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名法轮功学员2020年8月份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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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二零年八月份至少有4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76场,被构陷到法院、检察院87人。八月份有七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冤判,七名被非法庭审,九名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山西省阳泉市80岁法轮功学员高宝荣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河北省廊坊市79岁法轮功学员刘乃芬被判刑一年半(监视居住)。

图1:2020年1~8月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人数按刑期分布

2020年8月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中共判刑迫害非法刑期分布表

信息采集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9月5日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二零年八月中共法院、警察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80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70000元,警察非法罚款10000元。

图2:2020年1~8月大陆法轮功学员遭批捕、构陷、庭审、判刑迫害人数统计

二零二零年一至八月中共操控公检法非法判法轮功学员人数为247人。其中,一月份判刑48人,二月份判刑18人,三月份判刑20人,四月份判刑20人,五月份判刑22人,六月份判刑38人,七月份判刑40人,八月份判刑41人。

二零二零年一至八月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261场。一月份庭审52场,三月份庭审5场,四月份庭审13场,五月份庭审21场,六月份庭审36场,七月份庭审58场,八月份庭审76场。

一、2020年8月份41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非法判刑最严重地区依次为:黑龙江8人,河南省6人,吉林省5人;江西省、辽宁省、重庆市各4人,上海市3人,河北省2人;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山西省、云南省各1人。

图3:2020年1~8月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数统计

迫害案例:

1、牡丹江市曹淑芳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七年

牡丹江市穆棱八面通镇五名法轮功学员:曹淑芳、石颖、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将被海林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石颖和曹淑芳被牡丹江穆棱市国保警察、第一派出所绑架;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被第二派出所警察绑架。大量个人物品被抢劫。曹淑芳因出现高血压症状于次日凌晨两点被放回。八月十五日左右,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通知曹淑芳到海林法院,拿出检察院建议量刑书,告知他们五人将被非法判刑七年,曹淑芳还将被处以两万罚金。

2、八年前取保 黑龙江鹤岗市石成杰现被枉判五年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石成杰女士被鹤岗市向阳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八月十八日被劫持到罗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这是二零一二年被构陷的案子,当时石成杰取保出来的,现在八年后被非法判刑。石成杰是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折磨她多年的胆囊炎、肾炎、大骨节病、子宫肌瘤、类风湿关节炎等病症都好了,家庭和睦,身心受益。自从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石成杰多次被非法关押、非法劳教、甚至被恶警群殴致生命垂危。

3、被非法判刑 河南洛阳市七旬老太上诉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洛阳市涧西区法院非法判决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梅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勒索罚金八千元。法院强行收监,因身体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目前,杨梅依法提起上诉。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杨梅张贴真相不干胶被人诬告,遭洛阳市涧西区长春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和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和真相币三百多元。

4、大连市68岁法轮功学员孙桂芳被冤判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报道,大连市金州区68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桂芳,被大连市金州区法院冤判三年。

孙桂芳老人修炼法轮功后,脑瘤等多种疾病都不翼而飞,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她那“先他后我”的无私精神在亲朋好友中传为佳话。然而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下,遭受了不公的对待,二零一二年曾经被非法劳教一年,被劫持到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迫害。

二、八月份非法庭审76场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二零年八月份,中共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76场。迫害最严重地区为:河南省27人,陕西省14人,辽宁省9人,四川省7人,江苏省6人,黑龙江3人;广东省、河北省、内蒙古各2人;北京市、贵州省、山东省、上海市各1人。

迫害案例:

1、辽宁营口市七旬任秀兰遭非法庭审

任秀兰

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上午,辽宁省营口市七旬法轮功学员任秀兰遭站前区法院在营口看守所非法庭审。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任秀兰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修炼二十多年来身心受益的体会。没有吃过一片药打过一回针。她告诉在场的人员,法轮功教人向善,对国家和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没有构成任何犯罪。她让在场的警察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躲过大瘟疫的淘汰。

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以没有社区证明和健康码为由不允许家属和亲友出庭旁听。

2、齐齐哈尔转业军人李振中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李振中,被齐齐哈尔建华区法院通过网络视频非法庭审。开庭只允许律师一人进庭,李振中的姐姐被阻止在庭外。

庭上律师指出,信仰合法。中共迫害法轮功严重违反了一九九八年中国与联合国签订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联合声明》。他翻墙是自己的权利。像胡锡进等及一些高官都翻墙,为什么他们不犯法,李振中就犯法?

