(社区片警)
孙新建:18641139870,分机:8014(治安负责人)
吴学明:13354087135,分机:8015(治安)
侯冬刚:13387850358,分机:8011(巡警)
孙帆:18341109520,分机:8011(巡警)
王兵:18341109518,分机:8011(巡警)
周毅:18698655325,分机:8011(社区片警负责人)
刘武祥:18341110058,分机:8011(社区片警)
崔哲:18341110095,分机:8011(社区片警)
王青奎:18341110069,分机:8011(社区片警)
王忠民:15698895318,分机:8011(社区片警)
王育才:18341110056,分机:8011(社区片警)
邹廷风:18341110081,分机:8011(社区片警)
黄威:18341110062,分机:8011(社区片警)
隋云祥:18941355777,分机:8011(社区片警)
于传刚:13998632667,分机:8011(社区片警)
雷波:18900982880,分机:8011(社区片警)

大连看守所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270号
邮编:116037
电话:0411-88053401、8805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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