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十一点半,多伦多法轮功学员聚集在中领馆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援法轮功学员陈学敏要求中共停止对她哥哥陈星伯的非法关押和迫害,并要求河北省邢台市第一看守所立即释放陈星伯。
据明慧网报道,河北省邢台市人民广播电台退休主任编辑、法轮功学员陈星伯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点,在自家的楼下遭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宋嘉熙带领数十警察绑架、抄家抢劫。国保大队辅导员朱希江为了构陷陈星伯,哄骗陈妻孙兰平辞退了维权律师,还到离邢台千里以外的南方某城市胁迫陈星伯的姐姐与家人,企图搜罗所谓“证据”。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多伦多法轮功学员陈学敏在中领馆前,要求释放遭中共非法关押的哥哥陈星伯。 |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多伦多法轮功学员聚集在中领馆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释放被关押在河北省邢台市第一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陈星伯。 |
多伦多法轮功学员陈学敏女士在新闻发布会中说:“我的哥哥陈星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不仅脾气变好了,还能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但是陈星伯只是因为相信‘真、善、忍’的普世价值,就被中共诬陷为犯罪,被绑架。我哥哥修炼法轮功前是个脾气不好的人,学炼法轮功后,他成为了一个比好人还好的人。比如单位分房子,他会把分房的机会让给同事,自己却住在小房子里面;捡到钱包,他会在原地站了三个小时等到失主,却不要任何酬金,也不告诉失主自己的名字。然而现在哥哥只是因为相信真、善、忍的普世价值,却被诬陷是犯罪,被抓进监狱,这是个冤案。我要求中国政府立刻释放我的哥哥陈星伯。他是无辜的,好人不应该被关进监狱。”
陈星伯现年67岁,退休前曾任邢台广播电台主任编辑,专题部副主任, 一九九零年五月被授予“河北省优秀少儿工作者”称号。多年来,采编的十几组节目在全国优秀广播节目评比中分别获一、二、三等奖。一九九零年和一九九四年曾两次被邢台市政府授予晋升工资奖励。一九九七年五月被中共邢台市委、市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邢台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享受政府津贴)。其事迹在报刊电台作过专题报导。陈星伯常年夜以继日工作,积劳成疾:心脏三尖瓣关闭不全,右心室肥大及心脏五级杂音,引起全身水肿等一系列疑难杂症多方医治无效,因此修炼了法轮功;时间不长,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陈女士还讲到,为诬陷陈星伯,恶警是怎样一步步安排的。国保大队长宋嘉熙扬言不能放过陈星伯。在两个月前就监控了陈,而且给市领导作了汇报,领导很感兴趣,宋嘉熙组织班子,不遗余力的要将此案办成“大案要案”,从而满足他们个人的私欲。
陈星伯家人请维权律师递交了对陈星伯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书,办案人员看了心慌,对维权律师的申请置之不理。国保大队辅导员朱希江利用卑鄙手段,请陈星伯的妻子孙兰平等吃饭,“他对我嫂子说,如果继续聘请这位律师,他会让哥哥的案子变的更严重。在强权的压力下,嫂子担心哥哥被判刑,一家人不能团聚,只能辞退了这名好律师,而聘请了另外一位宋嘉熙觉得可以的律师。很明显,宋嘉熙担心原来聘请的律师会依据法律指证他违法绑架我哥哥的行为,所以才会给我嫂子施压,换成一个他能够控制的律师。”陈女士说。
“宋嘉熙还不远万里的跑去外地找我姐姐。他想让姐姐签一个文件,承认姐姐给哥哥邮寄了与法轮功有关的材料。姐姐没有签这份文件,因为她知道宋嘉熙是想制造这份虚假的证据来指证哥哥。然后,宋嘉熙威胁我的家人,说如果姐姐不出面签字,就会通缉她。看来宋嘉熙并没有找到能够用来指认我哥哥的所谓的证据。不然,为何他要费尽心机的去作伪证?更何况说邮寄法轮功资料也不应该被当作违法行为。”
陈女士最后说:“我的哥哥陈星伯已经被非法关押了将近三个月了。因为我自己曾经遭到过关押和折磨,所以我很担心哥哥现在的情况。哥哥是无辜的。非法威胁家属和捏造伪证是违法的。希望宋嘉熙能像辛德勒一样,在政府做出错误的选择的时候,用职务之便做出人道的选择。我今天站在这里,就是来讲述这个真相,并且正告中国政府,立刻释放我的哥哥陈星伯。”
陈星伯是在新闻单位退休多年的老人,无故遭绑架构陷。这是邢台市桥西公安警察早已预谋好了的。参与迫害者触犯了《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以及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再善劝桥西公安分局的所有办案人,不要再为了一点利益而昧着良心迫害法轮功学员,拼凑假证据、罗织“莫须有”的罪名,继续制造冤假错案。这是给自己找麻烦,害人者最终都是在害自己。不要再继续为中共犯罪集团卖命、助纣为虐甘心当傀儡,应该清醒理智的给自己留有退路,不至于最终成为中共流氓集团的陪葬品和替罪羊。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