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徐桂荣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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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法轮功学员徐桂荣女士二零一九年十月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徐桂荣女士已经被非法关押三年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抚顺市东洲区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徐桂荣、吕庆、胡风秋、徐桂荣、张桂苹、刘凤娟、李明宇、秦增云、潘福德、东维荣、姜顺爱、李刚、李艳荣突遭绑架,并被劫入抚顺南沟看守所非法关押。此次绑架是由抚顺市政法委及“610”操控抚顺市区国保、公安等部门,采取的手段是先安排街道及社区人员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然后,由市国保、公安警察伙同各地区警察,在法轮功学员家门口守候,等门一开,趁机闯入屋内,或打电话骗取学员下楼,实施绑架、抄家。

抚顺市东洲区公安分局构陷十二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卷”,因所谓“证据不足”先后两次被东洲区检察院退回,要求其“补充证据”。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东洲区检察院将这起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递交到东洲区法院;徐桂荣遭构陷“案卷”被分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南沟看守所非法庭审徐桂荣。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徐桂荣讲了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等基本真相,并表示要坚持炼法轮功,最后为自己做了无罪陈述。

两位辩护律师都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对公诉人的构陷指控做了驳斥,最后,律师用平和的语气稳速的向合议庭建议判徐桂荣无罪,并当庭释放。审判长武强表示休庭择日判决。

二零一九年十月,徐桂荣被望花区法院枉判四年。

二零一八年九月至十一月,吕庆、胡风秋、徐桂荣、张桂苹、刘凤娟、李明宇、秦增云、潘福德、东维荣、姜顺爱、李刚、李艳荣陆续被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拿出勇气与良知,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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