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轮功学员巫德蓉,现年七十岁,纳溪新乐乡农妇,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夜晚在家被警察断电闯入绑架,遭三年冤狱迫害,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出狱回家。
巫德蓉老人曝光纳溪公检法人员绑架、构陷她的经过,说:“将我投进监狱迫害三年,罚款五千。公检法全是乱来!整个过程全是违法,造假,什么都是假的!”
以下是巫德蓉老人自述当年被非法判刑迫害的经过。
一、警察断电,夜闯家门,无证抄家、抢劫、抓人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晚上九点多钟,我和丈夫两人在家。丈夫看电视,一边摘韭菜,准备包饺子。突然断电了,屋里漆黑。丈夫叫我出去看看,是不是电表出了问题。我刚一开门,十来个人,黑压压的一大群,迅速的闯进屋来。两个人迅速擒住我的双臂,其余的人直奔我的卧室翻箱倒柜,轻车熟路的直奔柜子抽屉里的钱匣。只听一个人含含糊糊的咕噜了一句:“核实一下。”“核实”在悄无声息中进行,就象黑社会秘密行窃一样。
我问:“你们是什么人?来干什么?”其中一人反问:“我是谁,你还不知道吗?”我一看,这个身着便衣的人原来是纳溪区永宁派出所的警察李雄明。
来的人全是着便装,没人佩戴工作牌,没人亮出执法的工作证件,也没人出示搜查证。除了李雄明,其余的我一个都不认得。李雄明这些年积极迫害本区域法轮功学员,骚扰抄家,伙同构陷、判刑,可谓劣迹斑斑。
一会儿,只听一人往楼下喊:“拿编织袋来装。”楼下还有人,估计有社区的。
我被劫持在卧室门口站着,只见他们把柜子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往编织袋里装,然后扛下楼。我所站的位置,看见他们把我的影碟机、炼功的播放器拿走了,我花三十元钱买的、用于练习写字认字、抄写经文的黑板都被提着走了。
什么是“核实”?“核实什么”?所谓的“核实”就是一场抢劫,抢走的东西用编织袋装走。特别是柜子里丈夫的一部份退休金,是我们家日常开支要用的现金,至少千元以上,被洗劫一空。儿子单位每季度发一次汇通超市的提货卡,一张卡300元~350元,期限三年。至少有两张或三张提货卡存放柜子里,一张不剩全劫走;一对金耳坠,从台湾带回来的,也失窃了。抢走的物品、钱财,全没有当面与我们一一清点,也没有留下清单。
我丈夫目击抢劫现场,吓的一动不敢动,眼睁睁的看着这伙不法之徒把我们家里的东西抢走。抢走些什么东西,没人找他“核实”、签字。他们当着我丈夫的面把我绑架,没人向他出示逮捕证,拘留证,没人告知他要把我抓到哪里去。
二、公安造假与贪财
这个以“核实”为名,断电夜闯的抢劫行动,是为构陷一场冤狱的阴谋策划的。
夜闯,悄无声息的行动,周围的居民不知道执法者在违法,在行劫;抢走了些什么东西?数量多少?没有清点,也不留下清单,给公安办案人做恶迫害法轮功制造冤狱,提供了恣意妄为的空间。他们大可以在所谓的“证据”上夸大数据,胡编乱造。
如:说从我家中搜出含报纸130张、传单65张、刊物41件、条幅23份、图片四张、标语52张、书籍73本、光盘84张、DVD播放器等。我屋里有什么东西我还不清楚?哪有那么多书籍、报纸、传单?而且根本就没有条幅。我家的光盘有几张光盘是我自己看的,有十来张是别人废弃的,叠成一摞,我准备第二天拿去当废品卖的。就这些光盘给我算成84张。从法律上讲,就算我家里拥有这些东西,也是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是合法的。
贪财。我柜子里的上千元现金、汇通超市的提货卡、金耳坠、黑板被抢劫了,但在他们搞的材料里,这些东西统统没有如实记录。起诉书、判决书上也一字不提,也不归还。看守所搜身时,我身上的一百零九元钱现金、一张汇通提货卡、一双鞋,我叫送我去看守所的警察转交给我家人。他们把东西带走了,但没有转交,也没退还本人。公安既造假,又贪财,这点小钱都贪。
程序造假。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公安送达拘留通知书给家人时,补了一张十五日的传唤通知,告知本人十六日到永宁派出所接受传唤。十五日本人没有接到传唤通知,十六日也没有传唤行动,十八日本人被非法关押之后,却增补一个传唤通知来,搞出一个假传唤的程序。
