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南县公检法以扫黑名义迫害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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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19年中国新年来临之际,山东沂南县公检法人员荒唐地在异地——临沂河东区看守所组成了一个所谓“法庭”,仓促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祖培勇、李长芳、七十岁左右的刘乃训与老伴王西兰进行所谓“庭审”,于2019年3月27日荒唐地非法判决,蓄意制造冤案。七十岁左右的刘乃训被枉判三年,老伴王西兰被枉判三年;祖培永被枉判三年半,李长芳被枉判两年半。

法轮功学员都自觉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一个有益于国家社会家庭的好人,这本是一个正常政府求之不得的好事,但这些好人却无端的遭到中共极权的谎言污蔑和残酷的迫害虐杀,而且求告无门。

一、以扫黑之名迫害善良

2018年8月28日,刘乃训、王西兰夫妇被沂南县公安局十几个警察,绑架到当地依汶镇派出所,威胁、恐吓,承认沂南公安局编造的罪名。35天后,刘乃训夫妇二人被非法批捕,分别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临沂看守所。

2018年10月23日晨6-7点,祖培永、李长芳被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出动九辆警车闯入隋家店村绑架。

此两次行动,是沂南县公安局以隋家店村为重点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奇怪的是,以上四位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好人怎么会是“黑恶势力”?而且很快把两个绑架案,策划构陷成一个大冤案。

冤案受害人:祖培永,李长芳,刘乃训,王西兰(注:四人均为山东省沂南县依汶镇隋家店村村民);

冤案制造者: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沂南检察院、沂南法院,临沂610秘密组织(类似文革小组、盖世太保组织)。

冤案责任人:沂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星,沂南国保大队长胡法强,依汶派出所所长 刘伟明,依汶610主任 咸春亮,沂南检察院 苗士武,沂南法院 尹传伟,临沂610头目(由于秘密,头目姓名不清)。

二、沂南公检法,构陷冤案,立功受奖

沂南政法委610秘密组织,将两起绑架案,指示沂南公检法构陷成一起所谓的“大案”,以完成“扫黑”指标。沂南检察院、沂南公安局、沂南法院,根据需要,非法构陷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不久,沂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星,被省、市奖励其“扫黑”成果,登上山东电视台的屏幕吹嘘,欺骗广大人民。

2019年1月24日,中国新年来临之际,沂南县公检法人员荒唐地在异地即临沂河东区看守所非法组成了一个所谓“法庭”,开始所谓的“庭审”,仓促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祖培勇、李长芳、刘乃训与老伴王西兰进行所谓“庭审”。

2019年3月27日,沂南法院秘密判决,并且法院规定:判决书不允许其他人看,不允许拍照。

家属无奈,聘请律师进行查看,得到冤案秘判内容,如下:

祖培永被枉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刘乃训(被枉判三年、罚金二万元;李长芳被枉判二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王西兰被枉判二年、罚金一万元;未修炼法轮功的王永刚与付文合(二人刑拘后取保)一同被枉判一年、罚金一万元,王永刚缓刑两年,付文合缓刑一年六个月。四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近二十年的运动中,沂南县法院在当地恶意捏造的一起冤假错案。

三、冤案家属,依法上诉,控告违法

随即,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根据中国法律依法向临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然而,沂南县法院审判长尹传伟却违法阻挠,并声称:“判决书不能给其他人看,上诉书不低于11页,否则不给上诉”。

家人咨询律师,律师说上诉材料很简单,没有这些限制。沂南法院审判长尹传伟为什么提出这样的要求,他到底有什么目的呢?

在得知亲人被枉判,家人找到办案的沂南县公检法人员质问为什么要枉判他们无辜的亲人,并直言相告,要依法控告枉法渎职的办案人员,心虚的沂南公检法办案人员有的躲避、有的支吾以对,借口都是“上边叫干的”,这是一个懂法律的人应该说的话吗?

鉴于沂南法院的违法行为,家属随即向上一级政府部门举报和控告沂南公安局、沂南检察院、沂南法院等部门责任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逐级向省、国家级公检法部门进行投诉和控告。

迫于压力,临沂公检法部门,拖延不办理。

四、近二十年的迫害,临沂公检法相关人员执法犯法

1999年7月20日,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后,公检法成为当局主要的迫害工具,随着政法委610的指挥棒,不断肆意虐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制造了许许多多的冤假错案,近二十年里,沂南县被非法劳教判刑的冤案近六十起,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是六人,被抢劫的财物现金上百万元。

