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胜大集团农业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王连忠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东营市公安分局绑架,东营区法院诬陷。取保候审一年以来,常受到法院及单位人员骚扰,老人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一年三月初返家时已经生活不能自理,即使如此,单位及派出所人员还不断骚扰。老人于二零二一年端午节前后离世。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东营市610、国保及胜利油田610、国保,突然绑架了油田法轮功学员高宏伟、安亚君夫妇、张爱丽、王学勇、商兆香、王连忠、谢菊芳、齐士凤(俊)、卢元庆、于德胜、孟凡芸、胡晓玲等十七人。据悉,这次事件是从七月份开始就策划和实施的,东营区文汇派出所、东三路派出所、八分厂胜利派出所的警察对部份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跟踪、录音、录像、拍照,搜罗所谓“证据”。
王连忠、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商兆香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王连忠取保候审,其他四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东营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王连忠、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商兆香五位法轮功学员被东营市东营区法院进行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戴着手铐、脚镣,加之被取保候审的王连忠逐个被法警带入,分别进行庭审。张婷开庭前恐吓律师说:“你们做无罪辩护,你们要注意你们的律师立场!”这一荒谬绝伦的要求,也只有被邪党控制洗脑的“党法官”才能提出来。
在三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刘树洲、法官张婷、公诉人赵鹏、李铮严重违反司法程序,罔顾法律,共同上演了一出执法犯法的丑剧。为了构陷法轮功学员,法官张婷无理要求法轮功学员只能根据所谓“事实”,回答“是”与“不是”,而不让有其它的回答形式。至于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则不许律师和法轮功学员依法进行辩护。
在个人陈述时,王连忠讲到自己修炼前腰椎间盘突出、痔疮、胆结石等顽疾,在修炼法轮功后不翼而飞、身心健康的事实,张婷粗暴地阻止他:“你就说你还炼不炼!”相同的问题她还质问了张爱丽、商兆香。
法轮功学员王子明被非法判七年半,高宏伟被非法判刑四年,商兆香三年,张爱丽两年十个月。
七十多岁的王连忠被迫流离失所,在老伴的伴随下,在外艰难度过一年多,不能正常行走,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初返回自己家,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王连忠的退休金一直被东营区法院冻结,造成老人无法正常生活。王连忠的病情一天天恶化,即使如此,单位及派出所人员还不断骚扰,逼迫他签字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在痛苦与惊吓的折磨下,王连忠老人于二零二一年端午节前后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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