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军官公丕启在山东省监狱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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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退休上校军官公丕启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晚在山东省济南监狱被迫害致死,遗体头部有伤,耳朵有血流出,头部肿胀并且湿漉漉。

上校军官公丕启

公丕启的家人于四月十二日晚接到山东省监狱的电话,被告知公丕启由于高血压正在医院抢救,不久后便收到监狱的通知称公丕启突发脑溢血,送中心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公丕启的家人及亲友于第二天早晨赶到济南中心医院希望探视遗体,被医院和监狱拒绝,最终只允许公丕启的大哥及侄子二人进入,并且不允许对遗体拍照及录像。

家人认为公丕启死因非常突然和蹊跷,并且监狱没有给出合理的说明和解释,疑点重重。据亲人透露,公丕启的遗体头部肿胀、有伤,耳朵有血流出。山东省监狱声称死亡原因是他高血压不配合治疗,导致脑溢血死亡,家属认为此说法实属谬误与推卸责任。

公丕启(公丕啟)离世前的一年半以来,山东省济南监狱一直以疫情为借口不允许家属会见,他在狱中的具体情况和身体状况家人一概无从得知。

监狱监控录像显示公丕启离世当晚身体不舒服,一直躺在床上,期间有狱医来为其量血压而后离开,未采取任何措施。八点三十二分左右公丕启摔倒在地,救护车九点才到,延误了抢救时间。家人认为,公丕启的离世有着太多的疑问无法得到解释,高血压状况持续了多久?监狱有没有给提供过治疗?医院测量的血压结果和记录是多少?医生当晚来检查了血压后为什么离开而没有送医院救治或采取有效措施?为什么公丕启倒地后半小时救护车才来?

公丕启的家人说,完全是被迫害死的,这么高的血压想必不是一天两天了,都躺在床上起不来了,监狱和医院不仅没有保外就医,并且没有通知家人他的身体状况,不让会见,就是想整死他。按照监狱的说法,如果是脑溢血死亡,从他倒地到救护车来足足半小时时间,监狱完全是草菅人命。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监狱有责任义务保护其身体健康,公丕启如果身体这么糟糕,监狱应给予及时医治或保外就医。公丕启的死亡直接原因就是山东省监狱的故意伤害和草菅人命。

公丕启今年66岁,是一名上校、正团职军官,退休前任山东省预备役高炮师副参谋长。一九九五年,有幸看到《转法轮》书,看完后公丕启感到非常的震惊,这是他人生几十年来从未听到和看到的书,讲出的道理都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和所能够听得到的。但在人心观念与执着的带动下,又顾虑在职工作,致使公丕启在当时没能走进法轮大法修炼。九九年,法轮功学员“四二五”和平大上访以后,共产党的喉舌开始有序的发表文章影射攻击法轮大法,部队领导知道公丕启的妻子和岳父母炼功,领导找他谈话,问他炼不炼法轮功,公丕启说我还不够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全面迫害法轮功,公丕启于同年八月十五日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烟酒一下子全部戒掉,再没有碰过。工作中也是廉洁奉公,两袖清风,除了工资所得之外没有贪污过一分钱,可以说是污浊的军队官场中的一股清风。在平日工作、生活的言谈中,公丕启也在智慧的介绍着所知道的法轮功。所在单位领导觉察到了公丕启在修炼法轮功,于是对公丕启做出了“退休”的安排。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公丕启与妻子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之后,公丕启的妻子被非法判刑五年,公丕启被绑架到部队强制洗脑。部队人员把公丕启长期关在小屋子里,采取各种办法迫害,逼迫他写出他们所要的污蔑谩骂大法的话。未达到目的后,部队人员就把公丕启送进臭名昭著的位于青岛明霞路34号的原青岛市610洗脑班迫害。洗脑班雇用三个包夹人员二十四小时看守着公丕启,逼迫公丕启每天看中共新闻联播、污蔑大法的录像等,公丕启高声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揭露邪恶对他的迫害,被一个年轻的打手将他的内脏打伤。经医院检查,内脏破裂出血。公丕启被非法关押七个半月。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公丕启去法轮功学员宿桂花(当年70岁)家串门,被蹲守在宿桂花家的警察绑架。有瑞昌路派出所警察参与的一伙警察带着公丕启到他家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人物品。公丕启的妻子当晚在家中也被警察绑架带走,后被释放回家。公丕启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在即墨普东镇青岛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青岛市市北区法院第二次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公丕启。公丕启当庭进行了自我无罪辩护,认为自己没有触犯国家法律。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错,更没罪。律师也为公丕启进行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指出:指出侦查机关的办案程序及卷宗资料都存在严重瑕疵和违法行为;搜集拼凑有关所谓材料,罗列所谓证据,意图构陷公丕启,侦察机关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等等。

律师最后说:公丕启的行为根本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管从社会的公平正义、个人良知还是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方面,都应判公丕启无罪释放。

律师辩护有理有据的辩护,使公诉人面红耳赤,但最后,审判长范家强竟然以一名陪审员声称下午三点有事为由,多次打断律师的最后陈述,无理要求律师尽快结束陈词,草草收场。在青岛政法委、610、市北区公安国保大队的操控与构陷下,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和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非法判公丕启七年半,劫持到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九十一号的山东省监狱。

山东省监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狱警怂恿形形色色的刑事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在肉体与精神上进行摧残,如:拳打脚踢、扇耳光、上夹棍、鞋底抽、挠脚心、连续数天不让睡觉、数十小时的长期罚站,24小时手铐脚镣加身关禁闭室、长时期看诽谤大法录像,等等邪恶迫害手段。警察还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受限制。对出现生命危险的、打伤打残的法轮功学员,送监狱医院抢救后,回来后接着迫害洗脑。在这样残酷及长期的折磨下,在山东省监狱至少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有背后警察指使的打手犯人多次扬言:“折磨不死就行,让你生不如死”。

公丕启的死亡不仅山东省监狱负有重大责任,青岛市公检法机构系统非法制造冤假错案对包括公丕启在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都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公丕启的家人表示,公丕启的离世是中共迫害中国人民和法轮功修炼者的又一笔血债,他们一定会对这些罪恶之徒追查到底。

关于公丕启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报道《被冤判七年半 退休高炮师副参谋长要申诉》《青岛上校被绑架 女儿在美呼吁释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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