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梁旭有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梁旭有在茂名市信宜市法院、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任职期间,积极追随中共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达九年,给法轮功学员个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苦难,梁旭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梁旭有的简历

梁旭有,现任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院长。一九九五年在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法院工作。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茂名市高州市法院副院长。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高州市政协副主席。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茂名市信宜市法院院长。二零一六年十月到现在,任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院长。

二、梁旭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一)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梁旭有任茂名市信宜市法院院长期间,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李光武,男,高州法轮功学员,一九六二年出生,高州市公路局潭头道班班长,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被信宜市“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伙同高州市国保绑架到信宜市看守所迫害,同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在这期间李光武不断上诉,但有理无处说,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送去广东省阳江市监狱迫害。

(2)陆安武,男,信宜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信宜市水口镇小学教师陆安武在下课准备返家时,被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高州法轮功学员李光武。在开庭过程中,所有法官、书记员全都不敢公开表明身份及姓名。同年十月七日,陆安武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李光武被非法判刑九年。

(3)吴有清、胡秀惠、李俏女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谷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村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六、七个便衣强行拦截,信宜市国保警察欧乙才、高少云(女)与另一高个男子将她们的私人物品、数千元现金和吴有清的小车强行抢走,没给予任何收据,五人被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警察绑架。

同年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对吴有清、胡秀惠和李俏非法开庭。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找人捏造事实,作假证。信宜市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对胡秀惠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吴有清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对李俏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

胡秀惠、吴有清、李俏不服广东省信宜市法院的非法判决,于十二月十八日提起上诉。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不顾事实真相,不开庭就草率结案了事,维持原判。

从中可以看出,信宜市法院连基本法律程序都可以不顾,对法轮功案件可以任意判决,与公安、检察机关、司法部门狼狈为奸。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吴有清、胡秀惠、李俏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被迫害期间,吴有清遭到非人的折磨、虐待、奴役等。由于她坚持信仰真善忍,狱警不准她上厕所、不准冲凉、不让睡觉、不准购买生活用品等,便在裤子上不让换裤子。

狱警逼迫她看污蔑法轮大法的音像资料,强制她转化。如果炼功,狱警直接使用电棍电击。阴森恐怖的人间地狱迫害,给吴有清身体和精神带来极大的伤害。

(二)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今,梁旭有任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院长期间,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名法轮功学员面临被非法开庭。

(1)广东茂名贤妻良母被冤判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三点过,茂名市法轮功学员、贤妻良母曹君艺女士在茂名市区一个街道销毁诽谤法轮大法的一幅宣传画时,被茂名市茂南区高凉南居委郭伟青、主任苏亚瑞报警,曹君艺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曹君艺家属聘请多位正义维权律师维权,家属多次遭到茂南区“六一零”、国保、村居委、茂南区居委、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等人骚扰,上门威胁恐吓等等。给曹君艺的家人造成精神上很大的压力和伤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半,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对曹君艺进行非法庭审,律师的无罪辩护四次被审判员打断,法官就叫停止。律师严肃、严厉的给法官指出:“法庭上不讲法律,还开什么庭?”无罪辩护才得以正常进行。辩护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两位律师在质证阶段把公诉人构陷曹君艺的所谓证据一一推翻,要求无罪释放曹君艺。非法起诉曹君艺的检察官是:茂南区检察院 黄晓丰。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郑硕成。一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半,茂南区法院法官江国伟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宣判:曹君艺被判刑两年,罚款三千元。主审法官:江国伟;审判员周文辉、李志强,书记员邓雅菲。

曹君艺和家属都不服判决,于二零一八年一月聘请了两位维权律师继续维权。同年,一月十九日,一位律师向茂名市中级法院递交了曹君艺的上诉材料。

可是,茂名市中级法院法官张书铭,仍然不采纳律师的合理合法的法律意见,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下午三点,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南区法院江国伟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法庭对曹君艺非法宣判:维持原判。之后,曹君艺被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2)七旬老太太陈乐安被非法判刑

