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江在齐齐哈尔监狱被迫害致胸肺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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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九月十一日,李顺江家属在齐市泰来监狱接见时,见到李顺江被警察搀出来,身体很瘦弱,说话无力。警察说刚在监狱医院抽完胸积水和肺积水。李顺江在冯屯监狱被迫害的很严重,到泰来监狱后好多了。家属请律师作申诉,去泰来监狱接见,监狱不让律师见。

李顺江理工大学毕业,是一位优秀工程师,修炼法轮大法后,思想境界得以升华,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无私的奉献,仁厚正直。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顺江受中共打手酷刑折磨。他曾于二零零一年二月被中共警察绑架,遭酷刑逼供,之后被非法判刑九年,在黑龙江泰来监狱遭受各种酷刑摧残,直到二零一零年出狱。

李顺江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齐齐哈尔市建华分局警察绑架。当天齐齐哈尔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高福平、张福海、田勇、王爱华、赵义、张立群、张氏民、宋玉兰、刘明英、朱秀敏、王宇东、王艳、张艳华、刘慧杰等十多人。李顺江在东市场派出所遭到于刚、常帅的酷刑:1、背铐铁椅抓住两条腿抻;2、背铐铁椅往腿底下垫砖头;3、头套塑料袋;4、胶鞋抽脸;5、用尿刷牙;6、小刀扎脚后洒酒和盐;7、用布倒上芥末油捂住鼻子、嘴,脸上身上都是伤。2天后送至看守所,看守所拒收。于刚等人又把人拉到医院,开具假证明,强行把李顺江送进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律师在看守所见到李顺江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李顺江被戴手铐脚镣且前串,佝偻着腰步履蹒跚艰难的挪到接见室。律师立即要求马上把刑具打开,严正告知这是违法。

检察院人员提审李顺江时,他把派出所人员对他的酷刑逼供之事反映出来。过后于刚又来到看守所以提审的名义威胁李顺江,你要再坚持说酷刑的事,就把你再拉回派出所,看你能不能受得了。最后逼迫李顺江签字,承认伤是磕的。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齐市铁锋区法院对李顺江、高福平、张福海、田勇等九位法轮功学员第一次非法庭审。公诉人张剑宣读完起诉书后,从头到尾未提及刑讯逼供一事。当事人集体提出要求合议庭人员全部回避。因为公安机关整个办案过程都是逼供诱供和骗供。在检察院提审时,除张世民和宋玉兰两人外,其他七名法轮功学员都提及被刑讯逼供一事,但检察院一直未给予答复,起诉书也不曾提起。

律师指出警察违法办案:1、没有立案,非法抓捕,没侦查就直接抄家,非法侦查,非法起诉,非法开庭。法律规定,没立案就不应该侦查。2、超期羁押。六十四天非法批捕,超过刑拘三十七天。3、刑讯逼供,酷刑迫害。九人均在公安分局、派出所、看守所都受到肉体和精神的严重迫害,酷刑折磨、手段卑鄙残忍、都是两三天后才送到的看守所,超过二十四小时。律师要求调取监控录像,检察院、法院却不提供。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七日,法轮功学员们被第二次非法开庭。所有律师都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几名当事人也都要求无罪释放。法官剥夺了几名当事人的陈述权利,王爱华一再坚持下才寥寥说了几句。王爱华说,我已经肺结核开放,需要医治,我要求无罪释放。现在法官办案是责任终身制,谁办案谁负责。希望你们认清当前形势,事情会变的。请你们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考虑。没说几句被法官制止。

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李顺江(三年 )、田勇(三年)、王爱华(三年)、张立群 (三年)、高福平(三年)、赵义(三年,罚金两万元 )、张福海(两年十个月),张氏民被非法判两年八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两万元,宋玉兰被非法判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一万元。判决书写的时间六月二十八日,可在七月二十四日律师才接到。

李顺江、田勇、张福海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到冯屯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田勇在齐齐哈尔冯屯监狱被迫害的肾结石,腰痛的只能躺着,眼睛由于被喷辣椒水也不好,小便被踢肿,家人到泰来监狱接见时还没有消肿。张福海因拒绝奴役而先后遭狱警李艳伟、王力、岳晓威电棍电击、扇耳光、喷辣椒水;因拒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而遭教导员侯颜斌毒打致昏迷入院,从医院回二监区后又被关禁闭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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