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锦州市古塔区崔亚宁女士,1997年修炼法轮功后,获得身心健康。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1999年10月去北京信访办时被劫持,开始了之后长达二十余年的被迫害,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家庭,九死一生:1999年10月15日~2001年10月14日在马三家非法劳教两年;2001年12月28日~2005年6月7日非法劳教三年6个月零9天;2008年2月25日~2015年2月24日非法判刑7年,于辽宁女监。
下面是现年51岁的崔亚宁女士叙述她的经历:
修大法身心获健康
我1988年参加工作于锦州华光电子管厂,原名“国营七七七厂”后更名为华光电力电子(集团)公司,担任车间工人。92年刚结婚38天时,家庭“顶梁柱”公公突发心梗去世,婆家陷入悲痛中。95年12月儿子出世,白天工作占去9小时,回到家管孩子,做家务等,每天不到7小时的休息时间还睡不好觉,脑子里总是晕乎乎的,还有失眠,胃疼等症状,身心极度疲惫。
97年3月经人介绍了解法轮功,只看了几页书(《转法轮》),当夜就睡了一宿好觉,困扰多年的神经衰弱,失眠症没了。深入学炼后,工作中落下的关节炎,膝脚冰凉畏寒,还有胃泛酸疼痛等症状都消失了,真是“无病一身轻”啊!更主要的是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遵守传统的道德。还有他博大精深的法理,解开了我心里的诸多疑问以及对人生意义的思考,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是返本归真,从此我对人生和未来不再感到沉重和困惑,心境变得开阔,心里充满快乐和幸福。
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再面对家庭,工作及各种事务时,感到了精力充沛,游刃有余。在社会各个环境中都起到了积极正面的作用。连年被评为厂优秀干部,优秀工会委员,生产能手等奖励。98年因工作勤恳踏实被调到厂办工作。
坚持修炼遭迫害
99年7月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铺天盖地全是“一边倒”的抹黑宣传,象“文革”再现。让我感到不解: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要反对呢?而且连我的正常生活全被打乱:炼功健身不能进行;工作中经常要被领导找去谈话,要求放弃修炼法轮功,“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等等,一连串的“大帽子”加威胁把我搅得不能安心工作等等。一夜间我成了被“舆论”指责和质疑的对象,同事间的尊重信任不见了,家庭中的和睦没了。
我是这个国家的合法公民,在家庭,在工作中都有担当的社会一员,懂得中国的法律法纪,清楚法轮功好,在中国修炼法轮功不违背传统道德,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轮功已经在中国境内传播7年了,而且良好的健身功效、广受好评。国家体委总局和人大都做过调查,前人大委员长乔石都称,群众修炼法轮功“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中共媒体的报道为什么要违背事实,蓄意诋毁?一个政府要编造谎言,制造舆论对重德向善的好人施压,这让我不能理解。而且严重偏离事实的报道与中共一贯自诩坚持的“实事求是”原则也完全违背。