公安贪财已不是稀奇事了。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早上八点前,纳溪新乐派出所公安人员卓石、李建华到我家来,预谋把我绑架到洗脑班。我不在家,他们就赖在我家不走。我儿子要上班,只好让他们留在家中,自己上班去了。卓石、李建华就在我家里肆无忌惮的乱翻,撬烂卧室门。刚从银行里取出的一千五百元钱不见了,小音箱不见了,还盗劫了我的法轮功书籍、MP3。他们赖在我家等了我一天一夜,随便吃我家的东西。等我第二天早上回家时,把我绑架到了洗脑班。他们还说:“看见你家的红薯、这样、那样的东西,都想煮来吃。”
然后,纳溪区新乐乡派出所打电话到重庆我丈夫打工的单位,逼迫单位辞退我丈夫,要他回来。我丈夫回家一看,家里被翻的一片狼藉。他们吃了家里的东西,果皮纸屑满地都是,非常气愤。新乐乡派出所人员又向我丈夫敲诈五千元钱,说给钱就可让我丈夫把我从洗脑班领回家,我丈夫拒绝。我在洗脑班被非法拘禁两年零八个月。
二零零四年,我被非法劳教,公安非法抄家,从我家柜子里盗劫千多元钱。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我到合江讲法轮功真相,被合江公安局绑架。丈夫回来见柜子里的钱只有二十元,存折上则显示三天前取款五千元,而这五千元钱却不见存放在柜子的钱匣里。后来向我确认,这笔钱是取来放在柜子里的,我一分没动,才知道合江公安撬门入室,抢走我家的私人财物,这五千元钱也被他们盗窃了。
三、检察院造假
纳溪检察院办案人董丹,到看守所非法提讯,问我这些年在外面张贴过什么东西没有?我如实的说:受泸天化一个退休干部委托,帮他贴了两张急着卖房的广告。当时董丹没作记录。第二次来提讯,卖房广告在董丹的笔下竟成了法轮功宣传标语(按照法律规定,贴法轮功标语并不违法)记录在她整的材料上。
从判决书上得知,原来纳溪区委防邪办主任陈文刚在大正沟农贸市场广告栏上撕掉了两张法轮功标语,交给农贸市场。于是检察院每次来提讯,就硬把陈文刚撕毁的标语强加于我,说是我贴的。
检察院办案人董丹拿出两段视频给我看,一个是我背着背兜与其他两个背背兜人路上行走的图像;另一个人背着背兜的背影,检察院董丹说是我。但是,所提供的图像上并没有看见我具体在做什么,或在专栏张贴了什么的现场动作。
而且,检察院每次来又荒唐的抓住“背兜”不放,说图像上我背着背兜,搜查时看见我屋里有背兜。我说,我捡垃圾十几年了,家里有背兜不奇怪。我照顾年迈的母亲,每天经过农贸市场,有我路过的图像很正常。再说,如果说图像上背背兜的背影是我,那也不奇怪。轮到我照顾母亲那个月,母亲的伙食费由我负担,特别需要钱。我没有收入,主要靠捡垃圾。那么我寻找可捡的垃圾,在哪里站一下,看一下,就是犯罪吗?我贴卖房广告,是在大桥角角处贴的,那里也有监控,你们可以看。
检察院办案人董丹硬把这两份标语记在我的头上。庭审时,区委邪教办主任陈文刚提供的这两张标语成了他们迫害我的重要证据。我问,那标语上写的是啥?是“法轮大法好”,还是“天灭中共”?没人回答,公诉人把头埋着,没开腔。法庭上我直呼:“这些证据全是假的,全是造假。没有的都说成了有。你们的笔杆子杀人真的比枪杆子杀人还厉害!”法庭上下没人开腔,公诉人把头埋着,不吭声。
我对公诉人董丹说:“你一个执法人员办案,事关生死,不实事求是咋要得呢?根本没有的事情,你怎么写出那么多来?你的做法恐怕不对头哟?我们老百姓指望着有什么问题靠你们维权做主,断公道,你们都这样乱来,我们国家的老百姓还能靠谁呀?”“董丹,你犯了三种法,你知道吗?你不真,没按照真善忍做,犯了天法;你没按照宪法做,你犯了国法;你父母教导你读书当好人,当清官、好官,你整人害人,没按照父母的要求做,犯了家法。你笔杆子杀人比枪杆子还凶。”公诉人低头无语。
第二次开庭主要是宣判。检察院公诉人董丹与办案人之一严飞飞到庭审现场虚晃一下,因为心虚,还没等开庭,就偷偷溜走了。
四、法官以背兜断案,耍无赖
纳溪法院审判长王月以背兜断案耍无赖,可笑至极。
庭审时,我对审判长说:“这些是假的,全部是乱写的,没一样是真的。书籍、碟子、报纸,几十份,百多份,我家里哪有这么的东西嘛?有我背背兜行走的图像,背背兜的人太多了,有卖菜的,买菜的,做啥的都有,怎么偏偏贴标语的说是我呢?”审判长说:“在你屋里看见有个背兜。”
我说:“我屋里是有背兜呀,还不止一个呢。我捡垃圾七、八年,十来年了。那是你们逼的。将我非法关押洗脑班近三年,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非法判刑三年半(第一次被非法判刑),非法拘留数次。屡遭迫害,我的房屋倒塌,无钱修复,我被逼着进城捡垃圾为生。”
庭审结束时,三个人拉着我要我签字认可,我拒签。第二次上庭,宣布我被判刑三年、处罚金五千元,又要我签字。我说:“签什么字?读给我听,我没有文化。”没人读给我听,七、八个人紧紧的围着我,有的拿着印泥,有的强抓住我的手,野蛮的逼迫我签字、盖手印。我坚决拒签。我说:“你们这样干,究竟是为了什么嘛?能得到什么好处吗?”
