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魯山縣68歲老人司太安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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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六十八歲法輪功學員司太安老先生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魯山縣法院非法庭審;二十八日被枉判四年,並勒索罰金二千元。

司太安妻子郝芝因多次遭到騷擾驚嚇出現嚴重病業,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離世。

司太安老先生,家住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馬樓鄉虎營村,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多種疾病纏身,不能幹重體力活;修煉後多種疾病不藥而癒,無病一身輕,成了一個壯勞力。

一九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前幾年司太安四次被非法抄家,因實名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以及被人構陷,又兩次被中共邪黨非法拘留。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魯山縣公安局馬樓派出所陳柳汎等五個警察闖入司太安家,實施抄家、騷擾。陳柳汎一邊對司太安夫婦問話一邊記錄;另幾個警察在屋裏一陣亂翻,還用手機照像。司太安家中的《洪吟(四)》等私人物品被搶走;警察逼迫司太安簽字,被他拒絕。十月三十日下午、三十一日下午,陳柳汎和另一個警察又兩次到司太安家中騷擾,逼簽字,並說要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五月,多次受到騷擾、驚嚇的司太安老伴郝芝離世。六月二十六日,馬樓派出所警察闖到司太安家實施綁架,將獨自一人在家的司太安綁架到魯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司太安在魯山縣看守所內被魯山縣法院非法庭審,法官不讓家人參加,不許律師做無罪辯護,只允許做有罪和減輕懲罰辯護。在法庭上,公訴人以從家中搜出大法書籍和法輪功資料為依據,起訴司太安觸犯刑法300條,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司太安不承認自己有甚麼錯,做了無罪辯護。最後法官讓他簽字,保證以後不參加法輪功活動不再煉法輪功,司太安堅決不配合,不簽字。最後庭審草草結束,稱一週後宣判。

十月二十八日,司太安被枉判四年,並處罰金二千元。

附:部份相關信息
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法院
郵編:467300
審判長:杜鵬飛17637586690
陪審員:陳寶華、陳弢敬
法官助理:李浩源
書記員:尹鈺英
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政法委
郵編:467300
610主任:張坤英13937525552
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公安分局
郵編:467300
局長:趙明13603750999
國保大隊長:李海濤15637599335
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公安局馬樓派出所
郵編:467300
所長:王耀振
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看守所
郵編:467300
所長: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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