在社会舆论严重违背事实,我的正常生活状态被严重干扰的情况下,作为一名法轮功的受益者,有责任和义务把真相澄清,要求停止诋毁。同时污蔑性报道偏离事实,危害我的合法信仰自由和人格尊严,威胁到生活的安定。依法要求停止侵害,这是做人最基本的良心和权利。1999年10月去北京信访办时被劫持,开始了之后长达二十余年的被迫害,九死一生:1999年10月15日~2001年10月14日在马三家非法劳教两年;2001年12月28日~2005年6月7日非法劳教三年6个月零9天;2008年2月25日~2015年2月24日非法判刑7年,于辽宁女监;在北镇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另99年在北京海淀区看守所刑拘30天,没给拘留证,不能出据。
2000年7月18日我被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失去公职;失去经济来源。2001年11月,被迫离婚。婆家顾忌株连迫害,担心孩子未来前程受到连累,提出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家庭解体,骨肉分离,我失去了在社会中最后的避风港,独自承受“政治迫害”和生存的压力。
第一次被劳教迫害
在马三家女一所劳教(1999·10~2001·10),压制信仰自由,不让炼功。“炼就往死里打”,这是当年马三家女一所警察授意犯人看管我们的话。我们被打得满地翻滚,一个叫韩雪梅的吸毒犯用一把新笤帚狠抽我的头部,笤帚被抽到粉碎。我的上臂多处被抽的青黑,一个丹东叫刘春荣的犯人对倒在地上的我猛踢胸背,象踢铁桶一样“咚咚”有声,我的左胸肋(心脏处)被踢伤,三、四个月里,低头、呼吸都疼。我的同屋的两名同修一个20多岁的大连同修陈丽艳被暴打到休克,耳失聪,视力下降;另一个40多岁铁岭同修王凤兰被一个体貌似男人叫张宏伟的犯人,用双拳直击双眼,当时就打成了“熊猫眼”,耳光被搧了无数,脸和嘴唇都肿得高高的。被全屋的犯人暴打后,还强拉我们去车间劳动。我坐在案板上没动,一个犯人冲出机(缝纫机)位,左右开弓一顿耳光,我被打的晕头转向。
每天劳动时间在早6:00~晚10:00,至少14小时~16小时以上,加班到过凌晨3点,2000年全年劳作没休息。劳动在催促,责骂中渡过,我们还不会使用缝纫机,就跟我们要“产值”,要完成的数量。我被要求上袖片,180对/天。
两年的被强制奴工中,一直伴随着被要求“转化”——放弃修炼,写保证书。2001年“天安门自焚”煽动仇恨事件后,对我们的强迫转化加剧。被体罚坐小板凳,罚蹲(早6:00~晚12:00),腿肿成硬棒子,连续5天;因拒绝转化,遭电击,头、背、腋下,痛如蛇咬,电击处布满1~2Cm大水泡;时时刻刻被警察精神恐吓,要求“必须转化”,“要么死路一条,出了这个门(劳教所),进那个门(监狱)”。每天战战兢兢,在紧张和恐惧中渡过,看不到一点出路一般,没想能活着出去。
第二次被劳教迫害
在女二所劳教(2001年12月~2005年6月),更名后的“思想教育学校”的“马三家女二所”是特为“转化”法轮功学员拨款新建的专门的洗脑基地,高峰时关押4000人以上,自称转化率达95%以上,迫害手段五花八门,随心所欲。
精神残害。每天被强迫收看、收听辱骂法轮功和大法师父的宣传报道。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中国人讲尊师重道,当面辱骂他人父母或师长是对人最大的不敬和污辱,我们每天被浸泡着被强迫接受这样的精神凌辱和摧残。
软硬兼施,身心残害。劳教所利用人身攻击,挑拨离间,威逼利诱等所谓“心理攻势”,辅以毒打,体罚,电击,不让睡觉,冷冻,关小号,单独囚禁等肉体折磨方式,消磨摧毁我们的意志。我曾被关在厕所、走廊里罚站,最长一次连续8天8夜,脚腿肿胀到看不到纹理,头晕脚软,眼前发黑,出现幻觉一样,感到眼前阴蒙蒙的一片,脚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没根,又象脚下一个坑一个坑似的,看不清路,走不直,几近跌倒才停止体罚。
