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放下被迫害的思维》一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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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放下被迫害的思维》一文中谈到的问题,是许多大法弟子所面对的问题,要从法上解决的一个根本的问题。也就是用人的观念,还是用修炼人的正念来看问题。

就象文中讲的“以前同修们一遇到身体不舒服,或者是事情不顺利,思想中马上就想到是旧势力的干扰迫害。实际情况是不是那样呢?也许身体不舒服时,是师父正在给你调整身体,或者是长功时的反映,事情不顺利也可能是师父点化你,不让你这样做。当然也可能是旧势力的干扰。”前者就是人的观念,后者就是能在法上认识法,用修炼人的正念来对待问题。

师父讲:“咱们就讲,好坏出自人的一念,这一念之差也会带来不同的后果。”[1]师父也讲过:“相由心生”[2] 。如果你身体不舒服了,你认为是有病了,那可能真的是得病了,你遇到难了,你认为遭迫害了,那么你真是被迫害了。如果你把所遇到的一切好事、坏事,都把它当作是修炼提高的好事,相信“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3]师父会为自己做主,那么就会是另一番景象。

在这么多年的修炼实践中,我更加体会到师父讲的法都是千真万确的伟大真理。

我也被旧势力多次所谓“考验”迫害,当然这种迫害我是不承认的,但是迫害既然发生了,我就按照师父讲的:“抓来了我就没有想到过回去,到这儿来了我就是来证实法来了,那邪恶它就害怕。”[4]“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5]我始终把自己当作炼功人,用修炼人的心态来对待,所以我只是把它当作是改变了一个修炼的环境,讲真相、救度众生的新的环境,虽然在里面接触到多是犯人、警察,但他们多数也是应该被救度的世人。

我每次被绑架关押,我都拒绝警察的任何规定要求,坚持自己不放弃炼功、修炼。结果每次在看守所,我都能正常炼功,向被关押人员讲真相。一次我被关押在看守所时,警察为了他的管理少出问题,管好他们头疼的人员(死刑犯、调皮捣蛋的),还让我教他们炼法轮功,给这些人讲做人的道理。由于我所在的监所出现的问题少,许多警察都请我到他管理的监所去讲课,所以我有机会做了上百人的三退,包括一些警察。

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关押到监狱,第一天狱警队长找我谈话,作了许多规定。我对他讲:我不作任何承诺,因为我没有犯罪,罪名是被强加的,真、善、忍的法理要求修炼人在什么地方都会做一个好人的。他问我:那你来干啥来了?我说:我来证实法,讲真相救人来了。他说:你怎么证实?我说:我会通过我的行为证实大法的美好,证实自己坚持修炼大法的信念,现在我就在给你讲真相,证实着法。同时我也给他讲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后来这个队长还与我有了深交,遇到什么问题都喜欢找我交谈。

刚开始,我对包夹时时跟随很讨厌,特别是别人与我交谈,他就要阻止。后来我调整了自己的心态,首先将他们作为要救度的人,有机会就与他们交谈,让他们明白了法轮功是什么和“善恶报应”的理,同时也把他们的行为不当回事,只是看成他们的“工作”,我也为他们的难处着想,后来他们也不再管我的事了,我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一个包夹还给我找来了“文房四宝”,警察还给我要来了纸张,有人还给我带来了所有大法经文,除了和来的服刑人员和警察讲真相,多数时间我就用毛笔抄写师父的《经文》、《洪吟》,用水笔抄写《转法轮》。

我再次被非法关押时,一次妻子来监狱探视,告诉大法师父发表了新的《论语》,我马上就说:你给我从信中寄来,她说:你能不能收到?我说:能收到。当时我心里根本没有去想其它的,我心里只想很快看到师父新的《论语》。以往收到家信,最少得一个月,但是这次一个星期不到,队长就通知有我的信,当他把信给我时,还笑着说:妻子对你真好!

这些在中共监狱中难以想象和不可能的事,但是当你真正把自己当作一个修炼人,一个大法弟子,放下各种人心的时候,师父什么都会为弟子做到的。

师父讲:“修在自己,功在师父。”[1]所以我认识到:修炼就是不断的去人心,随时都要把自己当作修炼人,信师信法,一切按照师父讲的去做,无论你做的好或者不足,只要你去做,师父都一定会管你,因为你把自己已经当作炼功人了,当作大法弟子了。这次你虽然做的不好,做的差,这次没做好,经过努力下次一定会做好的。

师父讲:“当然有些人没有想修炼,到现在他也没有明白过来,那我们也管不了,我们管的是真正修炼的人。”[1]“当然,我们要想失去常人的各种欲望,能够达到一个真正修炼人的标准,一下子要做到这一点还不容易,得慢慢去做。我说慢慢去做你听到了,你说老师告诉慢慢去做,那就慢慢去做吧。那可不行!你对自己要有个严格要求,但是我们允许你慢慢的提高。”[1]如果你遇事总是用常人的观念去看问题,用很强的人心去求师父,不把自己当成修炼的人,师父怎么会去管常人呢?所以关键就是要把自己当作修炼人,向内找去人心,那么一切师父都会为你做主。

这是我所在层次上的认识,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悉尼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三》〈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5]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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