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邵长华第三次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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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女士曾遭九年冤狱摧残,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三次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邵长华送朋友出门,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市国保及丹东市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绑架,警察闯进屋内抢走两部随身听、一台打印机、两台电脑、几十本大法书籍及真相护身符。邵长华被劫持到丹东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邵长华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五月十九日,振安区法院秘密二次非法庭审,并找来了所谓的“证人”作证构陷;五月三十日,邵长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邵长华女士,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患有多种疾病,特别是严重的风湿性疾病使她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炼后,她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她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就是这样一位善良无私的守法公民,在中共对法轮功二十年的迫害中,邵长华三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刑期达十二年半。

第一次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邵长华在丹东市元宝区蔡家沟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绑架到丹东市元宝区九道派出所,警察把她吊在窗上,脚尖点地,后腰用一把折叠椅顶着,轮番拷打刑讯逼供。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被元宝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的邵长华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酷刑演示:吊打

因不放弃信仰,邵长华遭辽宁省女子监狱的残酷迫害。邵长华描述她第一次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的经历:由于我坚定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转化,他们就对我进行残酷迫害。当时原五监区恶警赵笑红任队长,她叫我每天除了出工、收工走路外,其余二十三个多小时全罚我在地上蹲着,并且每隔一个小时换一个人轮番的看着我。不准我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去厕所,不准洗漱,每天只给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发黑变质的窝头。

酷刑演示:半蹲反铐背挂(就是站不起来也蹲不下)

邵长华说:二十多天后的一天,由于饥饿、困乏使我支持不住,眼睛不由自主的闭上,突然,恶人王玫一把大刷子(刷浆糊用的大刷子)打过来,当时我眼冒金星,眼睛立刻什么也看不见了。有人告诉我:说我的左眼球充血,整个左边脸全部变黑。从那以后,他们才开始让我半夜一点至三点睡两个小时觉。

有一天恶人蒋怡、姜东梅把我带到二零一监舍,拿出笔和纸对我说:你女儿和你妹妹来看你了,你马上签字就让去接见,我拒绝了。他们就拳打脚踢,拽头发往铁床、窗台上撞,我被打的头破血流,全是大包,几次昏迷过去。家人来接见时,赵笑红不让见,还把我妹妹给我的一千元钱揣进自己的腰包。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邵长华说:还有一次恶人蒋怡、姜冬梅、刘小艳、陶刚、高明娟,她们把我关在活动室里群殴,我喊:“法轮大法好!”她们就将我衣服扒光,用裤头和袜子堵住我的嘴,又用胶带捆住我的手和脚并按在地上,她们还穿着皮鞋在我身上使劲踢,经检查我身体两侧的肋骨各断两根,致使我一个多月后还不能直腰和走路。七、八月份正值酷暑,她们两个多月不让我洗漱,身上都发出了异味,恶警赵笑红嫌我身上有味,就拿着电棍电我,又叫姜冬梅用凉水浇我。

赵笑红用电棍电我已成了她的“专职工作”,每天两次。一早上上班就开始电我一直到中午吃饭,下午一直电到下班。十二月上旬一个星期天,赵笑红值班,她把我带到铁皮房仓库里,用手铐把我吊在房梁上,扒光我的衣服,只穿裤头,用胶带把我的嘴封上,从早上七点一直电到晚上九点。专电头顶、脸、大腿根、小便等敏感部位。收工回监舍后,又扒光我的衣服,逼我蹲在地上,把我当猴一样让大家看我。

中共酷刑:吊铐、电击

第二次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邵长华被汤池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邵长华再次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邵长华描述她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第二次遭迫害的经历:监区长汤艳和大队长李哲听别人说我非常顽固,就从犯人中挑选了两个他们认为最狠、最敢下手的两个犯人赵岩和毕江华来夹控我,告诉他们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可以,只要能让邵长华转化,就给你们每人一个“省劳”(一个“省劳”可减半年刑)。为了得到这个“省劳”,她们就对我进行不择手段的各种酷刑迫害。每天强迫洗脑,看诬蔑大法的流氓谎言电视,逼我写感想,写悔过,我不配合并拒绝。恶警闵畅当时还怀着身孕,骂我自私,不管女儿,并指使赵岩、毕江华使劲打我,嘴巴子象雨点一样不停的打在脸上,脚不停的踢在身上,打的两眼冒金花,两耳嗡嗡响。

时间长了,他们手打累了,脚踢疼了,他们就找来板子打,板子打坏了,他们就拿拖布把打,拖布把打的一节一节的,他们就再找来一根一米多长、一寸粗的塑料管子和一根用四根电视天线拧成的鞭子抽打我。他们把我关在没有监控的活动室里,门窗挡上不让人看见。每天早上六点半犯人一出工就开始打一直打到晚上七点半犯人收工。然后再逼你在凳子上站上一宿。天天如此,不让睡觉,轮流看着。

邵长华说:我每天都被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毕江华还拿来一把大椅子,上面摞上两个破塑料凳,逼我站在上面,并命令我腿不许弯曲。腿稍微一动,塑料凳一响,两个包夹一个拿鞭子一个拿棒子就开始不停的抽打。我在上面站了七天七夜,在第七天夜里下半夜时我的心脏病突然发作,昏迷过去了,一头摔在地上。他们以为我装死,又用棒子猛打我的头和脸。我醒过来又昏过去,他们就再用花露水把我喷醒。一直打到天快亮了,他们打累了,又逼我上凳子上继续站着,我宁死不站。他们又找来洗衣板,逼我跪,我说:我一生只给我师父下跪,不会给任何人跪。他们就用绳子把我的手和脚捆在一起塞到墙角。

邵长华说:那时我的两腿黑的象锅底,肿的连裤子都穿不上,两只手肿的比馒头都大,脊背成弓形,头上脸上全是畸形的大包,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肤色,全是青一块紫一块,大腿根和腋下鞭子、棒子打不到的地方恶徒就用手拧,受尽了屈辱与羞辱。

那些天,她们除了在肉体上摧残我,她们还不给我饭吃,不给水喝,不准上厕所。有一次我两天没上厕所,实在憋不住了,尿裤子了,结果被赵岩打的死去活来。有时还强制我坐在地中间,拿我当球踢、用针扎十指;往小便里、眼睛里灌辣椒油和辣椒籽,用铁夹夹耳朵、乳头、小便等;把我的头按在便坑里、水池里灌;往身上浇凉水,一盆盆凉水从头泼到脚,一次几个小时,冻的我浑身抽搐,嘴角歪斜,不能说话,身上的衣服靠体温焐干。

酷刑演示图:十指插针

赵岩、毕江华还常常把我按在地上,二百多斤的身体使劲在我腹上、手上、脚上碾;气急败坏的赵岩说要找来一把铁钩要刺死我。有一天中午,赵岩突然用两手死死的掐住我的脖子,使我窒息多时;后来她俩又给我上大挂,把我的手和脚劈开分别绑在床头的四根铁管上,脚尖点地吊起来,同时又找来二十斤重的灭火器用绳子捆在一起挂在我的脖子上……

酷刑示意图:呈“大”字形绑在床柱上

邵长华说:在八个月的酷刑折磨下,我由原来的一百二十斤的体重降到了不足七十斤,严重贫血。内脏发炎,多处骨折,浑身疼痛难忍。脊椎骨和小腿骨严重受损,脊背弯曲,行走困难,视力、听力极差,一头黑发变成了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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