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建国路派出所非法关押、构陷,两次被非法庭审。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现在面临重新被起诉。
孙艳环,今年60岁,淳朴、善良,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她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就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在家庭中,她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孙艳环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劫持、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状况,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六日两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佳木斯中级法院非法判孙艳环三年缓刑五年。孙艳环回家后不长时间,由于身体极度不适,出现瘫痪,就被弟弟和哥哥送往市肿瘤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两个月后回家卧床休息。
在所谓的缓刑期间,东风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让孙艳环接受社区矫正,去司法局报到写思想汇报。孙艳环因为身体病痛难忍,无法配合他们的要求,他们就多次恐吓威胁。孙艳环本来就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就多次向工作人员以手机短信和书信的形式向他们陈述无罪的理由,认为他们这是违法对她进行的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司法局的工作人员高波带领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到孙艳环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就开始搜查抄家,将她保存的四十多本法轮功书籍扣押。之后,强行把孙艳环抬上警车拉到派出所。由于当时孙艳环的身体极度不适(胸椎手术没恢复好),经过分局领导和派出所所长协商后,又将她送回了家。
由于市和东风区两级司法人员的多次上报警告和提出书面申请,孙艳环要求中级法院撤销缓刑。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给孙艳环下达了撤销缓刑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2017)黑8刑终98号刑事判决书中对孙艳环宣告缓刑五年的执行部份;二、对孙艳环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止。)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当日,有关人员就把孙艳环劫持到看守所,但是由于她的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孙艳环被送回家,继续由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监控管理。期间,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让孙艳环弟弟看着她吃降压药,准备等她血压降下来再收监。
鉴于身体状况,孙艳环担心被送入监狱,就在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三日去了亲戚家躲避。武汉肺炎瘟疫大面积爆发后,听说疫情期间监狱停止收人,她就回来了。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说,疫情严重期间,上级不让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家访了,他们也就停止了家访。之前两级司法人员每周家访一次。
疫情缓解后,孙艳环每周去司法局让他们看看,每月写一个文字的东西交给他们。以为就这样没事了呢。可是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的警察,东风区检察院的一个姓李的主任和东风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李薇,带孙艳环去了向阳区检察院。他们告诉说要对孙艳环起诉,理由是去年,公安人员从她家搜查到许多法轮功的书,说又犯罪了。孙艳环告诉他们,家里有法轮功的书不是犯罪。警察说,在缓刑期间不配合司法人员的管理,这也是犯罪的一个方面。警察说要从新立案和起诉。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公安机关就把构陷孙艳环的案件移交到了市向阳区检察院,准备从新走法律程序。
参与的人员
东风公安分局孟局长
主管副局长冯凯东
建国路派出所张姓副所长
东风区司法局局长
东风区司法局高波
东风区司法局李薇
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长李利锋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