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76岁高贤英被枉判七年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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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合江法院与泸州中级法院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合伙诬判76岁的高贤英女士七年徒刑,勒索罚金四千。近日获悉,高贤英老人已经在十月十六日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详情待查。

这是高贤英老人第三次被非法判刑迫害。高贤英老太太坚持修炼使她身心健康的法轮大法,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已有二十年的迫害中,高贤英多次被非法抄家,私有财物被抢劫,养老金被冻结,被逼流离失所,两次被非法判刑;一家三代长期处于骚扰中,长期处于高压恐惧中。二零一五年六月,高贤英老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高贤英老人说:“我是一个农村妇女,三十岁不到就疾病缠身: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风湿、脸肿、头脸不能吹风、雨打在脸上如针扎、手不能沾冷水,哪里碰到冷水就痛到哪里,那疼痛仿佛钻进了骨头缝里、双手指关节肿大、直肠炎、便血、常年失眠,通夜睡不着觉……生活在贫穷的农村,无钱看病,失去健康,失去劳动力,那日子有多难,多苦,不在其中的人难以知道。一九九九年四月,我修炼了法轮功,第一天学了几个动作,回家的路上就感到从未有的轻松、舒服。我只有读了小学三年级,捧着大法书慢慢看,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不久,不知不觉中,全身的疾病就神奇的好了!一觉睡到天亮,人精精神神,我从新得到了以前不敢奢望的健康。”

二零零六年,高贤英老人被非法关押了八个半月,江阳区国安“610”头目林敏、李正辉、唐德荣参与迫害,提案审讯十多次,次次把她捆在椅子上审、双手铐着手铐,又哄又诈,威逼、恐吓。老人一次被关在监室、双手被铐在背后,双臂疼痛难忍,后被泸州地区“610”操控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判三缓五,第二年被所谓“收监”,投进了监狱迫害两年零两个月十二天。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六点钟左右,一伙自称蓝田派出所的六、七个人,没有出示执法人员的证件,没有执法的手续,强闯高贤英老人家,抢走了她所有的法轮大法书籍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物。派出所不停的打电话骚扰、威胁,要老人到派出所去“说清楚”。为了避免连累家人,避免遭到更严重的迫害,高贤英老人被迫离家出走。蓝田派出所随后不断威胁家人,还把老人的照片四处张贴,蓝田镇的宣传栏上、气矿的电杆上,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并出告示以千元的悬赏来诱导举报者。一次甚至把高贤英媳妇、儿子与六岁的孙子一同绑架,关进看守所当人质。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晚,高贤英老人被茜草派出所绑架,看守所拒收以“取保”在家。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她进行所谓的开庭,过程中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压制当事人自辩,庭审走过场。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江阳区法院非法判高贤英老人三年半。老人一直在监外。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上午,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董国珍、周明英、张元华、刘忠芬、帅先芳、宋平(男)驱车到泸州市合江县五通镇赶场,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然后带到合江九支镇派出所审问。次日下午,董国珍、高贤英两名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被监视居住放回。七月二十六日,高贤英被合江国保教导员任志伟骗到合江说“问点事”,高贤英到合江后被劫持到看守所关押,合江国保告知家属说是“收监”。随后,合江国保以“收监”的名义将她关押,并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合江县检察院将其中的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起诉,构陷到法院;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合江县法院对这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理。法庭上,张元华两次要求公诉人宣读把法轮功定性为某教组织的法律条文,公诉人、法庭故意不作应答,刻意压制、回避,将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这个最关键部份掩盖过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泸州市合江县法院诬判76岁的高贤英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七千;48岁的张元华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罚金六千;53岁的邹明英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两千。

三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后,泸州市中级法院不纠正明显的冤假错案,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下达判决:维持合江法院对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的一审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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