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省广汉市现年63岁的法轮功学员修俐女士,原广汉市外经贸委会计,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遭受七年零七个月零七天的牢狱等迫害,被非法开除公职、工龄清零,现无业、无退休金、无住所(租房)。
一、得法重生
1、病魔缠身
修俐出生在“大跃进”三年大饥荒年代,从一出生就严重缺吃少穿,长期处于营养不良和饥饿不堪的状态,使得她从小身体显得比较虚弱。一九八二年参加工作后,看起来她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可生活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善,工资少得可怜,食物依然短缺,缺吃少穿是常态。为了改善生活条件,过上好日子,她给自己设定了一个最现实的人生目标:票子(钱)、房子(住所)、铺子(门面)、车子(汽车),为了这个人生目标,她不得不加倍努力工作和学习,久而久之,导致了一身的病痛。
特别到了一九九七年初,修俐的身体已达到了严重透支的程度,身体出现了多种疾病:乳腺增生病变导致疑似乳腺癌症的前期(成都华西医院肿瘤专家下的结论)病症;严重的妇科病:长期月经不调,严重的附件炎病症;子宫肌瘤病症,疼痛难忍,严重时出现连续三个月流血不止;严重的鼻窦炎,鼻子长期堵塞或流清鼻涕;严重的咽炎:说话声音沙哑,发声困难,到成都战旗歌舞团做了声带手术,效果也不佳;胃病:胃酸,胃痛,胃胀,长期无食欲,导致体型变得皮包瘦骨(最瘦时体重仅有68斤);肾虚:长期腰酸背痛,全身乏力(做家务很费力);严重的头痛、神经衰弱症(医生诊断为轻微的神经分裂症):长期靠服用安眠药也不能安然入睡,导致长期头昏脑胀、心神不宁、脾气暴躁;严重的视力速降:看东西重影模糊变幻,记账时常常错格错位;肚子绞痛(不定时):每月犯一次或几次肚子绞痛,每当这种绞痛病症发作时,肚子里边象有一把刀似的乱绞,整个肚脐周围是痛得翻江倒海,全身不由自主的天旋地转,大汗淋漓,脸色苍白,恨不得马上结束生命,一般持续20多分钟,痛得晕厥过去之后才会死里逃生的缓过气来,等这种痛症结束时,全身湿透、冰冷无力;双腿膝盖无力:上厕所时,蹲下去就不能自主的站起来,必须得手拉着旁边的水管等辅助对象才能站立起来。
2、得法重生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日,修俐女士偶然间幸运的得到这本《转法轮》(法轮大法修炼者每天必读的经书),她如饥似渴的敬学了二十页的《转法轮》经书后,当天晚上她睡了一个从来没有睡过的安稳觉,第二天早上起床后,感觉全身很舒服,心情特别愉快,一扫多年的起床后头昏脑胀、心情抑郁等不适状态。
当她把这本《转法轮》宝书完全读完一遍之后,她明白了,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佛家修炼上乘大法,是佛法修炼,是“人成佛”的一种正法修炼,也就是修佛、修道、修神的正法修炼,是按照宇宙:真、善、忍特性提高人的道德水准,规范修炼者的言行,从而使修炼者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逐步使自己道德回升,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以致最好的好人。她知道,这就是她多年来,寻寻觅觅一直在找寻的人身解脱的修炼方法。
由于她最初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并不是为了祛病健身,而是修炼,是为了修成得道,了却人生之苦。所以,当她按照《转法轮》宝书中的要求修炼约半年以后,曾经那些折磨得让她痛不欲生的所有病症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真的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为此,她选择坚定的在法轮大法(法轮功)这一法门中修炼。
自修炼法轮大法那天起到现在,二十多年来,修俐女士再也没有吃过一粒药(除在监狱强灌的毒药外)。她常说:是她的师父李洪志给了她第二次生命,重获新生。
二、坚持修炼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首江泽民为了满足他个人膨胀的权力私欲,将上亿的善良民众推到对立面打击迫害,他一方面利用手中的特权,开动国家的强大宣传机器,诬蔑构陷,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对全世界人民公开撒谎,颠倒黑白,把好的硬说成是坏的,把善的说成是恶的;另一方面对大法修炼者实行人人过关写保证,对那些不愿放弃修炼的人进行强迫抄家、洗脑、开除、劳教、判刑,甚至活摘器官。
在这场残酷的迫害中,由于不愿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和修炼,二十一年来,修俐女士经历了七年零七个月零七天的非法判刑和拘留的迫害;同时也经历了被非法开除公职、工龄清零,从而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经济迫害和禁止出国等等迫害。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中共邪党党魁江泽民为达到残酷迫害法轮功及其弟子的目的,作出邪恶规定:党员及公务员一律不准炼法轮功。为此,二零零零年六月,修俐所在单位要求她在法轮功和党员之间作出选择:如果选择继续修炼法轮功,就直接开除党籍。她认为只有做了违法的事才会被开除,而修炼法轮功是做一个更好的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所以,她选择了公开申请退出了邪党组织。
