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刘艳萍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二、三十个警察非法进入家中,将她绑架到三十里堡派出所。当天晚上,刘艳萍被非法关押到大连看守所,随后被非法批捕、开庭,枉判四年。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刘艳萍被非法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到四监区四小队。四监区大队长:张延彤 ,队长:李文博(警号:2105165)。犯人范瓦宁、王莹杰、郭慧君对她包夹,强迫对刘艳萍进行“转化”,逼迫她认罪。刘艳萍白天被奴役干活,晚上被迫到装皮箱的库房里所谓的“学习”。
狱警开始是强制刘艳萍站着到晚上10点钟,对她威逼、引诱、恐吓、谩骂,看她不转化,就让她蹲着。她仍不转化就让她上办公室蹲着。刘艳萍说大法好,狱警就威胁要送她上小号,刘艳萍仍拒绝所谓“转化”,队长李文博就告诉犯人不让她睡觉、洗漱,就这样开始到半夜12点,逐渐延长。同寝室的犯人轮流看着她,不让她睡觉,并且骂不绝口,脏话不堪入耳。
有一天,犯人王莹杰找来马少君和陈燕打刘艳萍,逼迫她写“转化的五书”,刘艳萍仍不写,然后就整夜的不让她睡觉。白天由犯人王莹杰看着,不让她合眼,奴役她干活,不让她上厕所,让她在库房的地上上厕所,然后让她自己拿卫生纸擦(在她卫生纸很少的情况下)。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晚上,执行员犯人蒋芳进到库房来,拽着刘艳萍的衣领恶狠狠地说:“把她的衣服扒了,窗户打开冻她,让四小队犯人轮番看着她、打她、骂她,她转也得转,不转也得转(指转化)!”那天晚上刘艳萍的精神崩溃了,她的承受力达到了极限,被迫违心所谓“转化”了。后来又叫她录音,拿狱里验收,刘艳萍拒绝。又让她“学习”、罚站,她被迫签字、录音。整个“转化”过程,就是蒙受奇耻大辱的过程!强迫转化刘艳萍期间,她入监时带来的内裤、袜子、短袖上衣、衬衣衬裤等物品都有丢失,所剩无几。
整个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过程是无比邪恶、人性全无的过程。中共不法人员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对法轮功修炼者实行肉体和精神迫害、虐待和人格侮辱,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而那些参与迫害的人也面临恶报的悲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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