公诉人郭纪强及法官石岩称李振中是八年前“在逃犯”。律师指出:当年的立案都是错误的,在逃犯根本是不成立的。他并没有传播,从另一层面讲,传播也不犯法。

李振中是一名转业军人,修炼后风湿、头痛等病都好了,改掉了打麻将、喝酒、赌博等所有恶习,孝顺父母,照顾妻儿。他在体委变电所上班时工作认认真真,从不贪占业主的钱,是单位和业主公认的好人。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振中被迫失去了工作,被骚扰绑架成了家常便饭,他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泰来监狱遭受酷刑折磨。这些年派出所扣押他的身份证,他被迫流离失所,父母双亡都没能看上一眼。

3、南京一级警督程兰被非法开庭 自己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现年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程兰女士(曾是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主任科员、一级警督,现已退休。)被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非法开庭。庭上程兰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庭。公诉人宣读公诉书,指控“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程兰反驳说:“我没有破坏法律实施,事实上,我一个普通公民也没有权力和能力破坏法律的实施;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和它的追随者们,江泽民之流迫害法轮功既违宪、违法,致使法轮功重要著作《转法轮》在中国不能出版,并残酷迫害法轮功长达二十一年之久。我今天站在被告席上实际上是国家的耻辱!”

紧接着,程兰质问公诉人:请解释什么是邪教、有哪些行为表现?公诉人没有正面回答,而提问被告人散发真相小册子的事。程兰说:请公诉人把真相小册子拿出来看一看,不妨给大家读一读,里面的内容是否是邪教的内容?公诉人没有回答。

程兰继续说:发法轮功真相小册子就破坏法律实施,请问公诉人,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法律的实施?公诉人仍然没有回答。

程兰接着说:两高对《刑法》第三百条所做的司法解释,因违反《宪法》、《立法法》而无效,不能作为判案依据。两高司法解释还违背《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宗旨和本意,因此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我发法轮功真相小册子,没有社会危害性,如有谁看了真相小册子疯了、傻了、病了,还是其它什么问题?没有受害人、没有犯罪后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反而是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怎么说是犯罪呢?所以,不构成犯罪,我也没有犯罪!

至此,公诉人依然哑口无言。

程兰最后说:请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今天的判决,是要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4、辽宁凤城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刘银凤 律师要求撤诉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辽宁省凤城市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银凤,北京董律师和李律师出庭为刘银凤做无罪辩护。律师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和错误应用,现在全国各地已有多个对法轮功学员撤诉的案例,希望这次凤城法院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再让法轮功学员因信仰而被判刑、甚至因此失去生命。

刘银凤说:“起诉书的内容我全盘否定。公诉人指控我利用某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请问我利用什么组织破坏了国家哪部法律实施?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花名册;法轮功讲真、善、忍,教人做好人;我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净化心灵,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没做过任何坏事。”

律师说:“任何政府无权规定和认定正教与邪教,法律也无权规定和认定正教与邪教,因为法律规范的仅是人的行为,而不是信仰。”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唐金凤多次阻挠律师辩护,两位律师据理力争,以《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为法律依据逐条驳斥公诉人对刘银凤的非法指控。

5、河南南阳市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河南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被南阳市宛城区法院非法开庭。这些学员中除八人在二零一九年十月获取保候审外,其余全部被非法关押至今。

赵元培、潘东兴、王伟、梁兆芳等法轮功学员都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揭露了中共公检法司人员践踏法律,知法犯法迫害良善的无耻行径。公诉人(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峰,电话13598227698)和审判长喋喋不休把这次非法庭审从上午一直延续到下午六点多,公诉人拟判法轮功学员最高刑期达十年至十四年,大多在五年以上。

6、陕西岐山县沈红奇等9人遭非法庭审 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沈红奇、徐明侠等九位法轮功被陕西省岐山县法院非法庭审。沈红奇和徐明侠家属分别委托北京律师给亲人做无罪辩护。

律师从方方面面为沈红奇作了无罪辩护:首先指出了办案过程中的六点违法之处。又从中国没有一个法律说法轮功是×教,从中国官方公布的12项邪教特征,没有一个适用法轮功。

徐明侠的辩护律师从法律角度讲了迫害法轮功的违法性,辩护律师还讲法轮功告诉人们“真、善、忍”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国家能提倡真善美为什么不能提倡“真、善、忍”,问,忍有什么不好,忍让的行为是高尚的,能化解矛盾。使人平和理性有什么不好?

