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凤霞被警察半夜入室绑架、枉判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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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轮功学员吕凤霞女士,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纺织厂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遭当地警察绑架,被枉判两年刑期,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她本人及家人都遭受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遭警察强行入室绑架、殴打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零时三十分左右,在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的协同下,锦州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及特警,找开锁大王强行打开吕凤霞家的门。

吕凤霞当时正一人在家睡觉,一帮人突然出现在眼前,她一时间懵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被从床上拖到地上,并被强行戴上手铐。这些人只有一人穿警服,其余的都是便衣。其中一不知姓名的警察用装有水的矿泉水瓶砸吕凤霞的脑袋,又打她的眼睛。

吕凤霞家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私人物品被抢走。吕凤霞被绑架到太和国保大队非法审讯后,于当日上午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参与绑架的人员有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警察韩浩、李子恒、刘跃华等。

遭强制监管、枉判两年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吕凤霞被狱警要求不准说话,法轮功学员之间更不准说话,也不准学法、炼功,每天要长时间坐在冰凉的地板上。同监舍的犯人劝说吕凤霞写所谓的“三书”,遭到拒绝。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吕凤霞被构陷到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后遭冤判两年。参与庭审人员是审判长张德存,审判员李立辉,陪审员蔡广森,书记员王芳芳。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检察官徐坤,助理检察官赵哲。

吕凤霞不服一审非法判决,上诉到锦州中级法院后,被非法维持原判。

监狱里的身心折磨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吕凤霞被劫持到了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那里真是人间地狱,不仅没有人身自由,整个环境让人觉的非常压迫,心理承受很大。监狱为了多创收、挣产值,被监管人员按监狱要求早上七点出工,晚上七点收工。通常干完活儿后手都非常脏,但为了缩短吃饭时间,吃饭前狱警却不让洗手,每个人只能用脏兮兮的手去拿盆里的大饼子吃。

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监狱更是虐待。每天超负荷的劳动后,还被强制学习洗脑材料,而且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严格限制,比如不让购买超市里的东西,甚至是卫生纸。不让会见家属,即使会见,也不允许说监狱里的任何事,比如几点出工收工,只能说好的,打法轮功学员的事是不让说的,比如曾有人看见三监区七小队七、八个犯人,把一个叫张艳芳的法轮功学员按在地上殴打。还有那里的刑事犯人可以给家人打电话,而法轮功学员则不可以,都是由队长打,等等。这些手段的实行都是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五书”。

为达到转化吕凤霞的目的,在狱警的授意下,刑事犯宋萍、王丹读诬陷法轮功的文章逼她听,她们看吕凤霞不写也不听,就报告给吕凤霞所在的三监区一小队的队长董璐。后来董璐找到吕凤霞、让她写“五书”,只要不写,出工回来就要站着、被“学习”,直到学了两小时后才被允许洗漱、吃饭。而且“学习”的时候,让犯人和吕凤霞一起站着,导致犯人把怨气撒到吕凤霞身上。也不让吕凤霞会见丈夫,以强制她转化,这些都给吕凤霞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终于回家了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身心俱疲的吕凤霞终于熬到了出监的日子,回到了温暖的家。但从家人强作欢笑的脸上,她看到了辛酸与伤痛。

吕凤霞深知这场邪恶的迫害,受到伤害的不止是她自己,还有那么多牵挂她的亲朋……

与吕凤霞同一天深更半夜在自己家里被锦州警察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潘文杰女士。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零点多,潘文杰下中班回家,刚要开门,就被两个不明身份的男子按倒在地,绑架、强行入室抢劫,后得知俩人是锦州市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刑警大队的警察。潘文杰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仍然在监狱遭受迫害。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天灾人祸,就可以看出来。生活在一个“司法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可以随意践踏法律的社会,是可悲的,更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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