非法宣判过后没几天,审判长王月拿着大约是判决书,到看守所来找我签字。我对王月说:“你是搞司法的,你乱写乱判,你是在犯法……我根本就没有去贴过标语。我如实对你们讲,我给人家贴的是两张卖房子的广告,是厂里一个当官的书记,忙着要走,急于卖房,委托我贴的,我还可以找他作证。而且我在桥角角宣传栏上贴的,那里有摄像头也看得见的。为啥要乱写?既然看见了是我贴的,为什么说不出里面的内容?”
王月理屈词穷,又拿背兜来耍赖,她说:“反正你那屋里头有个背兜。”我说:“有背兜就是犯法吗?”
王月要我签字,我就叫她读给我听,我说我没文化。她不读。我说:“写些什么我都不知道,怎么给你签?如果你栽赃我杀人放火我都签字吗?”王月就找看守所的狱警签。我对狱警说:“你们别签,要承担责任的。”警察不肯签,王月就哄着他说:“你签一下嘛,不关事的,签了就作数了。”一个警察在胁迫下就签字了。
很快,他们把我推进了监狱,纳溪公检法给我设的冤狱就构陷成了。看守所里有良知的警察暗地里都为我鸣不平,说我是被整的,冤枉的,给上司凑数的。表示同情我的遭遇。
五、讲真相,唤良知
这些年在与公检法人员打交道中,我看着眼前的他们跟着中共迫害法轮功,祸乱司法而至今不明真相,大难临头还泯然不知,我觉的他们很可怜。所以哪怕在遭受冤狱构陷迫害的魔难中,也抓住时机给他们讲真相。
二零一七年庭审时,审判长叫我发言,我就说:诬陷法轮功为某教没有法律依据。法轮大法教人向善,修大法的人一不偷,二不抢,不嫖不赌,当官的不贪污盗窃,这多好嘛。有的人花几十万、几百万都医不好的病,修炼法轮功好了。大家身体健康,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个人都有好处,这些事实真相你们就看不见吗?
在公、检、法人员的非法提讯、庭审的构陷过程中我都这样说,当时国家支持法轮功,全国各地的气功协会、体委都邀请大法师父去传功讲法。大法师父在北京二炮礼堂多次传功讲法;给见义勇为的公安警察疗伤、治病;九三年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法轮功与师父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
再有,法轮大法书籍是在国家的新华书店公开出售的,价格是国家审批的。国家一时支持我们修炼,一时又打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错在哪里?你把这个事情回答我一下。他们有的就说,我也说不清楚。我说,说不清楚就不要乱整呀。他说,我们做了这一行,有什么法呢?
我还对他们说:我修炼法轮功二十三年了,从来没得过病。“法轮大法好”,我的亲身经历就是见证。一个人做事要凭良心,要实事求是。法轮功学员哪里做的不好,知道自己向内找,哪里没做好就改。你们用强制的方法是改变不了人心的。老百姓指望着你们撑起青天,为百姓讨公道。象你们这样造假,乱整、乱来,这个世道都塌了,老百姓还靠谁呀?你这样乱整,跟那些抢人害人的有啥子区别?别以为谁的官大听谁的就是对的。你们要记住,历史有见证的,人是瞒不过天的,人不治天治。
我是农村户口,近年来老年人每个月有一百元补助。冤狱期满回家后,纳溪社保局要我退还三年半冤狱期间的老年补助,共计四百七十五元。生产队、街道办一再催促去缴款。姓李的街道办人员恐吓说,如果再不去交钱,就要上法庭了。看来,法庭助中共迫害法轮功好使,助中共各机构行业违法行恶也管用。公检法就是中共行恶的工具。
冤狱中、冤狱回来,我都一直惦记着给纳溪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讲真相。一心想亲自找到直接迫害我的办案人,对他们诚心劝善,希望他们不要再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了,在即将来临的大劫大难中留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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