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先生在信中写道:我希望就23条“反颠覆”立法向香港政府有关人员表达我的一些观点。这项立法一旦通过,将意味着“在新的法律下被判有罪的人士可能面临终身监禁”(BBC)。我看不到香港有任何理由需要此立法。尽管我热爱并尊重中国(包括香港)及其人民,我要加入抗议23条立法的数万个声音之中。
我希望您能阅读此电子邮件,并把它转发给有关人员与办公室。请作“加急”处理,因为第一阶段的截止日期,12月24日马上就到了。
我于1950年出生,一直希望能在中国生活一段时间。我的父亲是二战期间飞虎队空中侦察摄影师,曾与我一起分享他的照片与故事。他对中国人民总是保持着深厚的敬意。感谢香港和当地媒体,我的梦想得以实现。
我于1983年至1985年期间在香港从事广播记者工作,曾是香港明珠电视台(Pearl)的高级助编。在任职期间,我得以前往中国旅游,并与我的父亲(现在是一名退役的二星将军)一起游览了他在战争期间曾经逗留过的一些地方。我们对中国的热爱与敬意由此变得更加深厚。
我在明珠台工作期间恰逢中英进行“1997香港前途对话”。我记得,一周接着一周,我们在北京的记者引用谈判与会者的措辞报导说,谈话“富有成效及建设性”。如果哪一周谈判变成了“富有成效及事务性”的话,我们都推测这意味着什幺。“建设性”与“事务性”相比,究竟是更好呢还是更糟?最后(也是最初),“一国两制”胜出。香港居民将在中国的主权下,享有他们于1995年在英国统治下一样的自由与类似的自治,直至2047年。
我回到了我的祖国美国,很幸运地在世界最顶尖的一所大学任医学摄像制片人与总监。就象在香港一样,我很喜欢能在此接触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杜克大学的学生、教授、访问学者中有许多来自中国,包括香港。此外,我还认识了一群法轮功修炼者,他们来自中国、越南、美国、南美等地,我发现他们是那幺真诚和可爱。我发现法轮功的核心教导,“真善忍”的重要性是无可挑剔的。
我相信23条是针对法轮功及其他团体的。天主教香港区主教陈日君警告说23条将令宗教信仰与言论自由倒退,“这些自由是北京在香港回归时承诺在香港50年不变的。”(CNN)
因此,我认为,23条将全面侵蚀“一国两制”的方针。随着侵蚀的深入,北京政府在国内外事件中行为的信誉也将遭到侵蚀(因为1997的和约是和一个外国政府签署的,但涉及到中国的领土。)
尤其是,如果“一国两制50年不变”实际意味着“一个有着被北京控制的特区政府和被讨好北京的傀儡官员管理的人权的国家”,那幺台湾和世界人民将不会相信中国会保持她将来所作的关于“一中”声明的任何承诺。
我阅读了部份官员,包括监察长比尔-阿罗克(Bill Allock)先生的“保证书”。他表示:“没有人会将毫无害处的示威行动变成反对国家的严重犯罪行为。”在中国,[江氏]政府在对待法轮功及其他人士方面恰恰就是这样做的。我并无不尊重阿罗克先生之意,然而,官员否认有险恶用心往往就是一个警告,说明该策划的核心处藏有此用心。历史研究表明,这在美国及世界其他地区,包括中国和香港,都的确如此。而且,阿罗克先生必须承认,悬挂在作家,编辑人员,团体组织头上的终身监禁的威胁,会对香港历来具有的多元化自由起到阻碍作用。
这些保证根本没有说服力。人们只要问一问,“目前存在什幺问题要求此立法?”人们对触犯“拥有煽动性出版物”及对警方权力的变化与对团体组织的限制所表达的担忧不是一个好兆头。
克拉克先生在这封信的结尾处写道:一个僵化的,靠压制与蒙蔽生存的体制是不会运作良好的。体制是会改变的。一个良好的体制象竹子一样有弹性,象空间一样透明。
[编者注:飞虎队是抗日战争期间美国在中国的一支援华航空队。这支部队最初组建于1941年,由美国飞行军官陈纳德在美国招募了一百多名飞行员和机械师,建立了一支“美国志愿航空队”,不久即到中国抗战。由于它作战勇猛,屡立战功,又被人们叫做“飞虎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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