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丹东市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万桂荣女士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被非法判两年后上诉。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丹东市中级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只做书面审理,维持一审冤判二年的非法判决。
在一审、中级法院判决书中,没有万桂荣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证据,所采用的所谓“证据”是法轮功宣传品,教人修心向善、远离邪恶。所列举的所谓“证据”与罪名无关。在丹东中级法院二审刑事判决书上签名人员有:审判长崔大勇 ,审判员董泽军、张轶,法官助理高宝丽,书记员尤亭丹。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万桂荣在丹东胜利街附近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一老头死死抓住手臂不放,并拨打110。同兴派出所出动多个警察将万桂荣绑架,随后到万桂荣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非法抄家时,丹东国保人员也在现场。
警察把万桂荣及没修炼的儿子也一起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审讯。到派出所后,警察得知万桂荣的儿子没炼法轮功,才把他释放回家。
万桂荣被绑架后,法轮功学员多次打电话给同兴派出所所长刘志勇,告诉他法轮功真相、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法轮功书籍禁令早已被废止,也告诉他如何到网上查阅,他不相信,也根本不想去查。
二零一九年中秋节前夕,万桂荣的儿子思母心切,打电话给办案人丹东同兴派出所副所长刘志勇,询问妈妈的案子什么情况。刘志勇说:万桂荣的案子已交法院了,找谁也没有用,一定得判了。还说国外让炼那是国外,在中国就是违法。这个案子已和我无关了,你不要再找我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上午,振安区法院对万桂荣草草开庭,前后不到半小时。最后审判长问万桂荣认不认罪,万桂荣说:“炼法轮功不违法,我不认罪。”
非法庭审后过了二十天,丹东振安区法院就对万桂荣下了非法判刑两年的裁决书。
如今万桂荣老人已被非法关押八个多月,依法上诉却被中院非法驳回,维持冤判,万桂荣的儿子知道后感慨作为一个中国人有冤无处诉,用胳膊拧不过大腿来形容中国的所谓“法制”。
目前中共病毒肆虐全世界,有很多染上中共病毒的患者因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得以康复。法轮功学员在全力救人,中共体制下的不法人员却在阻挡救人。中国人传统文化讲善恶有报,那些随同中共继续作恶的人,面临的将是可怕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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