沂南县岸堤镇西沿路村66岁的法轮功学员邢西美,2017年11月7日在兴旺庄集市发送真相台历时,被岸堤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临沂市看守所,11月20日被迫害致死。老人生命垂危之际,别人大声问她时,她嘴里只是虚弱的说“欺负人”。派出所警察见状,怕承担责任,扔下勒索家属取保的三千元钱就跑了。邢西美的家人为了伸冤讨公道,依法逐级上访控告沂南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20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在沂南县双堠镇秘密召开了所谓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督导会议后,沂南县政法委、610与县公安局按照上级的意图再次把迫害法轮功列入其中,因怀疑隋家店村等当地法轮功学员参与声援了为邢西美冤案控诉的活动,就把隋家店村列入所谓全县“扫黑”重点村,并纠合了国保大队、巡警、依汶镇派出所、岸堤镇派出所等大批警力加以报复,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祖培永、李长芳、刘乃训、王西兰。

据了解,在县公安局这次所谓“扫黑”行动中,全县的许多法轮功学员也同时受到骚扰威胁、手机问话、监控言行、特务跟踪等。

与此同时,临沂市众多的法轮功学员持续的被迫害。临沂市兰山区法轮功学员李家芳2018年5月23日晚九点左右,被临沂市国保大队刘队长及多个警察撬开防盗门,破门闯入屋内绑架,关押迫害身体状况很差,2019年1月15日被抬入所谓“法庭”(在临沂市看守所)庭审,被非法判刑四年,偷偷送往济南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沂南苏村东菜园法轮功学员杜以合,2018年5月28日被警察以“防止他外出打工”为由入室绑架,2019年1月被沂南法院在沂南看守所秘密枉判(家人不知情),送往济南监狱进行迫害。

临沂市法轮功学员钱金华、公茂海、胡金萍、胡金慧等于2018年9月29日被绑架,被采取同样手段策划、构陷,钱金华2019年4月30日被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判刑2年。

不久前,沂水法轮功学员甄洁,也在沂南被非法开庭,家属聘请的当地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沂南法院再次进行所谓合议,要求家属等候判决通知。

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已经持续二十年了,中共公检法相关人员为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断重复的借口,不断重复的绑架,不断的违法犯罪。而法轮功学员秉持的“真、善、忍”的普世价值,一直以无怨无恨来对待参与的公检法人员,就连曾经不理解的家人、亲朋、世人,现在也开始从内心支持法轮功的和平理性的信仰坚守。谁是好人?谁在行恶?一目了然。

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到头终有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纵观历史,任何人做了什么都得还!当正义来到人间时,人类真正的法律可就要登场,登场干什么?首先清除严惩的就是那些跑在迫害前边执行违法命令的执行者!不管上边具体是谁,执行迫害的人就是具体的犯罪者。

近日,在美国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日前被告知,美国政府意在更加严格地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美国国务院官员并告知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

6月3日,美国驻华使馆微博发布了《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相关介绍。法律规定,实施人权迫害的官员和打手均可受到美国政府的制裁,制裁方式包括限制其签证以及冻结其在美资产等。

马格尼茨基法案已在美国、加拿大和英国成为立法。《马格尼茨基法案》将使那些违反国际人权法律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协同迫害法轮功者将身陷这种不光彩且难堪的处境,到处碰壁。无论是拟定政策的首恶之徒,或执行命令的从犯帮凶,最后必将在良知的谴责、法律的审判与严惩中偿还其罪恶。

最近几年,中国国内法律新法规新政策的出台,明眼人可以看出法律的出台,是因为没人愿意为人权迫害者背黑锅。

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这个《规定》既斩断了幕后操纵公检法司办案的黑手,又给了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拒绝幕后操纵的一把尚方宝剑,使其不能逍遥法外。

2016年3月1日生效执行的新修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删除了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同文件第14条:“执行上级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取而代之的第27条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终身责任制)

今时,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者正在被四面围堵,躲得过一时,逃不了永远。愿身在公检法系统的兄弟姐妹们,认清真相,不要盲目跟从迫害以“真善忍”为做人标准的法轮功学员,不再助纣为虐,将功赎罪,才能给自己开一条生路,也可为家人挽回未来。

据统计,有的610、政法系统公检法人员在抓捕或打压运动前提前“打招呼”或半路释放……仅2018上半年,在全国21个省市的公安局、检察院、初审法院、中级法院,都有阻止或终止迫害程序的案例,共计54名法轮功学员获释,97人被退卷。执法者的聪明才智能造福他人,成就自己!

此时正是将功赎罪的好机会,您可以检举、揭发逼迫或命令您从事迫害的人员,您可以将自己掌握的信息按照下面的表格要求填写,从安全渠道电子邮件发送给“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大纪元举报平台、新唐人爆料平台、明慧网或当地法轮功学员。您的选择,决定着您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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