被关小号。因为我告诉被“转化”的人,“转化”是不对的,对国家,对警察,对自己都是欺骗,不符合修炼人的原则。被关进2X4m(大约)小空间。一日两餐,两次如厕,手脚固定锁在铁椅子上坐了9天9夜。12月下旬的沈阳,天气很冷,雪花从小屋半开的窗口飘入……元旦前一天被放出,她们把我拉去烤暖气。当晚手脚腿全肿,脚有2倍厚,皮肤要撑爆裂般剧痛,不能走路,上厕所,十几米远的路走不过去,一个被“转化”学员看我可怜,把我抱了过去。脚上布满了2~3cm大的血泡、水泡。手脚麻木失去知觉,手不能持物,拿不起一根针。劳教所害怕了,带我去了医院诊断,没告诉我结果,强迫快速“消炎”,把我手脚拷在铁床上输液,不知是什么药物,入到体内后,伤处刺痛,手指尖象被扎竹签一样疼,难忍异常。强迫医疗的费用是由我们来承担的。这次冻伤,手脚麻木畏寒的后遗症过了一年多才有所康复。绝食反迫害时被强制鼻饲插管灌食,灌盐糊,鼻粘膜,食道被插破出血。
被奴役。被要求剥大蒜,做手工祭品。即可劳动洗脑,又能为劳教所创收。十几个人居住的寝室就是工作间,泡过的大蒜,蒜臭味很重。工艺品材料表面喷覆的是油漆,粘合用的胶,苯醛味极大,呛鼻。常常是两种奴役同时做。但不知这销往饭店的大蒜瓣,质地怎能不被污染?显现奴役者的急功近利,昧尽良心。
劳作中一个叫白素贞的瓦房店六十多岁的老人,患有高血压,加班熬夜,猝死。劳教所对她亲人撒谎说,她有病不吃药,推脱奴役过度劳累而死的责任。还一个叫张树芝的锦州妇女,夫妇以修鞋为生,有一双儿女,家境不宽裕。因不堪家庭负担,希望早点被释放而“转化”。可是“转化”后,劳教所并不兑现承诺,不放她回家,她很上火,一次在洗澡中,突然倒地,在我脚边,体色瞬间由肉色变成青白色。后得知她因心梗死亡了,劳教所仍向被关押者撒谎,隐瞒真相。
那时的每一天就是无休止的奴工,面对酷刑,面对无辜的修炼人被凌辱、被迫妥协,甚至亲见她们的死亡中渡过。酷刑折磨随时随地,随心所欲。走廊,厕所,仓库,晾衣场每个角落都能是刑讯室。对坚定不转化的女学员,让男警察逼迫,给戴上头盔,恐吓暴打,强迫屈服,惨叫声不绝于耳。时刻面对酷刑和死亡的随时莅临,马三家的高转化率就是这么来的。这杀人虐心的残暴手段竟无耻的作为经验在全国推广。心中充满悲愤,在恐惧压抑中煎熬渡日。被国际社会广泛知道的被电击毁容,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还有被投入男牢的尹丽萍,都是在那里被死亡,被凌辱的。那时她们曾和我同期被关在那里的三楼“严管区”,苏境时任所长。2005年6月15日,高蓉蓉在那里被虐杀去世;2016年尹丽萍辗转去了美国后,将骇人听闻的流氓迫害经历在美国听证会上向全世界揭示了出来。其实每个在马三家被迫害过的修炼人,内心里都了留下了深刻的被暴虐的印痕,惨烈使很多当事人都不愿忆起那些经历。
2005年我们拒绝转化的,被“严管”,十几个人关在一个房间里,窗户全被封住,只留鸡蛋大的小孔便于狱警窥视室内动向用,被罚坐板凳5个多月,早6:00~晚12:00,腰,背,臀部痛破,连60多岁的老人都不放过。因为抵制迫害,我被延期6个月零9天释放,2005年6月7日释放时,身心损害到极度虚弱。
被非法判刑七年
2008年2月25日,我因手机被监控遭劫持,在锦州市看守所关押5个月后,被非法判刑7年(2008年2月25日~2015年2月24日),送辽宁女监,迫害经历:
(一)逼迫转化。关到封闭的房间里,污辱灌输,洗脑转化,历时5个月。罚坐小凳。60cm大的地砖,每天坐13小时以上,臀部磨破起痂,刮蹭疼痛。每天4次如厕,不敢吃喝,被刁难的尿裤子。
