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达州市开江县法轮功学员邓道恒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被开江县法院非法秘密开庭,没有开庭公示、没有通知家人、没有旁听;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被非法秘密宣判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不给家属任何通知,不给家属判决书。
邓道恒上诉到达州市中级法院,家属请律师为其二审辩护,家属和律师多次打电话询问中院有关邓道恒的情况,中院一再推诿,疫情期间案卷没送上来。推来推去的影响律师没进到场,连卷宗都没看到,直到四月末才告诉律师说已结案,律师问我就没到场怎么就结案了呢?中院回答指定律师。同样不给家属裁定书。严密封锁消息,不让家人见。
六十二岁的邓道恒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凌晨三点多钟被劫持到四川嘉州监狱。
邓道恒,四川农业大学毕业,在开江县供销社任干部多年,退休。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处处为他人着想,是单位的骨干。身边同事都知道邓道恒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邓道恒妻子修炼前患有严重胃病、胃痉挛,修炼法轮功后不药而愈,夫妻两人多年都没有生过病。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邓道恒因坚持修炼,遭到降职、冻结薪水等形式迫害。邓是单位中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很多工作只有他能胜任,因此他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好,连周末放假也会回单位工作,直到前两年退休。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晚八时,邓道恒和妻子武宗纯、姨姐夫张光全,去县供销社宿舍楼拜访同单位退休职工吴应国,被当时的开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谭天文(后被任命为国保大队长)和东城派出所所长吴应均带领警察跟踪、绑架。中共警察用邓道恒身上的钥匙,非法抄了邓道恒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学法工具、一台计算机、邓氏夫妇手机各一部,并没收二人身上现金一千多元,“行政拘留”十五天。邓妻体检时身体不合格被释放。
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邓道恒被非法刑事拘留,从开江拘留所转押到开江看守所;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准逮捕,所谓“理由”:一是抄家抄到近百本一九九九年前公开发行的铅印法轮大法经书,二是邓道恒的电脑上有大量贺卡的图片,三是邓道恒是开江县法轮功的“重要人物”。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下午,邓道恒被开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非法秘密开庭审理,没有开庭公示、没有通知家人、没有旁听。审判长是开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光勇、两名陪审人员与书记员。公诉人是开江县检察院李明作。该法庭指派一名作有罪辩护的律师。被非法庭审过程中,邓道恒正气凛然地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从中国大陆现行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务院、公安部历次对邪教的认定文件、二零一一年《国务院公报第二十八期》公布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义正词严的阐明修炼法轮功合法。
二零二零年元月九日,邓道恒被开江县法院秘密诬判八年。据悉因邓道恒在庭审时坚定的回答法官张光勇问话:“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我无罪,当然要炼!”而被枉法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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