1、第一次遭受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开除公职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由于她是公务员的身份,又坚决不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后,由单位配合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国保(均系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部门)把她从单位办公室绑架、抄家、诬陷,强制非法判刑三年,并送至四川省成都市女子监狱迫害。
在监狱期间,修俐女士由于抵制转化,不写不炼法轮功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不参加奴工,两年多时间,被强制严管:不准买任何洗漱用品、日用品、卫生巾、卫生纸、零食等等,在监狱期间属“零“消费,家人送的钱由狱警收管,不准吃油和肉、菜,每顿饭只能用炒菜后的洗锅水(无盐、无油)来下饭,一个人被强制关在一间暗无天日的监舍里,由四个其他杂犯看守着,直到出狱。
2、第二次遭受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第一次迫害回家后,因被单位早在二零零五年五月单方非法开除公职,失去了工作,为了生活,修俐女士到成都打工。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晚上八点多钟,成都市西安派出所以走访家庭为名,骗开其在成都打工时与另外两人合租的临时租住房,进行抄家、构陷,从而非法判刑四年半,对她判刑的借口是:她曾在二零零四年因炼法轮功被非法判过刑,现在又与其他俩位法轮功修炼者住在一起,有集团犯罪嫌疑,以推断犯罪的借口,将其仨人构陷、判刑。
修俐女士被强行送至四川省女子监狱三监区迫害。在监狱期间:前六个月,由监狱和监区里统一抽调那些她们认为的所谓王牌专职转化人员(邪党领导阶层的贪污罪犯),每天在一间十几平方的屋子里,不少于七个人,多的时候十一个人,不少于十二个小时的强制洗脑。不准与任何人接触和说话,不准闭眼睛、不准动嘴巴(一动嘴就说是在发正念)的强制灌输她们那一套歪理邪说,读那些污蔑大法,诽谤师父、邪悟者和采用断章取义专门用于攻击大法和大法师父的文章,强制看那些栽赃陷害、移花接木等一系列恶毒攻击大法的伪视频“天安门自焚事件”和“一千四百例”等等心理折磨,晚上还得强制写白天所看所听后的思想汇报,如果不配合写思想汇报就罚站,最长罚站一通夜十二小时(正是冬天最冷的数九三九天)……
六个月过去了,没有达到转化目的,就采取法外施法:把她同监舍里的其他十一位杂案犯的自由与她捆绑在一起,就是那些杂案犯白天到车间里去很艰难完成沉重的生产任务后,晚上这些人不能再享受唯一的一点自由(集体看电视),强制那些人全体陪着她罚站(站军姿),直到她写出监狱里所需要的“三书”等为止。为达目的,监区狱警还唆使一个杀人犯威吓她说,如果她不写,就死给她看,死后就说是她把她害死的,监狱里用了一种最恶毒的手段,迫使她就范。但她知道这十一个人虽然犯了罪,在人生的道路中走错了路,做了错事,接受法律惩罚无可非议,通过教育改过后,还是一个可救要的生命。可是,如果那些人被监狱利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生命就会造下相当大的罪业,死后可能会下地狱、下无生之门。在这种情况下,她与当时的监区长与分管法轮功的狱警孙荭谈了自己的想法,可她们说:法轮功修炼者是修善的,如果当看到那些因为她不转化而使这些无关的人遭受痛苦时,还不转化的话,那就是人心冷漠、是不善、是假修的体现,她们想用这种歪理说词和恶毒的手段来达到转化她的目的,最后她坚定说:她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是法外施法,是徒劳的,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既然这样,为了不让这十一个杂案犯被动的犯下迫害大法弟子不可偿还的罪业,她选择了用自己的身体来承受一点皮肉之苦,以流血的方式来唤醒那些还心存良知的狱警灵魂的觉醒,以解脱捆绑在她身上那十一个犯人的人身“自由”。狱警强行给她穿束缚衣一周折磨。一个月后,让她下车间做奴工,白天安排两名其他杂犯随时随地跟着,监视她的一言一行,每天下劳动任务,完不成任务,晚上别人睡觉后就在另俩个杂犯的监视下完成双重惩罚:不转化罚抄三遍监规,约一个小时;完不成任务,再抄三遍一小时的监规,通常是晚上八点抄到十二点或凌晨一点才能上床,在俩个杂案犯的监视下入睡,直到出狱的前三个月,共计抄写监规(谁也不认识的字)学生用的大作业本三十九本。
3、第三次遭遇非法刑事拘留三十七天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早上八点多钟,修俐因去成都打工单位上班,乘坐的公交车到成都收费站时,收费站要求每个乘客下车接受检查,当查验她的身份证时,她的身份不显示身份证信息,屏幕上显示:请审查。就这样,强行查她随身带的包,因在包里查到有十多张真相币和两张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字样的护身符,从而被构陷刑事拘留迫害三十七天,后监视居住半年。
4、禁止出国迫害
因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晚,当地六一零、国保、派出所、社区等一行七、八个人到修俐家里非法拍照和无理骚扰,她正念抵制而遭报复,从此被无理禁止出国迫害至今。
5、经济迫害
在第一次监狱迫害期间,修俐女士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单位强制单方非法开除公职迫害,因非法开除公职以后,单位将其几十年的工龄清零,导致她到目前为止,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没有一分钱的生活费。为了生活,只好将唯一的住房卖掉,现在她正处于居无定所租房住的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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