律师从方方面面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有理有据,滔滔不绝。期间没人打断,人们静静听他演讲完毕。在期间短暂的休息时间,一个法院前台人员给律师伸出拇指点赞,并高兴的与其握手言谢。

三、八月份非法批捕28人、构陷87人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二零年八月份中共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28人;构陷到法院、检察院87人。非法批捕最多的地区为:北京市14人,辽宁省3人,黑龙江、吉林省、四川省各2人,福建省、河南省、山东省、云南省、重庆市各1人。

非法构陷最多的地区为:广东省13人,辽宁省12人,四川省9人,吉林省8人,北京市、山东省各7人,河北省、黑龙江、江苏省各5人。

2020年8月份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的法轮功学员人数统计
区域 构陷到检察院、法院人数
广东省 13
辽宁省 12
四川省 9
吉林省 8
北京市 7
山东省 7
河北省 5
黑龙江 5
江苏省 5
内蒙古 4
湖北省 3
江西省 2
山西省 2
浙江省 2
安徽省 1
河南省 1
重庆市 1

迫害案例:

1、北京许那、孟庆霞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北京市法轮功学员画家许那女士

北京许那、孟庆霞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批捕,现被关押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具体学员如下:许那、李宗泽、李立新、孟庆霞、邓静、郑玉洁、张任飞、李佳轩、王宇、郑艳美,还有一位男青年小强等十多人,分别在不同地点被绑架。据悉北京市国保大队、北京市公安局谋划了此次大规模绑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大部份是90后年轻人。

2、锦州刘万胜被构陷到法院 耄耋老父亲悲愤离世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万胜再次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批捕,目前已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刘万胜的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几次去锦铁派出所要儿子未果。不久老人患了癌症,八月初带着对儿子的思念悲愤离世。刘万胜对父亲的死讯全然不知。

刘万胜,男,六十五岁。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事,身心得到了净化。

3、广东汕尾市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

广东省汕尾市八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报道,广东省汕尾市黄盛伟、庄虾昌、陈显镇、叶小洁、梁圣强、余少良、曾少兰、吴义国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国保绑架,被当作所谓“大案”,构陷到汕尾市城区检察院。

四月九日晚十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庄虾昌、黄盛伟、吴义国、曾少兰、陈显镇在庄虾昌家一起学习《转法轮》时,遭城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曾宝龙、江伟东、黄燕辉等人伙同新联派出所绑架。同一时间,法轮功学员梁圣强、余少良在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附近被国保绑架。六月九日傍晚,法轮功学员叶小洁在家中被汕尾市城区国保绑架。

4、江苏省苏州82岁的法轮功学员吴华新被构陷到吴江法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八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吴华新在苏州吴江法院参加开庭旁听时,被安检非法搜身查到携带的护身符,因此遭到苏州国保大队及松陵派出所的绑架和抄家。二零二零八月,吴华新被构陷到吴江法院。

四、检察院退卷,公安撤案

据明慧网统计,二零二零年八月有1名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卷被检察院退卷,公安撤案。二零二零年八月有四人被退卷。

检察院不予起诉 锦州刘爱君被构陷案已撤案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爱君被构陷到检察院,刘爱君始终坚持信仰,拒绝放弃。八月中旬,凌海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公安撤案。

刘爱君,女,现年63岁。朴实、善良,对谁都好,在街坊邻居中,她的口碑非常好。

这么多年来,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胸怀已经感召越来越多的世人。凌海市检察院不起诉、锦州市太和分局撤案是明智之举。

希望公检法人员能够始终秉持法律的公义,为老百姓撑起一片天,造福一方,就是给自己和家人积福德。

统计数据:下载(128.3KB)
http://package.minghui.org/mh/2020/9/7/2020-1-8-statistics.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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