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北京法轮功学员王弘、王顺利等七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遭遇非法开庭。对七个人的所谓“庭审”开庭从上午九点多开始,只持续到上午十一点多,就匆匆结束,当庭并没有宣判。
这些法轮功学员,只是在一起读教人修心向善的大法书,竟然被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遭遇如此无理的严重迫害。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中华儿女之耻辱。年已78岁的老太太王弘当庭为自己辩护,为法轮功正名,还向法庭递交了自己写的书面辩护材料。
王顺利聘请的律师为他进行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侦查机关的办案过程存在严重瑕疵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王顺利家的电脑、打印机、U盘等电子产品,在查抄时并没有在现场进行封存,所以后来据此取得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王顺利没有任何违反法律实施的行为,法庭应判他无罪。
其他六人王弘、吴晔、任琳、傅亚民、李鲁英、郑云云聘请的律师和法院强行指定的律师,都不敢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但他们都认为,法轮功学员一起读书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
东城区检察院的张莉宣读起诉书,里面尽是违宪违法的污蔑不实之词。张莉一再否定律师们依据事实进行的辩护,不同意律师们从轻和免予刑事处罚的请求。
审判长张又明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在催促,屡次打断王弘等人的陈述和律师的辩护,说是时间紧等等。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东城区东花市大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八位法轮功学员王弘、王顺利、吴晔、任琳、傅亚民、李鲁英、郑云云、刘升平,把他们劫持到三个派出所,刘升平、吴晔被劫持到体育馆路派出所,其余人被劫持到东城区东花市大街派出所及另一个派出所。
王弘、王顺利、吴晔、任琳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东城区看守所已十个月。七旬的刘升平出现高血压、抽搐症状,被警察拖来甩去,非法关押在东城看守所四天后回家。另外三位法轮功学员傅亚民、郑云云、李鲁英后来回家,但都被构陷到东城区检察院。
傅亚民出来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李鲁英的丈夫长期住院。刘升平的家人遭几次骚扰,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被迫流离失所。
责任单位信息:
1、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3号,邮编:100062
电话:01059558830、01059115830、01059558976、01059558977
律师阅卷预约电话:01059558639
涉案检察官:公诉部的检察员张莉、代理检察员董旭源、代理检察员王婷婷
检察长蓝向东:18910837888
副检察长宋志虹:18911018836、沈谦:13601259993、李春生、许文辉
纪检组组长张东锋
政治处主任刘星
公诉部:
主任冯莹:18911018616
陈刚:13811517567、范媛丽:18911018565
林琳:18911018729、苗蓉蓉:18911018572
万珊:18911018526、谭珍珠:18911018570
王平:18911018602、王蕾蕾:18911018580
张博:18911018791、王欣恺:18911018571
张建刚:18911018658、祝宇娇:18911018569
陈涛、石青川、张莉、田滢
2、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邮编:100007
电话:87895400,举报电话:87895413/14
电话:64016395,举报电话:64031381
本案责任法官张又明:01084190716(刑庭副庭长)
院长赵军:01084190000
副院长王波:01084190000、张永忠、爱新觉罗启骋:13681113496、齐莹、芦超
审判委员会委员(案件最终判决需要全体委员参与,以下名单包含院长和副院长):
赵军、王波、张永忠、爱新觉罗启骋、齐莹、芦超、刘润华、岑翀
孟德英:01084190651
范国伟:01084190077
曾进:01084190602
全玉海:13701039069
3、北京市东城区政法委
电话:010-6407737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育群胡同6号,邮编:100010
接待室:刘金
陈本宇:政法委书记、610
薛国强:政法委副书记
张健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书记
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韩奇辉
东城区610(未核实)
办公室电话:010-64031118转2417,010-84211847
主任 王伟民:010-6407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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