陈乐安老太太,七十四岁,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在茂名市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警察抓捕。后带陈乐安回家抄家。第二天,二十八日被投入茂名第一看守所关押,后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3000元,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陈乐安老太太,从小只读过两年书,在农村务农,终日辛劳,好不容易养大了小孩,人老了,可生活没有着落。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经亲人介绍修炼法轮功后,她更加心慈人善,身体很健康,心里非常感恩大法。可是,她识字不多,又不能读书学法,她就利用空余时间,学、念、记《转法轮》,在同修和亲人的帮助下,很快能够通读《转法轮》和学习大法的所有书籍。近几年,她随儿子居住在茂名,四世同堂,负责全家十几口人的饭菜。儿媳妇住院,她主动照顾儿媳妇。这样好的老人、善良人却被判刑。

(3)立国战功的退休人员被冤判

曾经在越南战争立过战功、留下胃痛疾病的梁远胜,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了,人也变得善良了。他长期在他的老家高州市乡下养蜂,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回到茂名的家。可是,在第二天十九日下午四点左右,梁远胜在家被几十个公安警察、刑警、特警非法从他家里强行抓走,他的家被几十人抄,抢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几十本大法书籍和几张师父的法像。

梁远胜,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被刑拘,九月三十日被签逮捕。梁远胜的所谓“案子”,茂南区检察院两次退回官渡派出所补充侦查,检察院都不放人。所谓“案子”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茂南区法院法官江国伟,对关押八月余的复员军人、法轮功学员梁远胜被非法庭审。他的两位律师以法律为准绳,把公诉人构陷“证据”全部推翻,悉数公检法违法之处,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梁远胜。期间,审判长江国伟阻止律师做无罪辩护时,唯独法庭内两次停电。

可是,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和院长梁旭有还不醒悟,无视国家法律,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五十分,茂南区法院法官江国伟对法轮功学员梁远胜非法宣判:被判刑一年九个月。判决书落款日期是: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审判长:江国伟,审判员:周文辉,代理审判员 吴碧洁,书记员:邓雅菲。非法起诉梁远胜的公诉人是:茂南区检察院余华丹、张晓丽。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郑硕成。之后,梁远胜被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4)关心朋友被冤判

茂名市家电维修师、法轮功学员朱石雄,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陪同被迫害的朋友梁远胜家属去派出所要人,然后到看守所送衣服,回到自己的家电维修店铺,就被等候在那里的茂名市“六一零”、警察、居委会等十几人绑架,并抄了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十分,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朱石雄非法开庭。审判长是: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谭卫(在2005年谭卫曾经对朱石雄非法判刑三年),审判员:李志强 、周文辉,书记员:吴碧洁。非法起诉朱石雄的检察官是: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戴建兰、蔡林辉。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郑硕成。

法庭上,两位律师的无罪辩护法理清晰,有理有据,配合得很好,来参加非法庭审的人,开始都不屑一顾的、似听非听的像睡觉一样,逐渐的睁大眼睛精神起来,包括法官都自始至终静静地聆听着,没有打断。

公诉人不服,律师说:“那你就把公安抄家时的资料放映出来看。”此时,公诉人、法官都不作声。很明显是茂名市茂南区“六一零”在构陷朱石雄。

最后,一位律师说:“此案没有办案人员,没有证人,我的当事人什么都没有做,在家修炼,没有犯罪。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我的当事人朱石雄。”

可是,茂南区法院院长梁旭有与茂名市“六一零”串通一气,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谭卫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宣判朱石雄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二千元。

朱石雄不服判决,上诉,家属聘请了两位维权律师维权,可是,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林建辉无视法律,在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半,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宣判裁定,维持原判。之后,朱石雄被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5)茂名市周其雪在家被抓,并被非法判十个月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五十八岁善良妇女、法轮功学员周其雪,在家莫名其妙的被茂名市“六一零”绑架,家被抄,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当时其丈夫上班,两个儿子在外地打工。过了一天,茂名市露天矿派出所打电话给其丈夫,叫其取回周其雪的手机和钥匙。

