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9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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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刘永英、温燕、谢明金、严锦华、胡火妹五人自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起被非法关押,至今已经390多天了,目前检察院已经第三次退卷。律师说,按照法律第三次退卷,家属是可以去要求放人的,但家属多次去要求放人,青山湖区国保大队长赵初金都找托词推诿,拒绝放人。

刘永英女士,五十六岁,江西省民政学校教师,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处处以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热心帮助他人,身心得到了巨大的改善,原来的多种疾病都不见了;在单位工作兢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然而,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刘永英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迫害,被公安警察绑架四次,非法关押三次,劳教二次。期间遭受了辱骂、殴打、野蛮灌食、强制转化、关小号、超长时间的奴工劳动等非人的迫害。这次是第四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深夜零点左右,刘永英女士被南昌市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共七、八个警察非法闯入家中绑架、抄家抢劫,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大量的私人物品,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至今。

当天晚上,另外两个法轮功学员温燕、谢明金在外面挂法轮功真相横幅时被便衣警察发现,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十天后,法轮功学员严锦华在四月中旬被青山湖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的一伙警察,冲进法轮功学员李芬玉的家里。当时在她家里还有刘海珍、陈冬梅、胡火妹和徐建飞四位法轮功学员,正在她家里学法。警察当时就非法抄了李芬玉的家,同时把她们五个人强行带走,非法关押到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两天后,李芬玉、刘海珍、陈冬梅和徐建飞四人被释放回家,而胡火妹则被送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胡火妹现年四十六岁,家住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是位善良的家庭主妇。一九九九年二月,她在家人的介绍下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濒临破裂的家庭得到了挽救,家族遗传性的严重高血压症得到了康复。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中共迫害后,胡火妹为坚定自己的信仰、告诉民众真相,遭两次绑架、三次非法抄家、一次非法强制关洗脑班、两次非法劳教及一次非法判刑,在牢狱中度过了共计六年的苦难日子,当时年幼的一双儿女只能寄宿在亲戚家,年仅五岁的女儿经常哭要妈妈!二零一五年,胡火妹被释放回家后,家中一贫如洗,她本人在省女子监狱遭迫害后身体又出现了高血压及妇科病,她这样一位信仰的善良家庭主妇如今又被关押了近四百天。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国保大队长赵初金,手机:15979103838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公诉人刘杰,手机:15879036393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主审法官刘玉芳:(办公室)8678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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