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再次诬判颜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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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法院曾于二零一零年对法轮功学员颜淑洲女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该法院再次诬判颜淑洲一年半,并判非法罚金五千元。两次诬判都是因为颜淑洲修炼法轮功。

颜淑洲今年五十七岁。她的丈夫龚德元曾是邵阳市气功协会的成员,被法轮功博大精深的内涵、祛病健身的奇效以及注重道德升华的特性所吸引,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与妻子、女儿一家三口走入修炼法轮大法的行列。

学了法轮功后,颜淑洲的膝盖疼痛的毛病不翼而飞;龚德元戒掉了打牌抽烟,身体越来越健康;女儿龚颜在法轮大法中学到了真诚善良,时刻用一颗宽容的心温暖身边欺负她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发动了对善良的法轮功群体惨无人道的迫害,改变了千千万万普通法轮功修炼者的人生轨迹。颜淑洲一家三口人也不例外,遭遇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来自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折磨,无数次被警察抄家、骚扰、恐吓;女儿龚颜读书期间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邵阳市大祥分局国保大队成员闯入颜淑洲家,抢走电脑一台、打印机、看电视的小锅子、装订机、切纸机、英语复读机、MP3数个、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并绑架颜淑洲、龚德元夫妇。之后,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对颜淑洲非法判刑七年,对龚德元非法判刑两年。

在湖南省女子监狱,狱方为了逼迫颜淑洲放弃“真善忍”信仰,采取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她。二零一一年八月左右,当家人第一次探监时,发现颜淑洲全身浮肿得很厉害,印堂发青,手指全部被竹篾刮破,家人伤心流泪说不出话来。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湖南女子监狱非法剥夺颜淑洲的丈夫和女儿的探监权利,逼迫他们放弃信仰、并须得到邵阳市“六一零”的批准才能探监。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许,颜淑洲于邵阳市大祥区马蹄路与宝庆路的交叉口的公交站台向过路行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人恶告到当地派出所。之后,颜淑洲被绑架至邵阳市杨家垅看守所。当天,颜淑洲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十月八日,大祥区检察院对颜淑洲非法提起公诉。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十点半,邵阳市大祥区法院非法庭审颜淑洲。大祥区检察院公诉人颜志刚非法指控颜淑洲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传递法轮大法好和三退保平安福音,还将颜淑洲曾被冤判七年的迫害事实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九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拘留十五日的迫害遭遇作为构陷的证据。

面对非法指控,颜淑洲坚持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指出所谓证人的证言均是假话连篇。然而,大祥区法院法官肖为罔顾法律与颜淑洲的无罪自辩,以破坏法律实施为名诬判颜淑洲一年半刑期并判处非法罚金五千元。

颜淑洲遂向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无罪释放。颜淑洲的辩护人龚颜(颜淑洲之女)以及邓雄律师均向邵阳市中级法院表达了颜淑洲传递法轮功真相之举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邵阳市中级法院负责颜淑洲上诉之案的审判长肖丽忠以及审判员罗庆群、罗泽连未公开审理就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决。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周年之际,美国政府日前作出重大决定,对迫害法轮功者(包括直接实施迫害者,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实行制裁,制裁方式包括拒发签证,涵盖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还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的持有者)也将被拒绝入境。

希望邵阳市各级公检法所有相关人员静心了解法轮功真相,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前往美国及其它西方国家定居、学习、旅游、经商之路。

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邵阳市大祥区委书记:黄艳娥
邵阳市大祥区政法委书记:黄负平
邵阳市六一零主任:罗海君

邵阳市公安局局长:谭学军
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邓启元
邵阳市大祥区公安分局局长:肖建华

邵阳市大祥区法院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敏州西路,邮编:422000
电话:0739-5396693
传真:0739-5322072
法官:肖为

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
颜志刚

邵阳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肖丽忠
审判员:罗庆群、罗泽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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