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北应城市法轮功学员熊继伟被冤判四年半,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九日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熊继伟继续申诉,目前已立案。
熊继伟今年四十八岁,湖北医科大学本科毕业,是湖北省双环医院内儿科的一名主任医生。他于一九九六年开始学法轮功,身心受益,他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工作认真负责,为别人着想,助人为乐,在当地有口皆碑。这样一个令人敬佩和喜爱的好医生,却屡遭中共不法人员的迫害。
熊继伟、熊文志、汪刚强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钟,应城市东马坊法轮功学员熊继伟、熊文志(曾用名熊文德)、汪刚强、黎国平被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孝感市公安局国保、汉川市公安局国保、云梦县公安局国保、应城东马坊派出所、应城市四里棚派出所等警察一行十多人,开着三辆警车分别绑架。
当时,法轮功学员熊继伟正在医院上班,东马坊派出所指导员苏勇,伙同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余清波等人,先闯入应城市双环医院,没出示任何证件和理由,将熊继伟骗出医院,将他强行塞进警车,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抢走他身上的钥匙,然后直奔他家,在他家中没人的情况下,将法轮大法书籍及其它私人物品劫走。
法轮功学员熊文志正在家中,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的鲁恒菲和东马坊驿中社区的汪峰带着云梦县国保大队的陆红洲和喻孟,闯入熊文志家,将他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并照相。随后,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汪刚强家,将其绑架,同时也抢走他家里的大法书籍及私人物品。
当天,警察还闯到法轮功学员黎国平家,家中没人,抢走他家里的私人物品,就直接闯入黎国平上班的地方将他绑架。
非法关押:坐“老虎凳”、关洗脑班
熊继伟、黎国平被绑架到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非法关押。在办案中心,熊继伟和黎国平遭到非法审讯,坐老虎凳长达20多个小时,不允许熊继伟上厕所。汉川市公安局姓龙的政委还恶狠狠的对熊继伟说了两遍:“就是要你生不如死。”
酷刑演示:老虎凳 |
黎国平绝食抵制迫害,在拘留所体检时不合格,于十一月八日下午释放。十一月八日晚上,熊继伟被劫持到汉川拘留所非法关押,熊文志、汪刚强分别被劫持到云梦县拘留所和应城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他们三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秘密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法教班(板桥洗脑班)遭受洗脑迫害一个月,汉川、云梦、应城三个地方的国保警察,利用欺骗、伪善、暴力的手段,三人口中套出所谓的迫害“证据”(做了什么讲真相的事),整理成诬陷材料,预谋对他们三人进行冤判。
十二月二十二日,三人同时分别被转至汉川、云梦、应城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非法批捕、庭审、判刑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恩宏将构陷三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移送到应城市检察院,应城市检察院作出非法批捕决定。
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公诉科将构陷熊继伟、熊文志、汪刚强的案卷材料移交到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公诉科,负责此案的是安陆市检察院刘培建,刘培建把三人非法起诉到安陆市法院。
汪刚强、熊文志和熊继伟,在经历了十个多月的非法关押后,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在湖北省安陆市法院被非法庭审。实际是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的政法委和“六一零”操控公、检、法,让公、检、法部门相互勾结,利用开庭走过场,合谋冤判三位法轮功学员。
开庭当天,安陆市法院周围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周围都是警察、便衣监视和盘查过往的行人。非法庭审人员有审判长杨耀龙、审判员毛翠娥、陪审员刘德荣、书记员王娟,公诉人是安陆检察院公诉科刘培建、胡伟和叶先丰。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面对公诉人的所谓“指控”,家属聘请的律师有理有据地从法律角度将“指控”推翻,并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公诉人无言以对。审判长杨耀龙还强行剥夺了熊继伟家属的辩护权。三人分别被非法庭审约两小时,庭审当天没有宣布结果。
安陆法院由于受到政法委和“六一零”的压力,在证据不足、三位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荒唐的用毫不相干的“刑法三百条”,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来冤判决定:熊继伟被冤判四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熊文志和汪刚强分别被冤判两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他们三人后来都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继续迫害。
熊继伟不服判决 申诉已立案
熊继伟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到孝感市中级法院,可孝感中院仍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继续滥用刑法三百条制造冤案,未经开庭审理,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审判长是张立新,审判员是董琳、李菁,书记员是钟惠丽。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熊继伟委托代理人向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申诉,已被立案。此案由法院审监庭办理。
迫害熊文志的主要责任人:
云梦公安局副局长张连杰(音)
国保大队大队长陆红洲,手机:13508691509
国保大队教导员石柏元,手机:13707294613,宅电:4221481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中队长喻孟:13508691614
伍洛寺派出所副所长周潇,手机:13807294646
迫害汪刚强的主要责任人:
应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平:13807293700
应城市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恩宏:13707293939
应城市国保大队何健设:13297535760s
迫害熊继伟的主要责任人:
汉川市国保大队队长蔡年祥,宅电:0712-8389058,手机:13707292222
副队长余辉,手机:13707292822、13707292219,宅电:0712-8382266
副队长余清波(绑架熊继伟的主责任人),手机:13995852388
参与非法庭审的责任人
杨耀龙(刑庭庭长,主审法官):0712-5251017、13177259953、13307297953
毛翠娥(刑庭副庭长):13871879839
胡伟:0712-5260058、5267503、13307298916、13871866916
叶先丰:0712-5267508、13733521117、18007296562
刘培建:0712-5267510、18071195887(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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