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施凤兰被冤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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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始两月内,哈尔滨市依兰县和佳木斯市两地2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后遭重刑迫害。其中59岁佳木斯市施凤兰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五万五千元。目前,施凤兰因高血压至230毫米汞柱,“取保”在家,一直处于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状态。

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哈尔滨依兰县法院张安克带书记员一人、公安局国保二人,在佳木斯市桦川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片警的引领下,来到施凤兰家,办理续保半年手续,并宣布非法庭审结果,非法判刑八年。

施凤兰的家人问张安克,依照哪条法律给判八年?张安克无言以对,掉头就走。家人随后跟着他们到楼下说:这个案子早晚得平反,到时候,说不定谁上被告席呢。随张安克来的国保大队的警察说:平反好,平反好。

施凤兰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曾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类风湿性心脏病,气管炎,脑动脉硬化,产后风等病。经多方医治后,依然无效,病情越来越重。到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病情发展到全身骨节变形,疼痛难忍,行走不便,生活几近无法自理。别的疾病也更是疼痛难忍。

就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施凤兰欣喜的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类风湿性心脏病等等疾病全部消失,身体完全恢复健康。这是法轮大法的威德。

两年前的大绑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哈尔滨市依兰县公安局对依兰县、佳木斯市桦川县两地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到十月十三日共有29人被绑架,其中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当天,家住佳木斯市桦川县的法轮功学员施凤兰,在家中,被省公安厅、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郝剑飞与桦川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家里的门锁被强行钻坏。

后施凤兰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被迫害的双腿不能行走,生活无法自理,她丈夫和儿子多次去依兰县公安局国保找张英铎,要求取保,张英铎不准。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下午,在哈市第二看守所发出要求办案单位为施凤兰办理取保的情况,一月十八日,施凤兰被取保回家。回家后到现在,一直处于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状态。

依兰国保张英铎再劫施凤兰体检后关押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依兰县法院刑庭庭长张安克让家人把施凤兰送到法院,给她体检,欺骗她说,完了,就回家,又说,去依兰县中医院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可以不用出庭。

施凤兰到依兰法院后,被迅速送到依兰县公安局地下室,由张英铎强行把她劫持到哈尔滨。不知在哈尔滨的什么医院体检,血压高压210毫米汞柱。

张英铎把施凤兰送往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二所拒收,张英铎又把施凤兰送到211医院,也拒收。张英铎再次把施凤兰送到哈市第二看守所,仍拒收。

张英铎不死心,四处打电话找人、托人,到晚上九、十、点钟了,最后把施凤兰非法关进哈尔滨市第四看守所,即公安医院,是专门关押男犯病人的地方。但是施凤兰的血压一直不稳。高压在160到190毫米汞柱。

依兰县检察院和法院非法庭审、判刑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依兰县检察院和法院在该县公安局国保的配合下,在哈市松北法院对依兰12位大法学员(其中一人无法出庭)、一位不修炼法轮功的常人、一位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再加上施凤兰,共14人非法庭审。庭审结束后,施凤兰又被劫回哈市第四看守所。

到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施凤兰的血压持续升高,到后期高压达到190至210毫米汞柱,他们多次给抽血化验,多次用药,也不告诉施凤兰用的什么药,也不告诉她抽血干啥。施凤兰想起有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事,就不让抽血了。施凤兰问他们:要摘器官哪?自那以后,再也不抽血了。

可施凤兰的血压还持续升高,越吃药,越升高,最后达到230毫米汞柱,第四看守所怕承担责任,给施凤兰送哈医大医院,又把她推给第二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看她血压很高,又不能自理,找办案人和法院。最后,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施凤兰被取保回家。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得知被非法重刑八年,勒索重金五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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