周其雪被关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后,被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戴建兰、张晓兰非法起诉。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处周其雪十个月徒刑,处罚金一千元。审判长:柯学军,审判员:李志强、谭玥。

周其雪的丈夫被中共洗脑,中毒很深,对周其雪严密看管,经常对周其雪不是打就是骂,给周其雪的心身造成很大的伤害。

(6)茂名市电白林燕梅一家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在茂名市电白区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电白区“六一零”头目陈昌兴的带领下,茂名市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警察等一行二十多人来到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燕梅父亲的家门口敲门,林燕梅的家人不开门,警察拿来消防钳子强行撬开铁门破门入屋,并把下班回来看望外公的吴朝棋和刚买菜回来的林燕梅强行控制,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进行抄家。国保等警察四处翻找法轮大法资料,钱物,抢走了两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两万多元现金、吴朝棋和林燕梅儿子的手机等私人财产。

不法警察把林燕梅与吴朝棋强行推上警车,带到茂名市电白区最东边的电城镇派出所。同时绑架走的还有林燕梅不修炼的儿子。警察强行传唤林燕梅的儿子一天一夜,并威胁恐吓,录口供,被逼迫签字按手印等(后来成为判林燕梅三人的证据),二十五小时后才把林燕梅的儿子放出派出所,但是警察不归还手机给他,导致他联系不方便。

三天后,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点半左右,林燕梅的姐姐、法轮功学员林丽珍(吴朝棋的妈妈)在父亲家刚刚为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做好饭、吃完晚饭后,又被茂名市电白区国保等十几个警察砸烂门锁、入室绑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构陷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一家三人的案子被转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法轮功学员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一家三人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五位律师根据现行法律,为三人做了精辟的无罪辩护,当庭要求无罪释放三位法轮功学员,并要求政府给予三位法轮功学员国家赔偿。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根本不采纳五位维权律师的法律意见,无视国家法律,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半,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非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千;林丽珍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吴朝棋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

这是电白“六一零”主任陈昌兴和国保陆尚辉为了打击、报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林燕梅一家三人,精心策划、陷害三位好人,幕后操控的结果。

非法对林燕梅、林丽珍和吴朝棋判刑的审委会由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十九个法官组成:梁旭有(院长)、张卫东(副院长)、李杰(副院长)、陈伟东(副院长)、蒋萍(办公室主任)、梁长风(立案庭庭长)、李钦明(民三庭庭长)、谭卫(专职审委)、姚健(专职审委)、陈耀荣、李忠兴(执行局局长)、江国伟(少年庭庭长)、黄波(民二庭庭长)、杨美安(民一庭庭长)、刘映霞(行政庭庭长)、陈权(审监庭庭长)、柯学军(刑庭庭长)、李志强(执行局副局长)、凌志青。

公诉人: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高金声、张晓丽、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郑硕成
主审法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柯学军
审判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江国伟、周晋锋
书记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刘丹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林燕梅、林丽珍俩姐妹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吴朝棋还被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7)潘培德在家被抓 面临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号下午四点左右,潘培德在电白水东家里,警察敲门以“送快递”骗开了门,一群八个警察冲进家里,将潘培德绑架。

二零二零年一月底,潘培德的所谓“案子”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高金声构陷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负责此“案子”的法官是柯学军。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来茂名会见潘培德,律师和家属到茂南区法院要求见柯法官,法官以在疫情期间不接待。

茂名“六一零”把潘培德的所谓“案子”作为“专案”对待。一个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老人、一个退休的工人,茂名“六一零”人员却从二零一九年三、四月份就开始监控、跟踪。潘培德被非法关押至今已经半年多,现在面临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开庭。

人在做,神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人不治,天治。法院是人间维护正义、惩恶扬善的神圣机关,如今却被共产党、江泽民沦为迫害善良、制造冤假错案的犯罪机关。中共、江泽民领着公检法等政府工作人员向着万丈深渊、毁灭自己和家人狂奔、裸奔,公检法等政府人员却不自知。希望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梁旭有等政府人员应该惊醒了,停止迫害法轮功,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吧!瘟疫、灾难是有眼睛的,等到报应加身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