(二)劳役。和杀人犯,贩毒,吸毒,卖淫,诈骗犯罪的人关在一起,每天13小时以上奴役(早7:00~晚7:00),之前劳作时间更长,迫于劳动法和各方面的监督制衡,劳动时间得以限定在这个范围内,缝纫制作警服及市场服装。劳动节奏快到仿佛被狼狗,野兽猎食的鹿群,在飞快的逃窜中要完成高额生产指标。完成且不能出错,否则要被责骂,电击,体罚,完全不是在对人,如对牲畜奴隶般的奴役虐待。劳动强度大,吃不饱,要依赖家里寄钱补贴营养。日用品,被褥也要自己买,监狱物价贵。增加服刑人员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三)氛围。监狱里故意营造出的人际氛围,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不敢信任,不允许有更多沟通交流,人与人之间有着强烈的心理戒备与防范,内心变到冷漠。那里只允许服刑人员相信并靠近“政府”,鼓励告密,所以人人自危,胆战心惊,生怕出错。搞株连,三人一组行动,达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目的,所以犯人们是没有一点身心自由的。服刑人员们时时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活着,象是随时警惕高悬皮鞭会突然落下,内心里充满了恐惧和焦虑。
侵犯隐私权。全程监控,劳动、生活方方面面,包括卫生间,洗漱间都装置监控器,女人们洗澡,上厕所都能通过省联网随时被看到,没有任何隐私权。
通信被检查,和亲人通话被监听。(中共)政府利用造谣污蔑手段给我们这些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安个“罪名”,把我们塞进监管场所,再利用刑事监管手段,使所有强制迫害得到了实施。
由精神到身体的损害。监狱制造出的暴力高压和极度孤独恐惧的气氛,使每个人不敢讲出心里话,不能说真话,不敢相信任何人。人的天性是需要真诚友善和崇尚美好的,中共的监狱完全在背离和扭曲和摧残着人性。监狱里除了要求服从暴政,不允许有个人的意志。犯人们只能说些似是而非,言不由衷,自我作践的废话,内心的屈辱和压抑感让人窒息。高压扭曲下的灵魂唯一的愿望是解脱:早点离开这里,能活着回家,远离这恐怖的人性炼狱,远离无处不在的身心折磨。
由于生存状态差,心理压力过大,很多人长满白发,掉牙。浸在这样的环境里,人性被刻意的强力扭曲,这就是所谓的“改造”,生不如死的身心折磨。感受到他人的苦痛,心里难过,我的牙也开始疼,痛难忍,逐渐松动、脱落。在狱中,门牙、臼齿掉了7颗,不能咀嚼,吃饭靠吞咽,时年不足45岁。2015年出狱后看牙医,诊断说,满口牙上火“烧”坏了,几乎全部丧失使用功能。镶过两次牙,现仅剩7颗,其它全为义齿,花费近6000元,靠亲友资助。
其它迫害
对家人的精神伤害。弟弟和姐姐的工作因我被迫害的原因受到株连,被辞退和遭冷遇;婆家几乎和我断绝来往,因为我不想曾经的一家人反目成仇,多次主动去讲清道理,化解了误会,但是被割裂和中断的亲缘永远不能弥补。妈妈多年来为我焦虑担心,2008年2月我第三次被劫持时,妈妈为我寻求法律援助时,遭遇严重车祸,被撞飞起头着地,万幸余生。
经济损失。刚入狱时,家人找不到我的下落,聘请律师,花费30000元,因二审没开庭,律师费白花了。还有,家里每月汇钱供养狱中日用,我(们)的花费是最少的,每月也得300~500元不等。加上家人来往花费,误工等费用,非法关押7年保守算,花销在50000元以上,且不算我本人不能正常工作,不能取得合理经济收入,并创造应有社会价值的损失。
自1999年10月失去公职后,有12年6个多月是被非法关押失去人身自由的,没有经济收入,被迫从事高强度的劳动,为监管场所创收,日用却由家里供养。在劳教所、监狱之外,由于迫害的形势在,行踪受到监控,社会歧视等因素限制,打工维生只能做些零工,时间长,强度大,收入低,经济状况一直很拮据。
