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重庆市80岁的法轮功学员陈贵芬老太太9月17日在医院病房被九龙坡区法院所谓“庭审”,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勒索罚款一千元。更恶劣的是,公检法人员把陈贵芬的年龄改小5岁。
陈贵芬老人被江津国保伙同德感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构陷,据称老人在江津德感一小区发真相资料时被摄像头拍到了。
2020年7月11日上午,九龙坡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对陈贵芬老人开庭。陈贵芬老人在庭上对他们讲了真相,当天庭审无果。
陈贵芬老人出现脑血管堵塞,半边瘫,住院近2周后,九龙坡区法院于9月17日上午到江津德感中医院病房进行所谓的“庭审”,完全是走形式,直接宣读判决书,而且判决书上5个证人全部是德感派出所警察,更恶劣的是把陈贵芬的年龄改小5岁。
所谓“证人”(派出所警察):刘贵伟、谭季、程珠艳、唐晓凤、付向利
九龙坡区法院:
审判长:杨建新
审判员:楚浩天
书记员:李晶晶
陪审员:谢伯萍
德感派出所警察:朱小伟(庭审时押送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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