2015年结束冤狱迫害后,考虑到生活需要有个基本保障,我去询问过社区、国保等部门:政府对我(们)的生活,是否有就业政策?有所安置?回答是,没有。古塔区国保直接就告诉我,不改变(信仰)就不管,甚至恐吓我,可以随时把我再送进去。这就是中共利用“政府”对法轮功问题上采取的流氓态度。为了谋生和减少家人的操劳,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去打工,因和社会脱节多年,没有特殊技能,要做好工作,就要多出力,所以更加劳累。
因被迫离婚,2015年我出狱后无处可去,母亲家收留了我。可是到了什么所谓的“敏感日”,社区、派出所,国保等部门就会到家里或打工场所来问询,骚扰。搅得母亲一家很惊恐,打工单位也面临压力。那年我母亲七十六岁,这些搅扰让我感到很愧疚。其实已经经历了十六年残酷迫害的我多么希望能和家人在一起,得到家庭的温暖,有个安心点的环境修整下疲惫的身心。可是,无处不在的“幽灵”像噩梦一样没有随着监禁的终止而结束,而是将祸害的触角延伸到它能触及到的任何层面:你的家庭,你的工作,和生活细节处,每个角落里,都渗透着它恐怖的阴影,无所不在,避之不及。
母亲家拥挤,三代同住,上老下小,给她们带去这样的恐慌于心难安,我决定离开,租房住,每月1500~1600元的工资,扣去房租,水、电、煤气费、手机通信等费用,两餐是基本靠单位提供的工作餐,不再花费。生活日用花销被缩略到最少,保持最简单的“两点一线”的生活。再尽尽孝心,月薪几乎不剩。工作之余回到租房,身无分文,又疲惫又孤独,感到被盘剥尽自由,青春,精力后,从零开始的艰难。生存没保障,更谈不上什么品质,至于人际交流、应酬等,只能回避,自然的和社会疏离。相伴的还有潜在暴力迫害的威胁,担心会被监控,随时被抓,被骚扰。2015年我因手机被监控遭劫持,让我首次认识到了这种迫害手段。中共治下的这个社会是个更大的监狱,恐怖无处不在。有形无形的桎梏操控监禁着所有的中国人,求生都艰难。
2019年年满50周岁,面临退休,去社保部门咨询“办退”事宜,被告知要补足退休金缴费欠款,最低要补够15年,我还差4年8个月。因为99年10月,原工作单位因迫于“上级的精神”(我厂原党委书记语)将我辞退,并停止再为我缴纳养老保险金。2015年出狱后,我想自己补缴接续,但是没钱补,只好暂时搁置。到2019年面临退休,也明显感到气力衰退,不适应打零工的强度要求。想借钱补足欠缴金额,如期退休使晚年生活有个基本保障,家人也放心。
可是来自经济上的迫害制约远没有终止,2018年锦州市人社局下发文件中规定“扣除退休人员被劳教,服刑期间的缴费年限”,意味着我有12年6个多月的时间是不能计算缴费年限的。原本31年(1988~2019)的工龄将缩水,不足20年,退休金减少,退休生活保障明显降低。诚言,此时若让我来补缴这12年多的欠缴费用,我也补不起。指出的是,如果没有这场强加的迫害,我是不必独立来承担这份经济负担和惨淡的晚年生活。
想到4岁多就失去母爱,如今已25岁的孩子;面对为我操劳担惊受怕的80多岁的母亲;面对自己人生中本该尽到的社会责任,悲怆至极却流不出眼泪。表面上,迫害毁掉的只是我个人的人生,可是迫害的“泥石流”冲击的何尝不是社会稳定和存续的道德根基?要摧毁掉的又何尝不是做人的良心。中共政府肯花尽四分之一的国力,镇压良善,不顾民生,用纳税人的钱来迫害纳税人。法律被随意滥用从精神到肉体到生命的残害好人;国家财富不是用在利国利民,延续国家民族未来的事业上,而是被消耗滥用在摧毁道德、打击善良上,这不是正常社会的作为。
中国不是中共。世界需要“真善忍”,人间的法律同样是维护公平正义而存在,不是被强权滥用的工具;善恶有报,愿邪恶的迫害终止,愿好人拥有自由;愿中国百姓都能安居乐业,不受恐怖、动乱和欺骗的侵扰;愿所有善良的人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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